绯衣。绯衣。他反反复复地念着这个名字,再抬头时,那人却已不见踪影。
冬夜再次沉寂下来,莲池水面重回平静,仿佛在这个静谧的雪夜从不曾有人前来打扰。唯一可见证这一夜并非梦境的,只有这个少年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悄然萌动的心。
一个人怎么会爱上另一个人其实很没道理。倘若不同的两个人帮了你同样一个忙,你可能只会看上其中一个,可你却把喜欢上那个人的原因归为他帮了你的忙。不过这至少还算得上有理可寻,封寄傲看上绯衣就着实令人不解,如果仅因为那惊鸿一瞥,那只能说明他是个看脸的人。显然这样的喜欢支撑不了多久,但世事总是出乎我们的预料。
我本以为他们很快会再相见,实则不然。
匆匆岁月一晃而过,又三年,洛安城外的枫叶林几度被秋霜染红。这三年里,回到溟水阁的绯衣仍是一天到晚面无表情地钻进内功心法里,反倒是封寄傲更像情窦初开的少年,自己捏了个绯衣模样的小泥人摆在床头,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之前必看两眼。
因有些不是绯衣的记忆,闪闪而过的画面时而清晰时而模糊,如同戏台子上的一幕幕情节,大部分我都没甚印象,只记得一次封寄傲执笔练字,练着练着就随手在泛黄宣纸上题了两句,“那年冬至莲池旁,大雪初停情难收”。
我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只是看到这里,一头栽进这段情的人似乎一直是封寄傲,而不是绯衣。
四月初,灼灼桃花开得正艳,三年一届的武林大会也在众多正派英雄豪杰的万般不情愿下再度来临。凡是当年亲眼目睹绯衣十招之内打败剑卿的人也大都清楚自己这辈子都无法达到这个高度。有灰心丧气的老一辈,自然也有揣着雄心壮志的少年跃跃欲试。封寄傲也很高兴,就不知他是在高兴武林大会,还是高兴能见到思慕的人。
溟水阁向来行事诡异,那一年的大会仍是只要了一个位子,来的人却不是绯衣。大家都纷纷担心新来的那个人会不会如同绯衣一样强得可怕,还好他只是个普通水准的弟子,也算稍有慰籍。
传闻里的段婉玉也在这一年出现,她跟着父亲以及家中兄长出行,人比花娇的姿容。须知美人儿这种东西是需要比较的,鲜花还得绿叶衬,段婉玉在这方面比较幸运,如果拿她和武林大会上其他的一些师太尼姑比,她确实够得上名满天下。小姑娘似乎没怎么出过远门,见到什么事都觉着新奇想去凑凑热闹,封家堡与碧蜀山庄向来关系交好,却因为地理位置隔得比较远而甚少走动拜访。是以,这大约是段婉玉和封寄傲第一次见面。封家兄弟们看段婉玉看得如痴如醉,段婉玉看封寄傲看得笑若春风。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你在桥上看风景,远处的人也把你当风景。
好在彼时大家还都很害羞,看来看去也算和谐。只有段婉玉稍微主动一点,提起裙子踩着积满暮雨的水洼走过去,含羞说:“傲哥哥,听说你会吹笛,玉儿正好会弹琴,不如我们去爹爹那里合奏一曲吧?”
封寄傲朝她笑了笑,正准备以改日推辞,一抹大红衣裳闪过,转眼便消失在了巷口。封寄傲一愣,随即便脚步匆匆跟上去,身后还有段婉玉黄莺般的叫唤:“傲哥哥……”
其实以绯衣那样的身姿和容貌,走在大街上应该是十分抢眼的,可他能将气息隐藏得很好,做到即使他从你眼皮子底下走过你也没注意到他更别提细细打量他这样的效果,你看封家兄弟和段婉玉就完全不知道有这么个穿红衣服的人路过。这是一手不错的技能,却终究在封寄傲这里破了功。对此我不得不再感慨他们的缘分,毕竟追美人是这么一件需要天时地利人和的事情。综合了此刻阳光明媚,小巷没有曲折环绕的分叉口,封寄傲的轻功一直很好,而绯衣今天似乎心情也不错脚步不太急等等的重要因素,拐过旧城老墙踏着微有裂痕的青石板,最终他追上了他,握住他的手腕,如同三年前一样。
三年的时间,足以让一个青葱少年成长为黄花闺女的梦中良人。
绯衣打量着眼前英俊的男人,挣开了手腕,“你是谁?”
