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山地荒漠。占荒漠草场总面积的4.5%。分布于东经105°以西的许多山地,除新疆阿尔泰山无山地荒漠草场外,余者山前地带都有荒漠分布。且于北纬44°以南,随纬度偏南而愈益升高。
山地荒漠草场均为高度干旱的石质化山地,主要饲用植物有假木贼、合头草、猪毛菜等;在黄土覆盖的山前荒漠,则为蒿类植物构成的蒿类荒漠草场。山地荒漠草场缺水,通常在初冬降雪覆盖期和春雪消融期放牧牲畜。
草原草场占中国北部草场总面积的37.4%。以旱生多年生丛生禾草占优势,混有一定数量的灌木、小半灌木。分为平原草原、山地草原和高原草原3类。
1平原草原。由干草原、草甸草原和荒漠草原组成。干草原在内蒙古高平原有大面积的分布,向西延伸到黄土高原,由旱生丛生禾草大针茅、克氏针茅、本氏针茅、糙隐子草和小半灌木冷蒿等组成多种类型的草原。每公顷产鲜草1.87~3.75吨,为中国重要的天然草场,适宜绵羊、马、牛等放牧。
草甸草原是由中旱生多年生丛生、根茎禾草及杂类草等组成。如以贝加尔针茅、羊草、线叶菊等组成的各类草场。主要分布在内蒙古东北部及东北三省。每公顷产鲜草3~4.5吨,产量高、质量好,为中国重要的割草场和放牧场。适宜发展大畜。
荒漠草原以真旱生多年生草本占优势,并有旱生小灌木参与,主要成分有石生针茅、沙生针茅、戈壁针茅、亚菊和一年生蒿类及刺叶柄棘豆、狭叶锦鸡儿等。分布于内蒙古西部及宁夏、甘肃、新疆等省区草原向荒漠的过渡地带。
2山地草原。广泛发育于中国荒漠地区山地的垂直带上。主要分布在天山、阿尔泰山、昆仑山、祁连山等山地。是中国主要的冬季牧场。由多种针茅、棱羊茅、羊茅、冰草、糙隐子草、冷蒿、绣线菊等组成草群。草质良好,适宜各种家畜放牧。
在新疆山地草原中有一个较大的尤勒都斯盆地草原,是天山南坡的最大夏季牧场。主要牧草有紫花针茅、座花针茅、扁穗冰草、落草等。在盆地外缘山麓的草群中具有亚高山草甸成分参与,如线叶蒿草、毛茛、龙胆和马先蒿等构成草原化草甸草场。在旱年这类草场仍青绿,宜作为家畜保膘的放牧场。
3高原草原。俗称高寒草原。这类草场资源的特点是草群花期短、结实快,可避免夏季阵性冰雪的危害。主要分布于西藏高原的中部,散见于青海省治多县境内通天河中游沿岸的高平原上,呈舌扇状分布。在高原上与小嵩草草甸或与草丘沼泽相嵌而形成组合资源。在晴朗而少雪的冬季,通常把零星积雪的地段作为冬场。
草甸草场占中国西北部草场总面积的27.9%。分为平原草甸、山地草甸和高原草甸3类。
1平原草甸。主要分布在东北三江平原、辽河平原的低洼地、坨甸地及新疆塔里木河河漫滩等地。通常呈带、片状分布的隐域性植被。主要由多年生中生草本植物组成。根茎型、疏丛型禾草比重最大。在荒漠地区的平原草甸中,优势牧草是芦苇、假苇拂子茅、芨芨草,并混有胀果甘草、骆驼刺等盐生植物。在西辽河坨甸地中是芦苇、拂子茅、扁穗牛鞭草和羊草。而三江平原中的沼泽草甸主要是小叶草和多种苔草。这类草场草群茂密,草类高达60~100厘米左右,每公顷产鲜草4.5~6吨,是荒漠和草原区良好的割草场。
2山地草甸。包括中山草甸和亚高山草甸,是中国传统游牧畜牧业的夏季牧场,集中分布于荒漠地区的山地,也见于大兴安岭林缘地区和西南亚热带山地。各地的草被有显著差别,阿尔泰山以多种斗篷草、天山以金莲花、大兴安岭以线叶菊为主构成杂类草草甸,而在西南的亚热带山地则是以羊茅、垂穗披碱草、穗序野生草、鹅冠草等分别构成禾草杂类草草甸。该类草场不仅蛋白质含量适中,且热能较高。
3高原草甸。又称高寒草甸。面积大而产草量低,每公顷产鲜草1.2~1.5吨。主要分布于青藏高原东北部及四川西北部,海拔4000米以上的高寒地带。植被主要由寒中生多年生密丛型草本组成,并有匍匐垫状的杂类草。代表类型为高山嵩草草甸。是中国青藏高原牦牛和藏羊良好的放牧场。
草丛草场草丛是草场植被类型之一,俗称草山草坡。通常与耕地、林地呈交错分布。分为草丛、灌木草丛和疏林草丛草场3类。草丛以禾本科饲用植物占优势。根据1980年以来,湘、鄂、豫和黔4省草场资源普查结果,草场毛面积占4省总面积的29.5%。海拔500米以下的丘陵平原占3.1%;500~1200米的低山丘陵占42.6%;1200米以上的山地占54.3%。按草场资源片块大小统计资料分析,从平原到山地,反映出片块减少而面积增大的分布规律。
