当初过不去,到如今,总觉痴迷。
内疚,自责,遗憾,也许都有,但是,却不是最主要的原因。我已明白爷爷的用心良苦,明白他的希冀,可是我还是关上心门,为青春期的迷茫找了个最好的借口来规避,我比想象中的自己更懦弱,更害怕。
尽管我在人前还是一如既往,但有些东西实际上已然改变。五年级整整一年,十二个月,我与未然若即若离。那一年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最可怕的分离不是骤然截止,而是日渐蚕食。就好比你一天与他少说一句话,少见一面,累积下来,渐渐就不相见不相谈,不察觉不怀念。
母亲说:阑珊,你慢慢就是大孩子了,要好好学习,给妈妈争口气。
我抿着唇心中冰凉,想着:这算什么,古代宅门争宠么?我虽然苦笑,却无法抗拒,还有什么比亲情束缚更好的理由。我选择埋藏我所有的小秘密,谁都对得起,至于自己,那又算什么。
无事就飞快过去了半年,半年来我心情纠结,每天都绕远路,在街上巷子里徘徊很久才回家,奶奶总是骂我,蚂蚁都踩死了,我也只是笑笑,不解释,我总忍不住回头,可希冀,又失望,失望又平静,平静又烦自己不够坚定,可坚定了又伤心。
隔两天朱家念神神秘秘带个奶油蛋糕给我,说这是某班某某某送给我的,那时大家都在,小凤和班长还不住起哄,我只抬眼偷偷瞧了瞧于未然,可他连头都没抬,一个劲就写字,心中说不出的味道,一放学,我转手将蛋糕扔进了垃圾桶。
这天我回家又故意绕远,拐了两条街,有个高个的男子戴着墨镜从我身边大步走过,一副眼睛长在头顶的模样,我忍不住瞟了两眼。过了会他身影转过巷口,步子过快,不多时传来一声闷响,一句方言腔的呵骂。
“哎哟,哪个不长眼睛!”
我在心里念了句“活该!”却听见墨镜男高喊,“喂,小子你书不要了?”
我心头一跳,冥冥中有种力量灌注在我脚上,登时追了过去,巷子里空落落只有墨镜男,悻悻地踩了两脚地上的书泄愤,便施施然走了。我捡起书一看,是一本数学练习册,我若有所思,将它拎起来,准备扔进路边的垃圾箱,可手悬在半空又犹豫了,想了想还是抖了抖灰收了起来。
隔天怀着忐忑的心情求证,我自告奋勇帮数学课代表收作业,走过于未然桌旁敲了敲桌面,他慢条斯理从书桌里抽出一本,我顿时泄了气,一下子对收作业失去了耐心。
正这时一边的林广拉了拉我的袖子,涨红着脸看着我,“那个,我,我的练习册,可以晚一点再交么?”
我瞪了他一眼,想起了烂俗的借口,“怎么,你是想说没带呢?还是想说不见了啊?”
“不见了,”林广倒是个老实孩子,一脸吃惊样,磕磕巴巴的说,“宋……宋阑珊,你怎么知道?”
索性我这些年下来,掩饰倒是学了个精通,隔了一会又恢复淡然样子,忽然想起包里的多的那一本练习册,便拿出来走到林广面前,递给他,“这里多了一本,没写名字的,你写个名字,把这个交上去。”
林广一听眉开眼笑,立刻屁颠屁颠把自己的名字写在了封面上,还顺手翻了翻里面的内容,我已经麻利地从他手中抽了过来,交了上去。
“这本来就是我的练习册啊。”林广嘀嘀咕咕一句,可惜我走得太快,根本没听到。
明明知道不可能,我还是习惯了回头看看,也许哪一天就真成了蓦然回首。
又过了大概一个月,那天下课有些晚了,我走过新民街,几个熊孩子在背后捡着石子上蹿下跳。新民街两旁都是民居,法国梧桐有密又壮,枝叶遮蔽街道,日光只漏下些许。这条街不长,但是很直,除了行道树,几乎没有其他的蔽点。我习惯性回头的时候,有熟悉的身形匆匆晃过,我想也没想便折身追了回去。
忽然一道黑影在眼前急剧放大,石子落在我脚边,我怔怔站着,忽然觉得脸上粘稠,我抬起手下意识要摸,斜地里一个声音冷不丁冒出来。
“别碰!”
