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聊到了极致,一脸无赖的对长歌讲:“长歌啊,我喜欢你呐。”
长歌扭过头,面无表情。
再重复一遍,又一遍。渐渐觉得没滋没味。
所谓喜欢,也不过就是开错了时候的花。
在很理智的对着认为是对的人想要寻找这样的感觉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早在许久之前,这样的感觉已经被年少的风花雪月,消磨殆尽。
所以,长歌,我喜欢你,我只能喜欢你。
长歌静静的听我自言自语,没有任何的表示或者反应。或者他也会和这些时光一样,慢慢褪色,直至化为虚无。
所以,我必须喜欢你。
因为没有人会像我一样,记住你。
我们所在的,本就是一个必须两两相忘的红尘。
长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