草场利用情况中国的天然草场面积虽大,但优质草场比例不高。在中国草场中,牧草适口性好,产草量和营养价值高的草甸和草原草场只占21%,且半数以上分布在高海拔地区,开发利用有一定的局限性。而地处内陆干旱的荒漠草场则占27%。南方的草丛草场虽草丛高大,产草量高,但花期老化迅速,营养成分和适口性降低,同时耐牧性较低,影响利用,必须加以改良,提高草场载畜能力。
草场载畜能力草场的载畜能力可分为4类:一类草场一年内养一只羊需1/3~1公顷;二类为1~2公顷;三类为2~3公顷;四类为3公顷以上。据此可将中国10省(区)各类草场载畜构成比例。
牧场季节性中国北方广大牧区把天然草场按季节划分,并随季节更替,顺序地由山上至山下,又由山下至山上,年复一年地轮换放牧利用的牧场称为季节牧场。其组合形式因地而异。大体可分为四季、三季、二季和不分季节的全年放牧等4种形式。其中以夏秋(暖季)和冬春(冷季)两季牧场为多。在季节牧场的选择上,遵循“冬暖、夏凉、春水、秋草”等自然规律,相应地选择冬场、夏场、春场和秋场。
中国的草场资源明显地存在季节性不平衡,普遍存在着冬春牧场不足的现象,主要表现在季节牧场面积的不平衡,牧草生长的季节不平衡,牧草营养的季节不平衡和草场载畜能力的季节不平衡等方面。总的来看,中国东南部草场资源为季节性较平衡地区,西北部为不平衡地区,西南为最不平衡地区。
由于草场资源的季节不平衡,在靠天养畜的情况下,则造成了家畜“夏壮、秋肥、冬瘦、春死”的严重情况,这一情况在广大牧区具有普遍性,成为畜牧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草场资源的营养特点以主要草群和优势牧草在生长期粗蛋白(简称氮)、无氮浸出物(简称碳)、灰分等营养成分的不同组合而划分的不同的草场类型,其营养类型是迥然不同的,明显地反映了草场的营养价值。按草场营养类型的特点进行家畜的配置,以获得人类所需求的畜产品,是因地制宜、合理利用草场资源的基础(表3)。
(廖国藩田效文)
中国城市地理中国城市随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等的发展,在数量、职能、规模和分布上也不断发展和变化。
中国城市历史地理的变迁可分为下列3个时期:
封建社会以前中国最早的城市是在奴隶主的封地中心——邑(农村居民点)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政治、防卫、手工业和交换中心,如殷商(公元前16~前11世纪)早期都城西亳(今河南省偃师县二里头)、中期都城商城(今郑州市市区)、晚期都城殷墟(今河南省安阳市小屯村)及周(公元前11~前5世纪)都城丰京、镐京(均位于今西安市西南沣河西、东两岸)、洛邑(王城)、成周(均在今洛阳市)等。
春秋战国之际,城市的数量和规模有很大发展。战国后期(公元前3世纪)的七国首都——秦咸阳、魏大梁(今河南省开封市)、韩郑(今河南省新郑县)、赵邯郸、楚寿春(今安徽省寿县,其都多徙,寿春为其中之一)、燕上都蓟(今北京市城区西南部)、齐临淄等都十分繁荣,这些城市大多兴起于黄河中下游地区。
封建社会时期中国封建时代的城市按其性质可分为都城、地方各级行政中心城镇、工商业交通城镇、集镇和军事城镇等。
1都城。是封建时期全国的政治、文化、军事和经济中心,是国家最高统治者——帝王和其他封建统治阶级的居住地。中国历史上的七大首都中,长安、洛阳和北京是连续几个王朝作为统一政权的首都,开封和南京作为统一政权首都的时间较短,杭州仅作过较大的偏安地区政权(南宋)的首都,而安阳则为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古都。
长安位于今西安市附近地区。秦都咸阳(公元前221~前206)是中国历史上中央集权的民族国家成立后的第一个大都市。西汉末年(公元1~5年)长安人口约40万,城区面积较西方的罗马大3倍,在世界城市史上居重要地位。唐代(618~907)长安是中国封建社会全盛时期的政治、文化中心,也是全国最大商业都市和国际商人聚居地,有30多万户,100多万人,集中了中国封建前期城市建设的最高成就,在当时世界上是少见的。
北京自元初(1276)起成为全国政权的首都。明成祖奠都北京(1421)后,发展更为迅速,人口最多时超过百万。明清的北京城代表了中国封建后期城市建设的最高成就,在世界历史上享有崇高声誉。