似乎是预料之中的反应,封寄傲并不失望,仍是笑盈盈地望着他:“一个想请你吃小笼包的人。”
大部分人应该打死都不会相信绯衣这时居然没有面无表情地走人,而是乖乖地跟在了他身后。这实在是一件很不可思议的事情,包括我也这么觉得。可无论你是否相信,事实它就摆在那里。缘分着实奇玄又妙不可言,正如他怎么会遇到他,怎么会招惹他,怎么会爱上他,这些无解的问题,让人永远也想不明白。我们只能猜测兴许绯衣当时正好饿了又碰巧身上没带钱,或者他本来就是个小笼包的忠实爱好者,更有可能的是他觉得眼前的男人有点眼熟,还很有趣。
封寄傲和绯衣一前一后地走,封寄傲走在前面,绯衣始终与他保持三步开外的距离。封寄傲并不介意,也从不回头看去担心身后的人会不会走着走着就消失不见人影。
他们一路穿过不少贩卖早点的摊头,路人掏出绣着芙蓉牡丹的各色荷包,蒸笼上冒出白腾腾的热气,绿萝爬满的墙砖隐约可见岁月的斑驳痕迹。他们走上精致的拱形小桥,桥下荷塘中碧色莲叶盛着莹润水珠,水面倒映两个男子的身影。背后传来远远近近的叫卖声,嬉戏打闹的布衣小儿流窜在街巷青瓦之间。
小店里,封寄傲果然点了两笼小笼包,点完后就目光直晃晃地盯着对面的绯衣看。我一想也是,盼了三年才终于见到的人,的确是该抓住机会就好好看看。何况绯衣还这么好看。
春日曜曜晨曦透过窗柩倾打在雕花的红木桌上,四月细碎的阳光折射在绯衣的眼睛里,让那双清冷凤眸难得地泛起柔光,看起来有了些生气。
绯衣往小碟子里倒着镇江陈醋,小笼包一上桌,封寄傲抬手就给他夹了一个。他似乎嫌醋沾得多了,稍稍蹙眉,却还是吃了下去。
很和谐的一幅画面,这两个人就像多年未见来叙旧的老朋友。想象之中的正派人士与邪教魔头相见应总是伴着刀光剑影,哪怕不甚相爱,也应当是互相隐瞒心思边爱边杀,杀到谁先死了然后另一个人跟着自杀,死之前必然还要拿着与对方有关的某个信物对准备埋了他的小辈们说把这个东西放进墓里,说不定来年坟头就会长出交错绿叶,上头有鸳鸯栖息,无比虐心。可到了封寄傲和绯衣这里,却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
看着那张被袅袅水汽笼得影影绰绰的眉目,封寄傲慢悠悠地开口:“在下一直是个言而有信的人。”
绯衣没说话。我琢磨着封寄傲是想借请小笼包这件事夸赞一下自己的美好品质,以便于双方进一步的了解和接触,真是颇具当今凡界十分流行的相亲推销手段。可我到底还是天真了,封寄傲也比我想象得要直接了当得多。
他左手食指扣成圈,有一些没一下地敲着眼前空碗,眼中笑意毫不掩饰:“三年前,在下说过要登门提亲。”
我惊得下巴都快脱臼,绯衣也终于一改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脸,细长的眼睛睁大盯着他看。几只不怕人的麻雀叽叽喳喳地停在窗柩上寻食。良久,他放下筷子,声音似淙淙清泉:“你有毛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