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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诏(2 / 4)

唐、诏再次结盟后,南诏便立即向吐蕃出兵,攻占了吐蕃神川都督府之地,夺取了铁桥等16座城池,占领了今云南剑川、鹤庆、丽江一带。

795年(贞元十一年)又麾军东向,攻下了长期被吐蕃控制的昆明城(今四川省盐源县),统辖了金沙江以北、雅砻江以西的部分地区,将其势力扩展到金沙江以北大渡河以南。

南诏在北攻吐蕃之后,又调兵南下,向今西双版纳地区发展,征服了茫蛮中的茫天连、茫吐薅、茫盛恐、茫鲊、黑齿等十部及穿鼻蛮、长鬃蛮、栋峰蛮等许多部落,将其南部疆界推向女王国(今泰国北部南奔府一带)以北。

8世纪末9世纪初,是南诏势力最强盛的时期,而此期间唐朝势力又日趋衰落,这就为南诏继续向外扩张提供了条件,于是南诏不断发动了对唐朝边境的扩张战争。

816年(元和十一年)南诏出兵攻唐安南都护府(今越南北部)边境。

822年(长庆二年)派兵攻入黔中,将其势力向贵州境内发展。

854年(大中八年)南诏趁安南都护府经略使李琢贪暴失民心之机,派大军将段酋迁攻陷安南都护府,占领了安南都护府北七馆洞地及棠魔蛮等地。860年以后,南诏向唐朝边境的军事扩张更为频繁,“咸通以来,蛮(南诏)始叛命,再入安南、邕管,一破黔州,四盗西川”。860至874年南诏曾两次进兵安南都护府和邕管(今广西壮族自治区西部),这些地区的一部分或长或短时间内成为南诏的统治范围。

南诏经过皮罗阁到世隆期间的不断扩张,南诏最强盛时的疆域已是“东距爨,东南属交趾(今越南北部),西摩伽陀(今印度),西北与吐蕃接,南女王(今泰国北部南奔府),西南骠(今缅甸中部),北抵益州(大渡河以南),东北黔巫”。南诏已成为唐朝西南边境强大的政权。

五、南诏国的政治军事制度

南诏国是一个多民族的集合体,作为这个多民族集合体的统治机构——南诏政权,是一个军事行政的联合体,政治组织与军事组织相结合,行政上的长官往往同时又是军事首领。南诏的政权机构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级。

中央政权机构:

南诏政权的最高政治、军事统治者是南诏王,王室世系属于原蒙舍诏的蒙氏贵族,南诏王“坐东向……王自称曰元,犹朕也。谓其下曰昶,犹卿、尔也”。南诏国的都城最初设在太和城(今大理县太和村),至异牟寻时迁往阳苴城(今云南省大理县城)。

南诏宫廷内协助南诏王处理全国军政大事的是清平官和大军将,清平官“曰坦绰、曰布燮、曰久赞……以决国事轻重,犹唐宰相也”,“清平官六人,每日与南诏参议境内大事。其中推选一人为内算官,凡有文书便代南诏判押处置,有副两员同勾当”。清平官中推选出的内算官权力最大,有如唐制的中书令,掌握机密,有权代国王判押处理大事。两副内算官辅助内算官行使权力。还有“外算官两人,或清平官或大军将兼领之。六曹公事文书成,合行下者,一切是外算官与本曹出文牒行下,亦无商量裁判”。外算官领六曹,凡六曹下发的公事文书,皆由外算官与本曹出文下达执行。

大军将是最高武职军衔,其中有12人的官阶与清平官同列,参与南诏王的议事活动,主管军事。“大军将一十二人,与清平官列,每日见南诏议事,出则领要害城镇称节度,有事迹功劳尤殊者,得除授清平官”。大军将以军事任务为主,同时也兼管中央、地方行政。