2地方各级行政中心城镇。是中国封建时代城镇中数量最多的一类。各朝代城市在数量上、等级上、分布上都有很大不。其中较著名的有太原、济南、苏州、福州、南昌、成都、重庆等数十个,它们是较大地区的封建统治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中心,有一定规模的手工业和商业。
中国是多民族国家。约从东汉(公元25~220)后,出现了具有一定规模的少数民族地区的一些城镇。如东晋(5世纪)时西夏赫连勃勃的统万城(今陕西省榆林、横山间)、南北朝后期至唐初(6世纪)的高昌国都城高昌城(今新疆吐鲁番),唐睿宗时(8世纪)渤海国上京龙泉府(今黑龙江省宁安县)等。宋时(960~1279)边远地区几个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的都城,如辽上京(今内蒙古林东)、金上都(今黑龙江阿城)、西夏黑城(今内蒙古阿拉善旗)、元上都(今内蒙古多伦)及大理国的大理(今云南大理),等等。
3工商业交通城镇。中国以手工业为主的城镇约始于宋,至明以后更见增多。如明清两代著名的中国四大镇——佛山镇、汉口镇、景德镇和朱仙镇等,人口曾多达30~40万;商业性和交通性城镇,如无锡、芜湖、淮阴、临清等。广州、扬州、泉州、明州(今浙江省宁波市)则为海外贸易的重要港口。
4军事城镇。是中国封建时代的一类重要城镇。如汉武帝时为抗击匈奴、开发西域,在沿进军路线上兴建了一系列城镇,在军队驻地则形成一些小的军市。
在中国长期封建时代中,城市的地区分布变化很大。如据《史记·货殖列传》记载,西汉时23个重要“都会”,大部分布在黄河中下游一带农业经济最发达的关中、三河、燕赵、齐鲁地区,小部分在长江中下游地区;东汉时期,随南方地区逐渐开发,北方人口渐趋南移;三国至南北朝时,长江三角洲渐为中国经济重心地区,到了宋代,40多个10万户以上城市中,大部分布在这一地区;明嘉靖年间(16世纪中叶),农业、手工业和商业全面发展,全国45个大工商业城市主要分布在江南、东南沿海和运河沿岸等地区,苏、松、杭、嘉、湖五府的小城镇大多发展于这一时期(见中国历史时期城市分布和交通路线的变迁)。
近代以来1840年以来,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曾被迫先后将77个沿海、沿江城市辟为商埠,如上海、天津、武汉、广州、大连、哈尔滨等城市由此兴起;一些封建性质的城市出现了资本主义工商业,如北京、济南和苏州等城市;在运输条件较好或矿产资源丰富的地区,出现了交通运输业和工矿业城市,如唐山、焦作、无锡、南通、郑州、徐州、石家庄、蚌埠、浦口和四平等。而一些传统手工业、商业城市和原有交通要道上的城市,因种种原因,地位相对衰落,如大运河沿线的济宁、临清、淮阴等。内地城镇变化不甚显著;广大边疆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基本上保持原有落后状态,城镇发展非常缓慢。
抗日战争前夕,全国拥有5万人以上的城镇共190个,3101万人,仅占全国总人口的6.7%;全国百万人口以上的城市仅6个(上海、南京、北平、天津、武汉和广州),50~100万人的3个(杭州、青岛、沈阳),两者合计占城市数的4.7%;20~50万人的19个,10~20万人的48个,两者合计占城市数的40.5%;5~10万人的115个,占城市数的54.8%。这一时期,在经济较发达的沿海地区共有城市94个,占49.5%,经济落后的边远地区14个,仅占7.3%,介于两者之间的82个,占43.2%。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少数大城市畸形发展,大量中小城市发展停滞,城市的地区分布极不平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40多年中,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大部分城镇都得到不同程度的改造和发展;同时,新建了大量城镇,因而使城镇在地区分布上发生了很大变化。截至1999年底,中国设市的城市有464个,共有市镇人口(不包括市辖县)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26.23%。其中市的总人口为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8.69%;镇的总人口为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7.54%。
