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他们说他是森林之子。棕色头发垂到耳际,皮肤白皙到发红。
躺在草地上双眼放空时,浅显的光线有时会刺痛我的眼睛,我站起身走向被阳光照射呈黄绿的树林,感觉金就在背后用水润棕黄的眼睛看我,不发出声息。当然我没有向他证实过。
高大健壮的男人,年轻的眼睛里是矫健与淡淡的无奈,他说:“我明天要到城里去,最近不能为你父亲工作了——其实我知道少了我也没什么。”
我倒了杯茶,温软的白瓷绘着猩红色的繁复图案,张狂又妖艳:“多长时间?”将茶杯端到他面前。
“也没有多久吧,只是有点事情。最近都没有在镇上看到你,忙着读书呢,都不出来了?”
“读书,读书没有意思。我过些天就要回学校。”我想起了酒吧里摸我手的男人,黄绿色的眼睛,细细的男性嗓音。
“那你都到哪去了?”
我笑了:“你只是没有看到我,并不代表我不存在。”
“最近天气好,凡妮莎想和你到树林里去,呼吸下新鲜空气什么的,打发一天的时间。”
凡妮莎,我想起来很久都没有见到她了。上一次偶然遇见是在繁华街道拐角处一条阴凉弯曲的小巷,风拂过她卷曲的亚麻色发梢,皮肤苍白得令人难过。她是我家管家莱妮的女儿,比我大了9岁。
“好吧。可树林有什么好玩的呢,不如去德泽街的小酒吧,喝上两杯。”
“随你们吧。”森特将温温的茶水一饮而尽。“我母亲,你知道的,最喜欢招待别人,在人群中着享受当主人的幻觉,幸好她总是花不了太多的钱,那些人在我们庄园的田野中也没有惹出什么事。有一天晚上,我来到餐桌旁提醒她已经很晚了,听见欢乐接近尾声的人们中有一人说,那座城堡里时常传出狼嚎的声音,时断时续,凄厉摄人。还有的说根本就是有鬼魂住在那里,其他的男人女人就嬉笑附和。真是奇怪不是吗,虽然荒废了很长时间,但那座城堡一直是干净而体面的,我也总是梦想着有一天能和凡妮莎住在那样的大房子里,怎么会有这样的传闻?在那里去世的德宾塞老爷生前和我父亲的关系很好,还很照顾我们家。”
“好像是有人这样议论过。”
“我妈妈除了招待就是去森林墓地里采草叶,有没有野兽还在其次,关键的是阴森的地方让我觉得很不舒服,在家喝茶看书有什么不好。”
“我觉得你还是理解她吧。我的妈妈经常早上天还昏沉的时候就出门,没人知道她去干了什么,当然这个也轮不到我操心。”他母亲的这个习惯我以前听凡妮莎说过。她没准是个巫师,或者是药师,每天与黑猫为伴,生活在玫瑰丛堆砌的地方,丧钟不时敲响——想来让我有些兴奋,却生了这么呆板、能干、排斥一切迷人的神秘事物的儿子。
“还有就是,简。”他的表情有些踌躇,英俊的眼睛躲闪着铜质烛台上的光芒:“之前你和凡妮莎关系那么好,既然你们有机会又相聚——有些东西已经变了,我不敢去想象她的眼神——她和他有过一段。”
我坐在床上,抚摸着裙摆精致的绣边和丝绒缎面的收腰,觉得这件红色的复古长裙依旧是当初惊艳我时的风采,有淡淡的欣慰,物件会在心目中褪色得让自己感到无助,但是美好的东西总是如初般赏心悦目。父母今天外出,并没有给我留下只言片语。在笔记本上抄着不知所谓却美得心碎的诗句:“药性让你欣慰,同时,你仍需长久的沉入海底的睡眠。”森特的到来让我不知所措,强壮的男人会让十六岁的女孩感到害怕,特别是在密闭的空间里。可他是森特呀——我七岁生日时将我背到肩上飞翔,每个月会开车送我到寄宿学校、帮我搬行李,在与父母告别后对我露出笑容的森特。妄想随意地从记忆的海洋中拾珠并不容易,所以,我大概是忘了这个大哥哥一样的家伙、身体强健到让我轻叹的男人还给了我什么回忆。
