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一个低等魔族,死了就死了。”耳朵遭殃的可怜魔族此时也失去冷静,“倒要看看是谁给谁陪葬。”
“你们别这样,人类……”旁边有魔族想要劝架。
无奈两人根本不听劝告,自顾自就打起来,场面一片混乱。而约翰早就趁乱溜走,急急逃出了城镇。
真是出师不利,没想到第一次进城就被发现。约翰找了处隐蔽处为自己疗伤,用清水冲净血液,再咬碎药草涂上去,最后用撕下的衣料包裹。
虽然不管伤口也能痊愈,但这样好的快些,也能稍微阻挡血液气味发散。
约翰呆在森林的那几天没少受伤,魔界植物与人界不同,他也不清楚究竟哪株能够用于止血。试用几类让他麻痹抽搐的植物后,终于找准了药材。
如今孤身一人,也不能去询问魔族,什么事都只能自己想办法。只可惜这次进城尽听了八卦,没得到什么有用的消息,哪怕能打听到魔王城所在都好。不能说话果然不方便。
这次失败的体验给约翰长了个记性,他决定以后彻底成为一个空气人,少说少做才不会引起魔族注意。
这几天魔界开始热烈流传一个消息,哪怕是呆在城外的约翰也有所耳闻。那内容令他精神振奋——魔王大人要出面鼓舞士气,顺便应召自愿出征的战士。
是的,魔族要与精灵族开战了,或者说要单方面发动攻击。这两大种族生来势不两立。他们一方是光明的宠儿,另一方则是黑暗的孩子,上天赋予他们对立的秉性。
可惜虽然魔族强大,精灵族却也不容小觑,两大种族开战,势必两败俱伤。这也是尽管互相看不顺眼斗争却也只局限于小打小闹的原因之一,两边的王都没有开战的意思。
但新王上任却打破了这个传统,年轻魔族们个个热血沸腾,巴不得立马上战场将那群自恋的家伙揍得满地找牙。年长者却不免担心,认为新任魔王将战争想的太小儿科。
所谓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他们后面还有虎视眈眈的人类啊。
但既然布告出来,想必这些德高望重的长老是没能劝服新任魔王。魔王的命令是绝对的,既然下令,他们也只能遵从。
得到消息的魔族们从四面八方赶往魔王城,约翰暗自感到庆幸,也从后面偷偷跟上。魔族们不用马车,多数也没有坐骑。他们或拥有翅膀,或拥有强劲的脚力,速度要比马车快上许多。
约翰速度够,耐力却不足,跑不了多久就跟丢他们。好在他出发的早,后来魔族一批又一批的出现,好歹在最后期限赶进魔王城。
第二天就是魔王大人出现的日子。
约翰不知为何感到紧张。明明马上就能与日夜追寻的人相见,现在却不由有些退缩。
两年时间很长,足以改变一个人。如今莱蒙所做的一切都让约翰感到陌生。他认识的莱蒙,不会夺取他人灵魂,更不会说出开战这种话。在约翰的印象中,莱蒙应该还是村里的那个十六岁少年——沉默,英俊,受女孩欢迎。
可是……
约翰捏了捏自己左边的肩膀:也许从他们决定出村的一刻起,命运就跟脱缰的野马一样越跑越远了吧。
几年前的他哪能想到自己竟会来到魔界,肯定还趴在床上留着口水幻想与克劳蒂亚的美好未来吧。而如今物是人非,克劳蒂亚嫁作人妇,就连莱蒙也与自己分开。
约翰想见的是十六岁的莱蒙。如果如今的莱蒙成为了嗜血冷酷的大魔王,那么他还会想见这个人么。约翰害怕,害怕莱蒙的变化,更害怕自己心境的改变。两年时间的追逐,他不想落得刀剑相对的结局。
约翰甩甩脑袋,告诫自己不要多想。多愁善感也没用,只有等明天再做打算。
魔王城这几天人满为患,旅馆床位不足,不少魔族只好在外边打地铺。约翰早已习惯露天生活,平常都能睡很香,那晚却因想太多而失眠了,第二天醒来精神不振,眼睛下挂着黑眼圈。
清晨七点,这些嗜睡从心所欲的魔族竟早早起床,井然有序的在演讲开始前去广场等候。地面挤满了就爬上屋顶,屋顶没位了就飞向天空。魔族们的所作所为,足以证明他们对新任魔王大人的尊重与崇敬。
不知过了多久,暗月落下,新月升起。高处的那扇门适时打开,全体魔族爆发欢呼。约翰站在角落,死死盯住那个方向,不由屏住呼吸。
先出来的是几位魔族士兵,他们昂首挺胸,眼睛炯炯有神,充满神气与自豪,一左一右排成两排。接着现身的是阿德莱德公爵,他长相稍显女气阴柔,身材在旁边几位士兵的衬托下显得瘦小。但当他开口,所有魔族都一致噤声,眼里充满敬畏。
阿德莱德公爵,四大公爵之首,据说实力仅此于魔王。为人心狠手辣,不少魔族惨死于他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