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大明天启六年的冬天,京师最大的布行——织云集——挂牌营业。
朱昱晓牵着十岁的弟弟散学回家。昨夜的大雪让路格外难走些。左不过十五岁的孩子,走得累了,便在那茶馆屋檐下歇着,借一丝茶馆里透出来的热气。雪天本就安静,傍晚路上又少人行,茶馆中人的闲谈便落入兄弟二人耳中:
“听说今儿个织云集在城西开张,京里有头有脸的人物都去了。”
“知道,倒是你,怎么关心起这些个奸商来,却忘了‘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田可耕’这话?”
“怪我怪我,如今鞑子占着辽东,朝廷嘛……不说也罢,这些人也就得意这几日了。”
“正是,考取功名不比什么强?这哪朝哪代缺得了读书人?”
“嗯,你我也莫说这大逆不道的话,仔细叫人听了去,这天下啊还是朱家的天下……”
朱昱晓听得迷迷糊糊的,那些国仇家恨离他太远了,其中的苍凉意味是他所不能理解的。小孩心性却促使他往城西方向跑去。十岁的朱昱晖急急拍掉棉裤上的尘土,朱昱晓边跑边回头说道:”走,哥哥带你看热闹去。”
商品文明被历史长河挟卷着,在一个个繁华盛世激起朵朵水花,归于大海前,终于达到顶峰。江南青葱的水田边,构造精巧的风力水车带动纺轮辚辚转动,将古老的桑蚕养殖技术与最新技术结合起来;富庶之地的手工工场,织工将织机运用自如,新纺的丝线经纬交错;染坊中本色胚布在各色染缸里贪婪吸取着饱满的染液,风中颤动的织物焕发出绚丽的光晕——无数精美绝伦的锦绣华章,就在这水声,机器声和彩色光晕中诞生。应天府和顺天府的商业街中,布行林立,金玉往来。那上好木案上一匹匹的织物,无一不是流云暗动,浮光溢彩。这是华夏民族千年艺术的结晶,是开到荼蘼的极尽之美。
程锦林一大早起来,挂牌匾放爆竹设宴样样不少,一整天下来脸都笑酸了。他穿着新裁的枣红如意四合云纹暗花缎袍,头戴白狐暖帽,脚蹬粉底绒靴,一身暗色压得他老成了几分,让人忽略了他只十九岁的年纪。其实少年继承祖产在老家关中并不罕见,大约是关中人闲散的天性吧,老掌柜往往在事业顶峰时退出,回乡享福去了,因此关中商家的孩子自立早熟的也多些,便如程锦林,十岁上下就被父亲抱在膝上听管家报账了。尽管如此,不少客人还是为眼前眉目如画的少年微微惊诧——这便是名满关中的织云集程家掌柜的?
程锦林却并未多想,他站了一天已是累极,此时天色渐晚,又下起小雪来,送走最后一批客人,店里只剩他和几个伙计。
“快拿水来,真个要渴死我。”他揉着酸痛的脸颊大咧咧坐下,贴身的小厮宝相急忙端了水过去,送至他的手边。程锦林一仰脖饮完,这才觉得舒适。他闲闲地扫视一番梨木案上的各色布匹,心中又是一阵安然:这都是我的了。
不知是家族熏陶还是天性使然,程锦林从小便爱极了这些或花或素,柔软平滑的织物,说是爱布成痴也不为过。那织造的工序艰辛而奇妙,那柔滑触感舒适得好比二月春风,那色彩凝聚着日月光华,就连裂帛之声,在他听来都有如天籁之音。他听说洋人都信教,也有人信佛信道,在梵音焚香中获得安宁。那么,织品就是他的信仰吧?只有在面对他们时,心中才会生发出宁静祥和,才会无法自拔……