南诏中央政权的高级官员中,还有两名“同伦判官”,负责向六曹长传达南诏王的指令,属于南诏王的亲信。还有羽仪长8人,系南诏王的侍从官,由贵族子弟担任。

南诏国中央政权的国务行政机构是六曹,曹长分别由清平官或大军将兼任。每曹设曹长1人,主持外司公务。六曹是:兵曹(主兵)、户曹(主户籍)、客曹(主礼宾外交),刑曹(主刑法)、工曹(主官人)、仓曹(主财政)。南诏的六曹是仿效唐朝州府的六曹制度稍加改变而设置的。南诏中期以后又将六曹改为“九爽”,“爽犹言省也”,是唐朝中央官署“省”的音译。九爽是:幕爽主兵,琮爽主户籍,慈爽主礼,罚爽主刑,劝爽主官人,厥爽主工作(手工业),万爽主财用,引爽主客,禾爽主商贾。九爽官员均由清平官或酋望、大军将兼任。九爽与六曹相比增设了慈、厥、禾三爽,这是9世纪以降根据南诏社会经济的发展对统治机构所作的相应的变动。此后南诏国的一切政令皆通过九爽下达而执行。

地方政权机构:

南诏的地方政权机构,因各地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差异和民族情况的复杂,故而对不同地区不同民族所设的政权机构并不一致,大体是以洱海为中心,在全国设十睑、六节度、二都督。

南诏在其统治中心洱海地区设“十睑”,“夷语睑若州”,即如唐的州。十睑是:云南睑(治今云南省详云县云南驿);白崖睑,亦称勃弄睑(治今云南省弥渡县红岩);品澹睑(治今云南省详云县);邓川睑(治今云南省洱源县邓川);蒙舍睑(治今云南省巍山县);大厘睑,亦称史睑(治今云南省大理县喜州);苴芋睑,亦称阳睑(治今云南省大理县);蒙秦睑(治今漾濞);矣和睑(今洱海东北);赵州睑(治今云南省下关市凤仪)。十睑在南诏的疆域中只占极小部分,但其地位却十分重要,这里有南诏都城太和城、阳苴城和大厘城、龙尾城、龙口城、邓川城、白崖城等重要城镇。这里还是南诏的发详地,是其统治西南各民族的根据地,又是南诏政治、经济、文化最发达的地区,因此十睑地由南诏王直接管辖,作为南诏国统治的根据地。

南诏在十睑之外,又在全境设六节度、二都督。六节度是:弄栋(治今云南省姚安县),永昌(治今云南省保山县),银生(治今云南省景东县),剑川(治今云南省剑川县),拓东(治今云南省昆明市),丽水(在今伊洛瓦底上游两岸)。二都督是:会川(治今四川省会理县),通海(治今云南省通海县)。节度和都督同是仿唐制,是在唐朝都督府、羁縻州县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节度设节度使为最高长官,都督有一名最高军事长官,均由大军将兼任,由南诏王直接任命。节度和都督既行使地方行政权又具有军事权,是这一地区的最高统治者。

南诏国还拥有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文武官员和自由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壮者皆为战卒,有马为骑军”。南诏军队的数额并不固定,根据战争的需要随时增减,《蛮书》说“通计南诏兵数三万”。而779年(大历十四年)异牟寻与吐蕃合兵攻唐朝西川边境一战却出动大军20万,863年(咸通四年)南诏进兵安南都护府时兵力达10万之多,可见南诏兵员数额变化之大。

南诏军队分为3种。一是乡兵,这是南诏军事力量的基础,是村社的壮丁平时为农战时为兵组成的,每到农闲时对乡兵进行严格的训练,每年11—12月份,还要检查训练的情况。二是常备军,是从乡兵中选出的优秀者,因此大多能征善战,是南诏军队的核心。三是境内各民族部落武装,是从各民族中征调来的,也是南诏军队的重要来源之一,这些各民族兵士骁勇善战,每战必使其充任前驱。

