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琳琅的大脑飞速运转了几秒后,迅速问了一个一针见血的问题。
“你这样说,就说明你比沈珂更有能力。那如果我把这件事告诉你,你也有能力帮我对吗?”
“对,我能,”连之恒点点头,“但还有个选项叫我不想。”
袁琳琅再次震惊了。
她权衡了几秒后,咬牙开口道:“你什么时候有空,找人定两张到S市的机票。”
*
连之恒有时候是个很任性的人。
比如这次,仅仅为了听一个故事,他就从北方的帝都跑到最南边的S市。
没带一件行李的两个人坐上当天能订到最早的飞机,终于在晚点了半小时的情况下在第二天零点到来之前落了地。
连之恒:“虽然不是你的本意,但我还是得感谢你的提醒。”
袁琳琅:“我提醒什么了?”
连之恒:“连诚需要一架私人飞机了。”
袁琳琅:“……”
机场早就有备好的车和司机在等待,但由于这次出行的私密性,连之恒选择了自驾。
S市是南方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之一,也是沈珂的家乡。参加选秀节目成名前,他在这里度过了人生的整整18年。
从机场到市中心的路程中,他们经过了这个城市的破败与繁华。S市的贫富两极分化十分严重,有脏乱差的关外工业园区,也有市中心高耸入云的摩天高楼。
经过袁琳琅这个人肉gps的指引,连之恒终于在一个隐藏于林立高楼中毫不起眼的老式小区门口刹住了车。
“这地方这么隐蔽,你的认路能力在女生中算是很好的了,”连之恒感叹道,“这是哪儿?沈珂家?”
袁琳琅笑笑,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附近的每一条路。
“这是我妈妈的家。”她回答。
妈妈?连之恒疑惑地看了袁琳琅一眼。
上次讨论《罪后》里慈禧的演绎方式时,她明明说过母亲已经去世了,他确定自己没有记错。
来不及细想,连之恒就跟着袁琳琅下了车走进了其中一栋的门洞中。
这栋楼房是90年代的建筑,只有六层楼高,楼道里的墙壁上也贴满了各种疏通下水道的小广告。袁琳琅走到最高层,从手包里掏出一把钥匙打开了602的房门。
这间两室一厅居室只有40多平米,但设计十分精致典雅,一些创意的贴纸墙画也很有家的温馨,看得出这里的主人对生活的热爱。
袁琳琅却径直走进了右手边的次卧,熟练地打开了隐藏在门后的天花板顶灯,一片温和的橘黄色灯光瞬间充满了整个房间。
连之恒被突如其来的灯光刺得轻轻眯了眯眼,待他看清这间屋子得摆设时,却不禁露出了惊讶的神情。
墙壁上是枪炮玫瑰乐队的大幅海报,书桌上整齐地码着好几摞唱片,最上面的是魔岩三杰94红磡演唱会原声大碟,还有一个吉他形状的皮套醒目地靠在墙角。
“你喜欢摇滚?”连之恒实在无法脑补出一个画着烟熏妆、梳着挑染鸡冠头的朋克女袁琳琅。
看着想象力丰富的他,袁琳琅不由得微微一笑,她侧身从床头柜的抽屉里拿出一个相框,递给了连之恒。
照片的色调十分灰暗,暮色沉沉的背景中一个废弃的工厂赫然在目,而画面前方的两个女孩无疑是这次照相的主角。大概十五六岁的袁琳琅脚下踩着白色帆布鞋,身上穿着一袭白裙,站在一条小水沟前方。她一只手紧紧抓着斜挎包,另一只手摆出了老土的剪刀手造型,虽然动作拘谨而又笑容生硬,但当年的清纯气息却比如今的美艳更令人着迷。
不过,更吸引人眼球的还是袁琳琅旁边的女孩。这个不知名的叛逆女孩看起来和袁琳琅年纪差不多大,可装扮却完全不同。但无论是酷炫到像狗啃的黑色短发、鼻子上闪亮亮的鼻环、还是一身拉风的黑色小皮衣,都无法掩盖住她的青春活力。她的小腿全部浸没在小水沟中,双手肆意地拍打出水花,而飞溅起的晶莹透亮水珠刚好与她肆无忌惮的大笑相得益彰。
“就算是当今圈里的一线女星,又有几个能像她一样笑得这么夸张,可还笑得这么好看?”袁琳琅的声音几不可闻,又拿出了另一张照片。
这张是叛逆女孩的特写,气质却完全像变了一个人。她嘴角向下看向远方,撤掉了鼻环换上了深蓝色麻布裙子,干净白皙的侧颜完美地驾驭住了及腰长发上别着的一朵百合花。如果没有指间夹着的一只氤氲着白雾的长烟,连之恒真的看不出她和‘叛逆’两个字有什么半点联系。
他就算是再傻,如今也能猜得出了。
“她是……你的姐妹?”
袁琳琅点头:“小我一岁多的妹妹。”
连之恒又看了看照片,再次开口:“她很美。”
袁琳琅对着那张特写侧颜照轻叹了一声,手指轻轻拂过那朵纯白的百合。
“那会儿还没有数码相机,这张是我随手用胶卷机照的,后来被一个搞艺术的朋友看到了。她把照片弄成黑白效果后挂在了自己的画展中,有很多看展览的女孩都站在这张前头不想走,她们说这自己一辈子如果有这样一张照片就好了。”
连之恒点点头,这个女孩的确区别于周围十公里内的任何一个人。
“你妹妹现在在工作还在读书?”连之恒问道,“她想不想进演艺圈?”
如果说她比袁琳琅还小一岁多,那就是还不到23岁,这样的年龄,这样的容貌,又有着对摇滚的痴迷,假以时日一定能培养成一代音乐圈的新星。
“不可能了。”袁琳琅把照片放回了抽屉中,眼中的平静和冰冷让连之恒有了不好的预感。
“我妹妹的生命永远停在17岁,她最美的那年。”
“从法律意义上讲,她已经死了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