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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和东北诸民族(4 / 6)

柯族传统的工艺美术有刺绣、擀毡、雕刻、织花、制作金银饰物等等。毡制用品以手工精巧、经久耐用、图案绚丽著称。尤其是拼制的补花毡毯、擀制的压花毡毯,可说是柯族造型艺术的珍品。

柯尔克孜族在清代大部分已信仰伊斯兰教,一部分历史上移居天山北的牧民因受蒙古族的影响,已信仰喇嘛教,少数于1755年(乾隆二十年)被清朝送往东北的柯尔克孜族信仰萨满教。民间节日因受宗教影响,主要有肉孜节、古尔邦节和诺鲁孜节等。过节时,男女均着新衣、互相祝贺,并以茶水、油果等食品热情招待。

家庭婚姻方面,柯尔克孜族在清代已是一夫一妻制。受宗教影响,也有多妻的现象。男权很大,老年人威信最高,妇女受歧视。部落婚姻带有封建买卖性质,一般由父母包办。订婚有指腹婚、幼年订婚、成年订婚、换婚四种形式。娶妻彩礼至少要牲畜“一打”(九头一群的9种牲畜)。通婚范围不受氏族部落限制,直系亲属和近亲不能通婚,但有姑表婚和姨表婚。夫死,实行兄终弟及制度。

柯尔克孜族与哈萨克族一样,非常重视族谱和家谱。男子年满七周岁以后,都要学会背祖宗七代家谱。传授谱系者称作“舍吉勒奇”或“桑吉拉奇”,大多是家庭长老。族谱及部落氏族系谱主要包括民族、部落、氏族和祖先的源流、名称、支脉、业绩、典章、封号、敕书、迁居等方面内容。家谱一般叙述七代祖宗至本家长老的名字以及旁系亲属,目的是为了巩固部落及家庭内血缘关系,维护封建统治。系谱分叙述式和押韵式两种:叙述式系谱,以通俗故事的形式叙述人类起源、分布、柯族最早祖先、氏族、部落的形式、分支以及有关氏族、部落名称的传说故事;押韵式系谱,主要以诗歌形式叙述部落、氏族分支的名称及其传说。虽带有浓厚的封建宗法观念,但对本族尊老敬祖,分清辈份,严格避免近亲通婚等方面起了一定作用,带有习惯法性质。

柯族好宾客,重礼节,生活多禁忌。丧葬时,大多按伊斯兰教习惯举行葬礼,将尸体用白布缠头和全身,面朝西方,由男子送葬。在阿訇或伊麻木(教长)主持下,举行“纳玛孜”(诵经祈祷)。然后将尸体进行土葬。

柯尔克孜族的服饰,男子常戴用皮子或毡子制作的高顶方形卷沿帽和两侧有突出护耳式样的帽子。穿无领“袷袢”长衣,内着绣有花边的圆领衬衣,外束皮带,左佩小刀等物。夏天穿立领短袷袢,春秋穿宽脚裤。女子通常穿连衣裙,外套黑色小背心。南部妇女穿小竖领衬衫。妇女包头巾,喜戴装饰品。根据柯族习惯,女人出嫁以后一定要戴头巾或“艾勒切克”(白色丝绸或纱布做的缠布,戴上后除露出面颊、眼睛、鼻子、嘴巴以外,要盖住上肩和整个头部),尤其是外出或在老人面前,除了眼、鼻和嘴外,其它部位一定要用头巾盖住,否则会受到舆论谴责。

柯尔克孜族的饮食,与其游牧、半游牧生活紧密相连。日常生活中,主要食用羊肉、牛肉、骆驼肉、野羊肉、鱼肉等。信奉伊斯兰教的柯尔克孜族人忌食猪、狗、猫、鼠、驴、骡及猛禽肉。辅以面食、手抓米饭等。常饮牛、羊、马奶及“克米孜”(用马奶、骆驼奶发酵酿制而成的饮料)。据《新疆礼俗志》载:“其教专祀天,其历法斋期一遵四制,不食彘,不饮酒,羊肉大米为饭”。还喜欢饮花茶,其烹茶方法则是将此茶煮沸后,加奶与食盐,然后饮用。