南诏军队的最高统帅为南诏王,军事编制以乡兵为主,按照居地远近,编为东西南北4个军,每军置一将,统率1千人或500人。统帅4个军的军官称军将。因各地人口不均,所编之军也多少不等,所以管军的府有大府、中府、下府、小府的区别。“每岁十一、十二月农田收获既毕,兵曹长行文书境内诸城邑村谷,各依四军,集人试枪剑甲胄腰刀,悉须犀利,一事阙即有罪”。出兵征战,以2500人为一营,每兵士携带粮米1斗5升,鱼干若干,此外别无给养。由于担心粮尽,因而求胜心切,使南诏军队虽强但不能持久作战,这是南诏军队的致命弱点。同时南诏规定军行出境允许士兵劫掠,以供军需。这种无后勤供应专靠劫掠的军队,对战地的破坏极为严重,因此所到之处必然遭到当地人民的强烈反抗。南诏后期又不断频繁地发动这类掠夺性的战争,这就是南诏灭亡的一个主要原因。

第二节南诏的经济与文化

南诏时期是云南经济文化中心由滇池地区西移洱海地区的时期。由于各种原因和影响,南诏的社会经济文化在其政治发展的同时也有较快的发展,无论是南诏的奴隶制经济还是文化艺术都发展到了一定的高度。

一、南诏奴隶制经济的发展

南诏统治的区域广大,境内居住着众多的民族和部落,各民族和部落之间存在着极大的差异,因而其经济发展水平也是极不平衡的。这种不平衡表现在有的民族由于所处地理位置和受中原先进经济的影响而产生了封建经济的因素,如滇池、洱海地区的部分民族有封建经济的萌芽;有的边远地区或高山地区的民族则处于原始落后的阶段;有的民族又处在奴隶制经济的发展阶段。根据有关记载南诏社会经济的文献史料来看,南诏经济从总体来说奴隶占有制经济占着主导的地位。

在南诏统治区内,主要生产资料——土地和劳动力——奴隶归南诏王所有,即属于南诏奴隶主统治集团占有。南诏统治者在其统一六诏及其以后的扩张中,采取了残酷的以武力夺取各部落土地的手段,强迫各部族人民离开原来的居住地,使之完全丧失土地,尔后将土地收归南诏政权所有,再将这些土地划分为若干区域,即许多庄园,每一区(庄园)直径大约15公里,“疆畛连延或三十里”。归所在地的城、镇政权官吏经营,地方官吏再派田官管理,田官又派“监守”催促强迫佃人(奴隶)进行劳动生产。佃人们在“监守”严密的监督下进行生产,产品“收刈已毕,蛮官(田官)据佃人家口数目,支给禾稻,其余悉输官”。农户(佃人)的劳动产品,生产者(佃人)只能得到仅够维持最低生活的粮食,余者全部岿奴隶主集团所有。这种生产关系称之为南诏佃人制——奴隶生产关系。

南诏社会内部划分为奴隶主与奴隶、平民和部落百姓两个对立的阶级。奴隶主阶级占有全部生产资料的土地和劳动者——奴隶,奴隶主阶级统治和奴役奴隶、平民和部落百姓。

南诏的各个经济部门都普遍使用奴隶劳动。南诏的主要经济部门是农业。早在南诏始祖细奴罗时便“耕于巍山之麓”,就已经从畜牧业经济为主过渡到以农业经济为主了。南诏农业广泛使用奴隶生产。奴隶来源于三个方面:

一是南诏统治者以强制手段迁徙的各部族人民,使他们离开原来世代居住和耕种的土地,变成完全丧失生产资料的生产奴隶,这种奴隶的数量很大。据文献记载,746年(天宝五年)南诏占领西爨(滇池地区)后,一次就强迫迁徒20万户白蛮于永昌(今云南省大理州和保山地区),然后又将东爨乌蛮迁至西爨地区。

