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钢琴的音色并不干净。
琴弦年久失修,高音略薄,低音带一点浑浊的嗡鸣。
本该是学院派不屑于弹奏的品质。
但出门在外,哪有那么多讲究?
黑泽尔像早就预料到似的,起手第一拍,即干脆利落。
节奏一出来,便是摇摆的。
不是宫廷舞会那种规整得近乎刻板的三拍舞曲,而是更随性、松弛的节奏,像吉普赛舞娘脚踝上的金钏相击,又像是酒杯碰撞的微醺。
略微失准的音调而造成的瑕疵,反而增添了意趣。
血因酒精而发热,黑泽尔捋高袖子,解开衣领。
“噢——”
“这调子带劲!”
有人用叉子敲杯壁。
有人则踏靴尖跟拍。
酒馆里的空气愈发沸腾。
乐曲行至中段。
弹奏渐入佳境,像一条霓虹溪瀑,畅流而行,灿烂至极。
正当此时,底下忽然有人扬声喊了一句:
“喂,骑士老爷!这首曲子叫什么?”
斜刺里,一个清亮的少年声音自然地接上去——
“《小狗圆舞曲》。”
恰好、轻巧地插进空隙里。
几名大叔循声瞥去,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桌边多了个生面孔。
是个漂亮得过分的小男孩。
橘橙的火光映耀在他侧脸,精美的小脸像镶嵌在金器上的宝石,正弯眼在笑,亮晶晶的。
他这样突然冒出在一群粗声粗气的男人中间,大家却莫名不觉得突兀。
唔。
大概是因为这副长相亲切,略显稚幼的轮廓简直像只小狗崽。
小狗崽突然跑到桌边,汪汪叫两声,谁会讨厌呢?
“哪位音乐家的?”有人顺嘴问。
“艾尔维斯·罗森,”雪斐对答如流,说时,笑眼仍望在台上,“冷门作品,顾名思义,是写给他的小狗的。”
哄然笑开。
“还有这种歌?”
“怪不得这么欢快!”
“嘿,小家伙,你哪来的?”
有人打量他两眼,摆起架子,故作严肃地说:“未成年可不能大半夜出来玩,更不能喝酒啊。”
雪斐扭头,笑说:“我成年啦,十八岁。”
话音刚落。
台上的旋律忽然一转,音符变得密集而明媚,像一阵夏日的风。
雪斐的注意力唰地被拽走。
他咕哝,“……我也最喜欢弹这一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