柯尔克孜人逐水草而居,根据季节变化及农牧业需要,分别居住毡房、土房和木房。夏季游牧多住毡房,冬季多走居在气候温暖的山谷地带,住四方形土房和木房。毡房内,“氍毹谒荐地。倚卓值门置烓灶,驾三足铁炉,谓之格尔加克。家长居其下右处,宾客稚幼居门之左,仆役居门之右”。毡房大小及木房、土房华丽或简陋,由于贫富悬殊及社会地位高低,差别很大。

第四节西北和东北其他诸族

清代是我国多民族祖国大家庭最后奠定的时期。我国境内50多个民族,基本上是在清代最后发展和形成的。我国清代的少数民族可分为三类:一为由古代民族发展而来,现民族是他们的后裔;一为古代民族互相融合发展而为新的民族;一为较晚迁入我国境内。这些民族,不论其历史长短,与祖国的历史关系如何和人数多寡,由于清朝政府实现政治上的统一,各民族之间进一步发展了经济和文化交流,加强了互相依存、共同发展、不可分割的关系。特别是北方诸民族,此时期在反对和抗击沙俄等帝国主义的入侵中,各民族结成战斗情谊,对祖国的向心力和各民族结成的凝聚力不断增强,各民族在开发和捍卫祖国的边疆中都作出了重要贡献。

清代西北、东北诸民族除了上述汉、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满族等民族外,东北方面还有达呼尔、索伦、鄂伦春、赫哲、锡伯、朝鲜等族,天山南北还有锡伯、塔塔尔、俄罗斯、乌孜别克及塔吉克等族,陕甘宁尚有裕固、撤拉、保安、东乡、土、回等族。

一、锡伯族

为清代祖国民族大家庭成员之一。清以前,原生活在东起吉林、西至呼伦贝尔盟、北自嫩江、南至辽河流域的广大地区。

17世纪,锡伯族归清后,由于他们英勇善战,被编入八旗,受清朝政府直接管辖。后随清军到各地驻防,足迹远及东北、新疆和云南等地。

1764年(乾隆二十九年),锡伯族1016人被派遣至新疆戍边,携带家属2000多人。自此,锡伯族分居于东北和新疆两地。即:一部分分布在海拉尔南室韦山地区,即今之东北吉林、辽宁和黑龙江等地;一部分分布在新疆天山北伊犁河旁的察布查尔地区以及霍城、巩留、塔城、伊宁、乌鲁木齐等地。居住在东北的锡伯族通用汉语文和蒙古语文,居住在新疆的锡伯族使用锡伯语,其语言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满语支,有的兼通维吾尔语、哈萨克语。锡伯为本民族的自称。锡伯,史称犀毗、师比、席百、席比、鲜卑等。其含义,一说为瑞兽或带钩,一说为地区名。

锡伯族世代以游猎捕鱼为生,长期处于原始公社阶段,实行平均分配。纳入八旗制度后,使锡伯族的社会制度和经济生活发生很大变化,由原始公社直接过渡到封建社会,从流动的渔猎经济过渡到农业经济。

锡伯族是勤劳勇敢的民族。他们驻防新疆后,于1767年(乾隆三十二年),被清政府编为8个牛录,为了发展农业生产和得到生活上的保证,1802年(嘉庆七年),在锡伯族总管图尔根领导下,锡伯族人民艰苦奋斗,大力开挖水渠,由察布查尔塞口,引伊犁河水,在大渠两旁开荒种田。水渠取名“察布查尔”,含义为“粮仓”的意思。此后,锡伯族人民又与八旗官兵一起,在伊犁、博尔塔拉、塔城等开挖水渠,变荒地为良田,先后开出良田十多万亩,发展了新疆地区的农田水利建设,在新疆各兄弟民族中传播了许多农业生产技术和知识,对开发新疆作出了重要贡献。

