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珍想,这若是篇宫斗小说,她的主子嘉妃娘娘肯定是女主,人生赢家。
她们家娘娘进宫以来,跟⭕⭕传的女主似的,有波折有起伏,但总归是宠冠后宫,如今又多了个筹码,她有身孕了。
陛下年轻,这也是陛下的头个孩子,受到的重视不言而喻。
整个宫里多少红红的眼睛盯着翊阳宫,荣光之下,是暗里潜伏的危险。
锦珍首当其冲,也忙得不可开交,翊阳宫进来的吃穿用度,一律经过重重检查,她夜里有时候甚至会被拉起来伺候孕吐的主子。
简直悲催,锦珍没有比此时更厌恶下人身份,好累啊,想她在现代也是一个四体不勤的米虫大学生,到了万恶的旧社会,就不得不什么都学会了。
头几日她还有些惦念着那个小太监的手,后来见他没有来找过她,也当是无碍了,加上又忙碌,便把这事忘了。
再听到他的消息已是两月以后,玉燕告诉她,内务总管张公公染病暴毙,他的弟子继任。
玉燕说,那新任的总管,叫方遥。
锦珍愣了愣,然后笑了,倒想不到那个笨拙的小太监会有这样的手段,爬得可不比她当初慢。
于公她该给新上任的总管大人送份贺礼,于私,不记得倒罢了,一旦想起来,那人带着疤的脸上温顺的眼神和修长清瘦的身影就有些挥之不去。
锦珍沉默了一会,不知想了些什么,于是吩咐小桃将翊阳宫的贺礼送去,只等落了闲自己再去看他。
小桃要去时,锦珍叹了口气跺脚,忽然叫住她,“回来,还是我去罢,否则……否则显得翊阳宫不够重视。”
小桃忙不迭点头,她一个三等宫女,要是惹得方总管不高兴可就大祸临头。
“姑……锦珍……”方遥本来沉着脸站着,准备处罚手下犯了错的一个太监,见她来时,仿佛覆冰融化,喜悦从那双黑色的瞳孔溢出来。
跪着的太监怕得紧,根本不敢抬头,只听到总管大人语气似乎有些不同,对着他冷道:“还跪着做什么,滚出去。”小太监逃过一劫,哪敢张望,麻溜地跑了。
方遥还是穿着一身青色衣衫,身子修长好看,不过倒是第一次见他这种样子,锦珍笑:“你……还挺威严的。”
本是打趣他,却不料方遥懊恼地看着她,目光瞬间变得慌张,他手指紧紧攥着袖口,指甲掐进掌心:“我……我是不是……你别,别讨厌我。”
他自幼孤身一人,面丑,性子阴沉,他曾听过许多人在暗处说他不招人喜欢甚至让人惧怕,他从未在乎过,在这样的地方,以这样的身份蝼蚁一般勉力活着,他的手不干净,心也不干净,还在乎这些做什么……
然而,独独不想让她也觉得他阴沉可怕,她是笑起来如暖阳的女孩子,喜欢的大约也是温柔美好的事物……
锦珍见他神游之时神色越来越委屈难过,想起从前小桃对他的评价,虽然方遥语句破碎,她竟奇异地听懂了。
这个人,有多在乎她的想法?锦珍觉得眼睛有些湿。
她踮脚弹他额头,笑颜如花,“傻不傻,我讨厌你做什么?”
方遥神色轻松不少,仿佛想抓她的手指,刚动了动又放了下去,一个劲搓自己衣角。
他讷讷开口:“锦珍……不讨厌我吗?”
“讨厌你什么?”
“我……很多地方,疤痕、性格、不会说话……”不会讨你开心,是,是太监。
锦珍眨巴眼打断他,“你说了你是我的人,还算吗?”
“算!”他仿佛要表忠心的某种犬类,兴许尾巴都摇得欢,“永远算!”
“哈,那我当然不讨厌我的人呀,”锦珍捧着他手看了看,烫伤似乎用她的药处理好了,手背上留下的是上次见的那些旧疤,她有些心疼地摸了摸。
方遥不是第一次被她这样子拉着手,这一次手上没有疼到麻木的伤,她软软的手指触过的地方燎原一般烫了起来,方遥怕惊了她似的,连呼吸都不敢重了。
他的高度,刚好能看见女子鸦色的长睫,那两道优美的弧线轻轻颤动着,她皱着眉将手指轻轻抚过他那些陈旧的丑陋疤痕,像抚过一张皱了的宣纸,只是一瞬,就让他眼睛湿了。
请不要,不要再这样对我了。
会忍不住的。
忍不住想要不该要的。
方遥话少,在心念的姑娘面前更是闷成葫芦。
整个屋里又沉默了下来。
锦珍坐在桌边,见方遥跟过来,还是同从前一样站在她身侧,仿佛沧海桑田都不会挪一下位子,只要她在,他只专注地看着她,当她接上他的目光时,又仿佛受惊一般,躲闪地缩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