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霉国调查局和移民执法局会非常积极地介入,并以涉嫌移民欺诈、洗钱、共谋犯罪、税务欺诈等多项联邦罪名对继红英展开调查,并申请逮捕令。
刘律师强调,霉国执法机构启动的是霉国国内司法程序,目的是追究她违反霉国法律的责任,而不是将她移交给东大。
他刻意停顿了一下,看看专案组成员都已经听明白了,这才继续说:
“继红英会进入冗长的司法程序,初次聆讯、保释听证,证据开示、审前动议、可能的认罪协商或审判……这个过程,最快也要几个月,拖上几年也毫不奇怪。在这期间,只有她的律师能和她自由交谈。我们和霉国检方,在法庭程序之外,都很难直接接触到她本人。”
孙雅皱起眉头:“那我们东大的通缉令和引渡请求呢?难道没用吗?”
“有用,但作用是另一层面的。”
刘易斯切换了ppt页面进行解释。
东大通过外交渠道向霉国提交正式的引渡请求,附带详尽的证据材料,证明继红英的行为在两国都构成犯罪,且证据达到霉国的认定标准。
霉国法院会举行引渡听证,法官只裁定“是否可引渡”而不判罪。
最后,引渡决定权在霉国国务卿手里,受到双边关系、舆论、游说等多种法律之外因素的巨大影响。
所以,这个过程同样极其漫长且充满变数。
众人沉默下来,但内心都开始变得焦躁。
赵明叹口气:“按刘律师的意思,我们实际上是被该死的两道霉国程序挡住了。霉国的国内司法程序和引渡的政治法律程序,足可以把继红英案子拖个几年,甚至十几年!”
“可以这么说。”
刘律师擦了擦眼镜,随口说出多个案例,有的长达六年还没有看到一点引渡的希望。
他的话无疑是泼冷水,浇的专案组成员透心凉。
武辰试探着问:“如果先不谈引渡,我们给继红英做工作,让她先提供证据呢?”
“这个想法的可能性……非常低。”
刘律师解释说,根据霉国法律规定,东大正式提出引渡请求后,案件进入特定阶段,霉国检方或法官可能允许秦云东以“外国政府代表”或“案件关联方”的身份见继红英。
但是见面有极为严格的规定。例如,在法庭指定的严格监控场所,双方律师、霉方法官或执法人员、翻译必须同时在场。
而且,秦云东就算见到继红英,也只能问特定的问题,比如核实她的身份、确认某些与她直接相关的、无争议的基础事实,进行极其有限的询问或陈述。
即便这样,对方律师也有一万种理由,提出反对或限制性要求进行阻挠。
所以,这种程序性的对质,绝不可能成为获取核心口供或突破案件的机会。
餐厅里再次陷入短暂的沉默。
大家面面相觑,都可以从对方眼中看到了棘手和无奈。
如果按照霉国这套繁琐漫长且处处设限的程序,等他们能有效接触继红英,黄花菜都凉了
秦云东一直没有发言,只是静静地听刘律师的分析和大家的讨论。
当大家都安静下来,他才放下笔缓缓开口。
“刘律师分析得非常透彻,我们面临的困难是客观存在的。但大家别忘了,我们现在面对的,不是一个冷冰冰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