19世纪初,在英帝国主义支持和浩罕策划下,张格尔入侵新疆,于天山以南煽动叛乱,锡伯营官兵800人奉向随同清军平定叛乱,他们在追歼张格尔于喀什噶尔西境喀尔铁盖山的战斗中,英勇奋战,活捉了张格尔,立下汗马功劳。之后,他们在反对伊犁地区“苏丹汗国”和抗击沙俄对伊犁殖民统治的斗争中,顽强不屈。

19世纪中叶,当清政府为收复新疆而进行的战斗中,锡伯族人民又在总管喀尔莽领导下,与清军密切配合,英勇地捍卫了祖国的西部边疆。

清代锡伯族的封建生产关系,是编入八旗后发展起来的。‘旗地’名义上为公有,按旗员和披甲等级分配耕种,带有俸禄和兵饷性质。但19世纪中叶后,八旗制逐渐瓦解,旗地逐渐成为私有,锡伯族人民内部分化,大部分锡伯人沦为佃农和雇工。锡伯族人民曾为废除跟丁制度、要求清丈土地和发给地契而进行斗争,但都因统治阶级的镇压而未能成功。

锡伯族的文化艺术绚丽多彩。主要有民间文学、民间故事、民歌、神话、寓言等。在民间广泛流传着叙事诗《喀什噶尔之歌》、《三国之歌》、《离乡曲》和散文《辉番卡来信》等。锡伯族的民歌铿锵有力,内容多为反封建统治斗争和歌颂劳动人民的生活与男女青年之间的爱情。

锡伯族人民能歌善舞。有丰富多彩的工艺美术,如刺绣等。群众性娱乐活动和体育活动,如赛马、摔跤、荡秋千等在民间开展很普遍,尤以射箭闻名。

新疆锡伯族原为八旗中一支锡伯营,居住与八旗制度相联,以牛录为单位,一牛录为一村落。它既是一个作战单位,也是一个生产单位。为安全计,筑有城堡,住着一二百户人家,街道井然。锡伯族在城堡内居住,住房用土坯筑成,座北朝南,每户围以矮墙,墙内为院子,修有果园,菜园和饲养家畜。

锡伯族家庭为一夫一妻制。一般三代同堂。家庭成员都要尊重年长者和父母。锡伯族的婚姻,本民族同姓者不能通婚,有姨表婚和姑表婚,也有与外族通婚的现象。

服饰上着旗装,妇女爱穿旗袍,扎裤脚。饮食方面,以米麦为主,食猪肉和牛羊肉。人死后墓葬,有坟地。节日有春节、清明和端午节等。节日要进行叼羊、赛马、泼水等欢庆活动。每年农历三月十八日是迁至新疆的纪念日,这天要进行纪念活动。

锡伯族笃信萨满教或喇嘛教。病危时请萨满跳神。祭祀祖先或神。

二、乌孜别克族

清代在我国新疆地区生活着一个从中亚迁来的民族——乌孜别克族。本民族使用乌孜别克语,其语言属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西匈语支。

乌孜别克一名,来源于14世纪作为蒙古帝国四大汗国之一的金帐汗国的统治者乌孜别克汗,即元史所称之月即别、月祖伯、月思别。在乌孜别克汗统治期间,汗国的势力十分强盛,乌孜别克汗声名远扬,因而人们称之为乌孜别克汗国,称生活在汗国的军民为乌孜别克人。

15世纪,继之而起的白帐汗国,它占领了西西伯利亚和广大的哈萨克斯坦地区,生活在这些地区的人们,主要是突厥人和蒙古游牧民,被统称为乌孜别克人。

15至16世纪,白帐汗国一部分乌孜别克人在昔班尼汗的率领下,南侵中亚农业地区,相继占领了布哈拉、撒马尔罕和塔什干等城市,推翻了帖木儿汗国,南下的乌孜别克人与当地从事农业的突厥系属互相融合,形成为统一的乌孜别克人。

