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子里钻进泥土、树脂、野草和野花的芬芳,沁人心脾。
默不作声地跟在男人身后,欧宇辰一步一步,一步一步往密林深处走着。
双手插在裤袋里,他的表情是一贯的平静恬淡、笃定从容,似乎正在B大的林荫路上散步。
只有谨慎的步伐,透露出他的小心翼翼。
他得时时刻刻,提防脚下盘根错节的藤蔓,以及时不时探出地面的、粗壮的裸/露树根。
这是一座地地道道的荒山,几乎找不到人类曾经涉足过的痕迹——这在人口爆炸式增长、科技高度发达的现代,简直是无法想象的。
生活在这里的动植物们,实在是太幸运了。
树干想怎么长,就怎么长,长到老高老高也没有人来砍伐它们;野花想怎么开就怎么开,不会有人来打扰它们;杂草愿意怎么蔓延就怎么蔓延,不会有人来限制它们……
路,自然是没有的,景色也很难分辨出差异。
触目所及,到处都是混杂生长的树,有的能叫出名字,有的连听都没听说过。
理所当然的,树叶呈现出各式各样的形状,和各式各样的绿:椭圆的、浑圆的、带刺的、长绒毛的、豆绿的、碧绿的、茶绿的、葱绿的、墨绿的……
在这深山密林中,要想凭借肉眼分辨方向,实在很困难。
然而,走在前面的男人自始至终都没有迟疑,一直低垂着头,默默地走着。
他怀里捧着一束包装精美的白色蔷薇花,和这荒山野地很是违和。
在一棵挨着一棵的高大树木中,在一株挨着一株的、张牙舞爪的荆棘间,在半人多高的蒿草中……捧花的男人,忽左忽右地穿行,一点迟疑也没有,似乎脑子里装了自动导航系统、能够自动辨识方位似的。
即使是以欧宇辰过分挑剔的眼光来看,男人的背影也很挺拔伟岸。
那是属于成熟男性的,高大坚实的背影。
头发一丝不乱,低调奢华的深蓝色暗金纹纯手工西服,连一丝褶皱都找不到,深刻诠释着“风度翩翩、器宇轩昂”八个大字。
饶是欧宇辰,也情不自禁多瞧了几眼。
赏心悦目的——不管是人或物件,总归是值得欣赏、令人心情愉悦的。
欧宇辰想,如果把现在走在自己前面的男人,替换成夙夜,一定不会有这样“悦目”的视觉效果。
无论身为男朋友的,内心怎么偏袒、怎么昧着良心夸赞,夙夜也无法跟挺拔伟岸、器宇轩昂这类形容词扯上关系,他实在太瘦了,似乎只有一层薄薄的皮,包裹着细弱的骨头,只要用手轻轻一掰,就能轻易折断。
稍微值得安慰的是,这几年住在夙家,夙夜营养不良的状况总算有所改善,个头明显拔高,只是体重却依然没能增加多少,还是瘦巴巴的,浑身没有几两肉。
虽说现在以瘦为美,但瘦到他那种程度的,实在跟美扯不上什么关系。
不过,欧宇辰知道,假若此时此刻走在自己前面的人是夙夜,自己的心情,肯定会更加愉悦。
那个沉默寡言、冷冷清清的少年,在某些方面聪明得令人惊叹,在另一些方面,却又天真得让人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