中国城市的性质中国城市按其性质可分为6个大类。
综合性城市具有多种职能、而又难以确定其主要职能的,在全国或省以上较大地区范围内具有重要地位与作用的城市。这类城市规模较大,在全国为数不多。如北京、天津、上海3个中央直辖市,各省省会和自治区首府(28个)。
工业城市以工业生产为主,工业职工和工业用地占有一定比重。这些城市中的大部分,在1949年之前多为地区中心城市,1949年之后发展为工业城市,如邯郸、新乡等;小部分为1949年之后新建的,如伊春、攀枝花、六盘水等。工业城市具有多样化性特点。中国目前大多数工业性质城市,按工业构成情况又可分为4类:
1多种工业城市。工业部门较多,重工业和轻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均在40~60%,而且没有任何部门的产值占总产值的30%以上者,如重庆、大连、常州、徐州等。
2重工业城市。工业构成中以重工业为主,占工业总产值的60%以上,如抚顺、本溪、唐山、淄博、洛阳、株洲等。
3轻工业城市。工业构成中以轻工业为主,占工业总产值60%以上。现在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中,除综合性城市中的广州、郑州、石家庄、福州等外,仅青岛、苏州可列为轻工业城市。此外,还有轻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虽不及60%,但以轻工业产品闻名全国甚或世界的城市,如无锡。
4单一工业城市。所谓单一工业城市,实际上都是着重发展了某一重工业部门的城市,这类城市为数较多,且多属矿业城市。如玉门、茂名为石油化工城市,伊春、牙克石为森林工业城市,鸡西、大同、淮南为煤矿工业城市,鞍山、包头、攀枝花、马鞍山为钢铁工业城市。基于开采某种矿产而相应发展的加工工业城市,是中国基础工业的主要基地,特称为矿业城市,如抚顺。
交通城市往往由于交通运输条件优越而发展,是中国交通运输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分为铁路枢纽城市(如宝鸡、鹰潭、怀化等)、海港城市(如秦皇岛、连云港、湛江等)和内河港埠(如淮阴、裕溪口等)。
地区行政中心城市地区(自治州、盟)领导机关所在地,除政治上的职能外,往往有一定规模的工业,并为该地区(自治州、盟)的商业、交通、文教中心,具有承上系下的作用。1949年后已有一部分发展为中等城市。这类城市也为今后发展成中等城市的主要对象。1990年全国共有151个地区(自治州、盟)级行政单位,其驻地除少数为工业、交通、特殊职能城市和建制镇外,多属地区行政中心城市。
县城(镇)县城在中国城镇中数量最多,1990年共有1903个县级(其中包括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工农区、林区)行政单位,其驻地约200个设在地区中心城市,设镇的约1700个。这类城镇中的县属镇是县内某一片(一个区或几个乡)的中心集镇。县镇分布广而较均匀,是连接各级城市和广大农村的纽带,亦为一县或县内某一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中国小城镇的主要建设发展对象。
特殊职能的城镇具有特殊职能、在中国起着有异于上述5类城镇的特殊作用。分为革命纪念地(如延安、遵义、井冈山茨坪镇、瑞金等)、风景游览城市(如承德、北戴河、从化等)和边防军事城镇(如伊宁、二连、满洲里等)。
小集镇中国尚有部分县的驻地未设建制镇,另有4万多个乡驻地小集镇(其中约4000个设在上级行政中心城镇)。县驻地未设建制镇的均在边远地区,往往仅数百人,是县的政治中心,经济上的功能很小;乡驻地的小集镇广泛分布于沿海和内地,多数有1000~2000人,联系着500多万个村庄居民点。
中国城市的规模中国城市的规模通常分为4级:特大城市人口(指非农业人口,下同)在100万以上;大城市,人口50~100万;中等城市,人口20~50万;小城市,人口20万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