在我国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中亚的乌孜别克人及其祖先,即与我国新疆地区和内地有密切的经济和文化交流。在乌孜别克汗及其继任者扎尼别克汗统治期间,中亚乌孜别克人通过向元朝朝贡和接受回赐以及商业贸易等方式,与新疆、肃州等地区及内地,互相交换、买卖土特产品,满足自己的需要。他们之中一部分人陆续在新疆地区定居,成为我国最早的乌孜别克族。特别是在清代,来我国经商或从事其它活动的乌孜别克族更不乏其人。

18世纪50年代末,清朝在统一新疆的过程中,以乌孜别克人为主体的浩罕国(今中亚费尔干纳地区),要求归属清朝,其比邻希瓦汗国和布哈拉汗国,亦通过浩罕与清朝发生了关系,友好往来,中亚乌孜别克人来我国经商者日益增加。他们当时在新疆有特殊的名称,当地人称他们为“浩罕人”、“安集延人”、“布哈拉人”。他们先是来到新疆南部的喀什噶尔、叶尔羌、阿克苏等地经商,后扩展至天山北伊犁等地。许多乌孜别克人有了立足之地和购置产业后定居下来,成为我国新疆地区的乌孜别克族。

19世纪中叶后,浩罕的阿古柏在英、俄帝国主义支持下,入侵新疆,也有一部分乌孜别克人进入新疆。其后移居新疆地区者络绎不绝。除商人外,还有农民、知识分子和宗教职业者等等。

清代前期,我国乌孜别克族大多从事商业,成群结队,组成驼马商队,沿着古代丝绸之路,在中亚与我国新疆地区的崇山峻岭与戈壁沙漠,长途跋涉,不辞辛劳,来往于中亚和新疆各地进行贩运。贩运的物品有我国生产的茶叶、丝绸织品、陶瓷、大黄和中亚的皮张、牲畜与其它的土特产等等,一般都在集市(巴札)上买卖,一部分商品由汉商和乌孜别克商转运到内地和中亚各地销售。随着新疆地区商品经济和城市的出现与发展,一些乌孜别克人也开设商店,成为坐商,从事贩运和买卖收购活动,从中牟利。乌孜别克族的商业贸易活动,对推动新疆地区的经济发展,改善各族人民的经济生活,促进中亚与新疆地区和我国的经济文化交流,起着重要的作用。

19世纪中叶后,随着沙俄帝国主义对我国的军事和经济侵略,控制了新疆的贸易权,使我国乌孜别克族商人,不得不依附于外国资本的支配和遭受外国洋行的剥削,不少小商小贩因而破产,生活无着,不得不改事农业生产。

乌孜别克族迁入新疆地区后,在天山北麓一些地方有少数乌孜别克牧业户,有些生活在城市的乌孜别克族居民也兼营牧业。

乌孜别克族有传统的手工业。在伊犁、塔城、喀什、和田等地有一些手工业户。一般是家庭手工业。乌孜别克族妇女以刺绣闻名,他们刺绣的小花帽、枕头、衣边和其它生活用品,制作精巧,色泽鲜艳,很受各族人民的喜爱。

乌孜别克族家庭为一夫一妻制,三代同堂,男尊女卑。通婚范围主要在本族内进行,姑表、姨表和堂兄妹之间可以通婚。门等观念很深,婚姻多由父母包办,带有买卖性质。按宗教规定,丈夫可随时和妻子离异。