森特说他——和凡妮莎?并不开阔的心胸像挤满了船帆,它们航行时扯动的轨迹让我感觉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森特没有说清楚,凡妮莎也没有给我说过什么特殊的人,但也难怪,不像之前一样与凡妮莎亲近也是事实,我甚至不知道森特和凡妮莎什么时候建立了亲密关系。
墨色的风吹着海浪好像泛起一层泡沫,我抿掉最后一口乳白色的饮料。有时候,艰难的不是缅怀杯子里剩下的淡到无味的液体,而是为眼睛找到一个最佳赏位,即使不被醉人的黄色光线所笼罩,也能轻易观赏到飞过海鸥的幻觉和如风的人们。穿着宽松的格子裙的我几欲闭上眼睛,有时候会觉得和谐干净的大街小巷、看起来满足忙碌的人群中隐藏的是深刻的,我的无聊。但是只要这清凉的风依然游走,就说明生活仍在如流动的溪流般继续,且这滨海餐厅不断更替的人也提醒我确实该从木质座椅上起来干点什么了。
这时,天下了小雨,凉凉的打在皮肤上散开的同时带来一阵轻微的震颤。顺着小路回家,那长着盘曲缠绕的大树的沐由森林,有时会觉得它散发着淡淡光亮。我一深一浅地走着,湿软的泥土变得有些粘滑。前面的树下,一个人躺在那里,蓝色的衣服沾染了潮湿阴暗的阴影。
雨点顺着头发滑到脸颊上,缓缓顺着脖子往下流。裤子和腿黏在了一起,让我有种恶心的感觉。
这景象让我感到自己对这森林已没有那么熟悉。我静静地走了过去,他一动不动,不知道灵魂是否还在这人世间,棕色的发丝紧贴在额头上,像两条黑色的爬虫。
“嗬,你还好吗?”
后来想起当时的自己,觉得一定是把自己当成了林中戏水的妖女、汲取森林精华的梅花鹿,或者是一条虫,对森林有着一种淡泊的占有欲,以一种好奇观望的眼神注视着入侵者。
他是个皮肤白皙的人,身体有些蜷缩地弃置在泥泞之中,服饰像是参加正式场合穿的,隐约可以看到右耳有一颗黑色的耳钉。全身上下没有危险或死亡的气息,也许是因为这个我才敢走上前去,发现他的圆润的嘴唇泛白且有轻微抖动。也许是喝醉了——独自一人在灯光华然的酒馆喝酒,心中徘徊着侵蚀理智的琐事,回家的路上钻进了森林,结果被雨水冲刷到通体冰凉;或是被人戏耍、玩弄,苍穹当作屋顶试图做一个虚幻的梦;要不然他就是森林的孩子,不对,这么狼狈——
没有回应,雨没有下得更猛烈的趋势。
我走上前去,“我带你去——总之别在这待着了。”他配合地站了起来,四肢并非无力但是脸色苍白,浓密的睫毛遮掩着虚弱的眼睛,微微张开来掩盖它们的无神,迟疑,却听任人摆布的样子。我愣了一下,心想自己到底在犯什么傻,还是将他的胳膊架在自己的肩上,和他一起往前走。
确实有一种泥泞的味道进入鼻腔,他身上的泥土也附着到了我的皮肤表面。雨越下越大,除了耳边浑浊稳重的雨声、地上的溅起无数水花的水洼,就是并不沉重的他和氤氲着雾的前方。
“谢谢你。”他的眼睛依然是微张着,看上去还很疲惫。
“你怎么会在那待着呢?你的家在哪?”
依然没有回应,该死。
这个人神智是越来越清醒的,对我的身体就不再那么依赖了,甚至觉得像是他的胳膊轻轻地搭在我的肩膀上。泥泞、潮湿与身体接触而产生的粘热让我觉得身体发酸地不想再继续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