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长大,而我不仅仅已经长大,我知道的。
那双破鞋子还挂在树上,还挂在门口前,不过不是大哥的门口前,也不是那棵龙眼树上,而是我的门口前,门口前的核桃树上。
我搬到这个馒头山包上已经快一年了,大嫂在我搬过来时,甚至偷偷流了泪,她是不舍得我的,我知道,我也舍不得大哥,大哥也舍不得我。
大哥大嫂已经有了两个孩子,他们还打算要。
棚边和根生也都有了自己的孩子,当然,他们也会继续要孩子。
我还没有孩子,因为,我还没有老婆。
当所有人劝我讨老婆时,我想都不想全拒绝了,因为,我心中在想着一个人;姑娘。尽管她心中想的又是另外一个人:郑通和。
我搬出大哥家是我自己强烈要求的,因为,馒头村里没有这样的先例:在两兄弟都可讨老婆的年纪不分开住的。
虽然我自己住了,完全阻挡不了我和大哥棚边根生一起出门打猎,也阻挡不了我们一块喝酒,当然,我经常做东,他们经常在我这里喝醉。我家最好喝醉了,因为我是光棍。
人人都说,我应该有十八岁了。我想也是。
门口前挂在树上的那双鞋子除了破,还被风吹雨淋,更是烂得没法多瞧一眼,如果不说它们是鞋子,我看没有人知道它们是鞋子。每年,我都会有好几次,从树上摘下鞋子,放在地上,然后印上自己的脚,是的,每一次,我的脚都比鞋子长一点,直到现在,我的脚完全把鞋子盖住。这双鞋子,已经像小孩的鞋子了。
它们还挂在树上。
至于我原来穿着来到这个地方的衣服和裤子,我一直用来做枕头,垫在我的头下,它们被弄得全部黑黝黝的,虽然有点破,至少,身高合适的人还可以穿。但我绝对不会让别人穿的,因为,这是我来到这个地方的证据,也许,将来某一天,我回到我原来的家乡,回到我家人的身边,他们认不出我了,至少,他们还记得这身衣服。
我也曾经拿出我的裤子来比划过,现在,它终于短到我的膝盖了。
大嫂说我牛高马大的。
我想,牛是不高的,马是不大的,应该是牛大马高才对。马不能是馒头村的马,而是曾经跑来帮道长建造屋子的马。
我的个子已经超过大哥,甚至比他高出半个头,和棚边一般高,根生就更不用说了,他只到我的肩膀高。
而且,他们发现我的力气比他们大得多,甚至三个人加起来才和我的力气一般大。他们很不服气,可我对他们一直很好,好得不得了,有点好吃的,从来不是自己单独吃,都要和他们分享。
我送了好几多香猫皮给大哥棚边根生的孩子做衣服,他们每个人都有两件我送的兽皮衣服。
甚至在大哥每个孩子出世时,我都把他们需要的木柴全包了,大哥节省了许多精力打理孩子,照顾大嫂。
除了我自己卖木柴卖野兽得到的钱我自己存好之外,我几乎所有东西都与他们分享。当然,有时他们急用钱时,我会大方的从床底下的罐子里取出铜钱,交给他们。
我从来不要他们还,他们也不用开口借,只要让我瞧出他们有困难,我就会捧上铜钱。
三个哥哥全家人都会说:
“志生是个难得的人,是个好兄弟。”
全村人都知道我是个好人,因为,三个哥哥三个家庭的嘴巴说出来的。
我曾经亲自徒手活捉了一只老虎,这事不止轰动馒头村,也轰动蔡家镇。
这是今年发生的事:
大雨过后,我决定进山捞些肥鱼回来吃吃,这个时候的打算是不管得到什么都不会拿到蔡家镇去卖,通常的说法是;自己吃了。
我把竹子编的捕捞工具沉进小溪边,这个时候正发大水,一些鱼会被水冲着走,控制不了自己,容易钻进竹制的口袋里。
这时,远处传来急促的野兽奔跑声,才一眨眼功夫,一头黑色的野猪朝我冲来。但我知道,它这个冲法不是攻击我,而是逃命。第一判断是有猎人在后面追,判断才出来,当即被否定:野猪被追一般不会朝馒头村跑去。第二判断是有更凶猛的兽类在追野猪。
在馒头村一带,单个个体来说,野猪基本上算是最凶狠的野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