乌孜别克族居住的房屋,是用土砖砌成的平顶房,墙很厚。富户室内挖有壁龛,周边镶砌以雕花石膏,形状各异。富者有内外墙。牧区的乌孜别克族夏天住帐篷,冬天住小木屋。

衣饰方面,乌孜别克族男女都喜欢戴“安集延”小帽或不绣花小帽。妇女围方头巾,有时戴小花帽,再围方头巾。妇女带耳环,富有者还带有很多贵重的装饰品。乌孜别克族都习惯于穿皮靴,外穿套鞋。妇女喜穿连裙衫。男子穿斜领、右衽、无纽、及膝盖的长衫,腰束绣花带。

乌孜别克族喜面食花样多,有馕、汤面、烤包子、凉面、乌麻什等等。还有大米和牛羊肉,种类有抓饭、烤肉、肉汤等等。有喝茶的习惯,喜饮获茶或红茶。

乌孜别克族信仰伊斯兰教。节日与宗教有关,主要有肉孜节(开斋节)和库尔班节。过节要三天,家家杀牲宰羊,互相祝贺款待,并进行欢庆活动。乌孜别克族的丧葬,亦与信仰伊斯兰教有关,人死后,当天埋葬,尸体要用水洗净,用白布包扎,实行土葬,并举行宗教仪式。

三、塔塔尔族

清代从中亚迁入我国新疆境内。史称“达旦”、“达达”、“鞑靼”、达怛”。原指蒙古族的部落,13世纪,蒙古征服中亚与欧洲,建立金帐汗国,西方人统称之为塔塔尔。15世纪,金帐汗国趋于瓦解,在伏尔加河、卡马河流域,建立以突厥系属保加尔人为主体的喀山汗国,他们与南来的克卜恰克人和突厥化了的蒙古人互相融合为塔塔尔人。

中亚塔塔尔人迁入我国新疆地区始于19世纪。当时俄国封建农奴制度已发展到顶点,危机四伏,在伏尔加河流域占有大量土地的封建领主,加剧了对土地的掠夺,使伏尔加河、卡马河地区的塔塔尔人丧失土地,被迫四散流浪,其中一部分人经过伏尔加河下游、西伯利亚、哈萨克斯坦去人我国新疆定居。另有一部分人,为了逃避沙皇政府沉重的捐税负担和兵役,也来到新疆地区。嗣后,陆续有塔塔尔人,从中亚的喀山、斜米列契、斋桑等地迁入我国境内。19世纪末叶,随着沙俄帝国主义的入侵和对新疆贸易的控制,打开了新疆的大门,塔塔尔商人接踵而来,有的开设了商店,成为坐商。此时除商人外,来到的还有一部分教育工作者和宗教职业者。

清代,我国塔塔尔族主要从事商业活动。他们除了在塔城和阿尔泰等经济不发达地区在集市上作买卖外,还在城市、牧区之间从事商业贩卖活动。从城里将茶叶、布匹、食盐等运到牧区满足牧民的需要,同时,从牧区收购牲畜和畜产品到城区供应给居民。当时驻防在新疆的八旗兵丁,亦是他们贸易的对象。一部分塔塔尔族在伊犁、塔城和乌鲁木齐等城市开设了商店,有的还深入到内地经商。塔塔尔人的商业经营活动,在促进新疆经济的内外交流和发展,满足各民族人民在生产和生活的需要,起了积极的作用。但19世纪中叶以后,沙俄外国资本在新疆开设了许多洋行,控制了贸易,使许多塔塔尔商人附属于他们,一部分成为大商人,一部分破产者沦为俄国洋行或商号的职工,少数人生活无着者则演变为牧业户。

塔塔尔族也从事畜牧业。

19世纪初叶迁入新疆的塔塔尔人,有部分靠出卖劳动力为生,大部分为贫苦牧民和牧工。此后,陆续来新疆的塔塔尔人,也加入到牧工的行列中,他们和各族的牧民一样,受到牧主和封建统治者与官吏的剥削压榨,过着贫困的生活。塔塔尔族的牧主由商人转化而来,人数不多,一般住在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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