这样一想,经商竟也成了乐趣,美好的东西不就该与众人分享吗?他记得去年父亲刚过世的时候,自己是伤痛恐惧的,他怕尔虞我诈的商场会磨失掉自己爱织品的本性,他怕自己将它们当做商品时,织品的价值就只用银钱衡量——父亲说过,只有把他们当艺术品对待,它们的美才会极尽展现。这一年在几位族老的提点下,他终究挑起这副担子,要将祖先的智慧延续下去,也为子孙营造出一片荫凉。
不知过了多久,程锦林才从自己的思绪中回过神来。天色已晚,他大手一挥:“关门!”几个伙计便顺从地堵了门——这是父亲留下的规矩,程家布行只在白天营业,一来是因为夜间光线不好影响织品成色,二来……不说也罢,你只记得他爹是散漫性子便是。
“刚才有两个童子在咱们店门口张望了一会,眼珠子一眨不眨地着实可爱,我见您想事,便没往店里揽。”宝相跟在主子后头报告着方才的情况,而程锦林却有些心不在焉,淡淡应了声无妨,便再无言语。
朱昱晓来了才觉自己真该找人问一问的,城西这么大,哪条街的哪间房是织云集呢?他倒不怕找,只是那样一来,家里人该着急了。朱昱晓看了看街上为数不多的几个小贩,咽了口唾沫走到其中一个跟前问道:“店家,烦请告知城西织云集在什么地方?”那小贩将眼前人一副少年模样却故作老成,不由笑道:“好说。你看见前边那颗老槐树了吗?过了它再往右拐便是。”朱昱晓谢过小贩,领着弟弟向那老槐树走去。昱晖年纪小,见什么都是新鲜的,朱昱晓只得放慢了步子。走近了,那老槐树对着的是正街,不远处一个大幡子上赫然书写着”织云集“三个朱笔大字。他正欲过去一探究竟时,一个卖蒸糕的小贩从他们面前走过,他感到弟弟牵着自己衣袖的手紧了紧,低头看去,昱晖呆呆望着担子上蒸腾的热气。朱昱晓无奈地摇了摇头,恰好今日打短工赚了几个钱,便打定主意,对弟弟说:”你站着别动,哥哥去给你买糕点吃。“他上前拦住那个小贩,用半日工钱换了一大块蒸糕,扯下一小块给弟弟,将剩下的小心包住揣在怀里留给家人。就在这暖香之中,他牵着弟弟来到整整占据三个店面的织云集。
崭新的柜台、流光溢彩的锦缎、古朴大气的棉布、以九色丝线织就的云锦……朱昱晓虽是出生在天子脚下,却也未曾见过这么多美妙的物什集中呈现在他眼前。然而最让人挪不开眼的,却是屋角过大的太师椅上那个瘦削的身影。那人身上暗红的上好衣料不仅不暗淡,反为他添了几分贵气;雪白的暖额衬得他肤如白玉,气质出尘。那人的剑眉带着青年人特有的锐气,剑眉之下,一对乌竣竣的眸子凝望着某个方向,像是一汪寒潭,深不见底。鼻梁带着北方人特有的高挺,两瓣朱唇淡淡抿着,唇角不时勾起,又徒然落下,朱昱晓的心就随着那唇角的弧度七上八下。
店里一个小厮打扮的人对他笑笑,并不打破这份闹市中的宁静。
“哥哥,何时走啊?”昱晖如一匹小马不耐地蹬着腿。朱昱晓看了看弟弟,恍然意识到他们已待得太久,再看看天色,几粒疏星也悄悄爬上天幕。若是回去晚了定要被娘教训一顿,他飞也似地冲出街道,急得昱晖连连叫喊。朱昱晓心慌不已:他们家也在城西——外城西南角,离这西便门还远着呢。
在寒夜里飞奔被冷风刮着,朱昱晓心下终于明朗了起来:刚才是被迷住了不成?真个是没见过世面要遭人耻笑。朱昱晓十分羞赧,又懊悔没有多看两眼,那样的美景就是在京城也不多见。
回到家又费了许多时刻,父母果真急坏了,朱昱晓细细分辩了一回,仍免不了挨了几下戒尺,他自知这次有些乱来,默默领了罚,心里一个想法却渐渐浮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