于未然冲出来,冲到我面前,在我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已经抓起我的手往前跑。“快点!快点!我们去医院。”
所有优雅,所有稳重,所有矜持全都不要了,我从没见过他如此狼狈,汗水粘着头发,耷拉在脸上。我被他带着重心不稳,又气喘吁吁,好在学校附近就有一家医院。
进急诊室之前,我一直乖乖没有用手去碰额头,但我看到衣服上沾染的血迹,后知后觉的疼痛,也知道发生了什么。我笑不出来,同样也哭不出来,隔了一会,过分平静的我终于憋出了一句话。
“哎,我都已经这么丑了,现在恐怕更丑了。”
于未然忽然春风一笑,“你觉得丑有什么关系,我觉得漂亮就行。”
我被推进了急诊室,大门掩上的一刹那,于未然脸上血色迅速退却,捂着胸口,大口大口的喘息。
有人看着他脸色不对好心过来询问,他却只是扶着墙,“不用。”
爸妈为此事急疯了,我在家里的待遇顿时连升几级,母亲每天都愁容不展,生怕我一个不小心就毁容了,我看着她的样子,有点难过,如果非要是这样的方法,才可以看出一个人对你的深切关心,那么我宁愿一辈子都不知晓。
好在伤口位置在额头,又比较偏,加上年龄不大,缝了几针,擦了膏药,渐渐随着年月也就消逝了。
如果人生的疤痕也能像这样,终有一天消失就好了。
但是伤疤终究是伤疤,就算被抹去,也曾疼得刻骨铭心。
我得了极好的待遇,每天啥事不干,又是鸡汤又是鱼汤,直往膘上养。
坐在阳台上就着画板画了一棵水仙,渲染到一半,就丢下笔跑开了,那么好的阳光不能白白浪费。院外的回廊茶馆又几个大妈在搓麻将,我靠着柱子一屁股坐在台阶上,拿出包里的彩线,开始编手链。
一闲下来人就开始没事找事,据说每个星座的编织出来都不一样,我想看看哪一个最好看,哪两个最搭配。
周一的早上,我依旧顶着一头白纱布在教室里招摇过市,为此得了一个免死金牌,那就是中午放学的时候,叶老师极度不满意升旗仪式的纪律,一个个留校整肃,念在我是伤员的份上,先放我一马。
我在一干炽热澎湃,羡慕嫉妒恨的目光护送下,脸不红心不跳地出了教室,在学校门口徘徊了那么二三四十回,直到人影稀零,才看到于未然出来。我躲在栀子花丛的背后,蹑手蹑脚走近,拿起泡泡水对准他后脑勺,却没想到这小子如此敏感,直觉瞬间勘破我的诡计。
“鬼鬼祟祟做什么呢?”于未然皱了眉,“还不回去吃饭。”
我当然不会承认我想给他个惊喜,话到嘴边一拐就开始胡扯,“我刚刚买了这个泡泡水,本来想找个人试一下同时从两边吹,看看会是什么情况,结果半天没看到人,你是第一个,好巧,好巧。”
于未然眼睛里透着精光,却偏顺着我说还跟着我点头,“是啊,好巧好巧。”
“喂,试一试嘛。”我把刷子横在我们之间,“我数一、二……喂,你干什么!”
我还没有数到三,于未然已经率先行动,只感觉一股温热的气息扑面,伴着一个巨大的泡泡鼓起,我因着凑得太近,炸了我一脸的肥皂水。
我抹了一把脸上的水,愤愤然,“你!”我往前跑了两步,于未然在后面笑得不动声色,这家伙老是爱拿这样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迷惑人,实际上一肚子坏水。
忽然想起包里的东西,我又蹭蹭退了回来,扔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