794年(贞元十年)迁弄栋(今云南省姚安县)白蛮于永昌城。同年又迁河蛮于滇东北和拓东。

832年(大和六年)又强掳骠国(缅甸)百姓3000至昆明(今四川省盐源县)。还将成千上万的汉裳、施蛮、顺蛮、扑子蛮等族人民迁到滇池地区成为生产奴隶。据文献记载统计,南诏这种迁徙移民配隶的各族人口不少于100万。这种大规模的移民配隶措施是南诏统治集团加强其统治和解决奴隶劳动人手的一种手段,南诏将各部族互相迁徙的结果使他们处于完全失去生产资料的境地,然后将他们重新组织在新地区的奴隶生产之中,成为南诏农业上的主要劳动人手。这种大规模人口迁徙还有其更深的意义。从政治上看,南诏将滇池地区的“西爨白蛮”20万户迁到滇西,这就有利于南诏政权对两爨地区的直接统治,又将与统治者同一族属的“东爨乌蛮”移入西爨地区,从而又巩固了对滇东北地区的统治;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由于西爨地区先进的白蛮迁居比较落后的滇西地区,促进了滇西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结果使云南经济文化中心由滇池地区转向洱海地区,洱海地区便成为南诏、大理政权500年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同时又由于滇东比较落后的乌蛮移居到滇池周围农业较发展的地区,也使滇东乌蛮从畜牧业为主的经济进到以农业为主的经济,促进了滇东乌蛮自身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是战争中掳掠的战俘或其它各族人民。南诏曾和唐朝进行过多次战争,尤其是在天宝年间和南诏王劝丰祐时战争更为频繁。在战争中被南诏俘虏的汉族人口数量极大,被俘的汉族人口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唐兵进攻西洱河时兵败溃散被俘的,另一种是南诏军队进攻内地掳掠来的汉族人口。751—754年(天宝十年至十三年)唐将鲜于仲通、李宓两次进兵南诏,败于西洱河,全军覆没。前后两次战争唐军损失军队20万人,其中除一部分战死外,其余大部分被南诏俘虏后作为奴隶。756年(至德元年)南诏进兵寓州,此次俘掠的“子女玉帛百里塞途”,“越嶲再扫、台登涤除,都督见擒,兵士尽虏”,连西沪县令郑回也被俘。所俘汉族人口之多可想而知。829年(大和三年)起,南诏三次攻入成都,仅829年一次“将还,乃掠子女工技数万引而南”,俘掠的人口数量也是很大的。832年(大和六年)进攻骠国,俘虏3000人。835年(大和九年)攻破弥臣国,又俘获3000人。858—866年南诏军队攻入广西、黔中等地,先后俘掠10万余人。

三是通过买卖而来的各族人口。买卖人口也是南诏奴隶来源之一。713年(开元元年)南诏攻陷姚州,姚州都督汉族判官郭仲翔被俘为奴隶后,曾先后被转卖4次,经10年最后被其友吴保安重金赎归,吴在回嶲州时又从云南购买女奴隶10人。9世纪中叶,喻士珍任嶲州刺史时,就专门掳掠今凉山西部的两林、东蛮人口卖与南诏为奴隶,说明南诏及附近地区奴隶买卖之盛行。

南诏通过上述三种途径所获得奴隶的数量相当之大,总计在150—200万左右,这个数目大大超过南诏境内自由民的人数。这些奴隶大多用于农业生产,奴隶劳动成为南诏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

在南诏所实行的授田制中大量使用奴隶生产。按规定南诏的上官(大奴隶主)授田40双(每双合5市亩),上户授田30双,中户、下户各有差降。上官、上户得到如此多的土地,决非一家劳动力所能耕种,这些上官上户的土地必然使用奴隶进行劳动生产,这也是奴隶主们支持南诏王进行对外掠夺战争的原因,其目的是为了得到奴隶,以补充奴隶劳动的不足。

南诏的手工业也使用奴隶劳动,南诏将奴隶组织在纺织手工业中,奴隶们织的丝绫锦绢,“蛮(奴隶)及家口不许为衣服”,产品全部归奴隶主所有,只给奴隶少许极粗糙的残次品为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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