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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神探事件簿之二 > 第四十一章

第四十一章(2 / 2)

可是,可恶就是可恶,就像徐志摩即使诗写得再好,也改变不了他是渣男的事实一样,夙夜再有破案的天赋,也是个可恶的混蛋!

于是,在孙启森的小本本上,又给夙夜和欧宇辰各自添上了一笔。

半个月前,孙启森去省公安厅办事儿,偶然遇到犯罪心理研究室的莫非处长。

莫非兴致勃勃地问他:“听说,你现在在B市公安局工作?”

孙启森内心很敬重这位颇负盛名的、国内犯罪心理学方面的专家,对他能关注到自己,感到受宠若惊,忙不迭回答:“是的。”

岂料,莫非接着笑呵呵说道:“这么说,你有机会见到那个名叫夙夜的小朋友了?”

原来他注意到自己,是托庇了夙夜的光?

孙启森一窒,心中一万头草泥马狂奔而过,勉强说道:“B市有几十万人口,想遇见一个人,也不太容易。”

“那倒是,”莫非赞同地点点头,又说,“那孩子分析案子和罪犯心理的时候,很有想法,也很敏锐。

遇到什么棘手的案子,你不妨征求下他的意见,应该会有所收获的。”

孙启森脸上的表情,再也控制不住了,抽了抽嘴角,正色说道:“莫处长,不管怎么说,夙夜都不是警方人员,让他参与到我们的办案工作中来,是不是不太好?”

莫非脸上依旧挂着和善的笑意,跟尊弥勒佛似的:“年轻人,不要太墨守成规,要懂得海纳百川、博采众长的道理。偶尔参考一下别人的意见,总归是没坏处的,不是吗?”

孙启森无端被教训了,介于莫非的身份,还不能硬生生怼回去,一口闷气堵在喉咙口,上不来下不去,堵得难受。

心里又在小本本上,给夙夜记了笔黑账!

都是他的错!好好的学生,不专心学习,天天掺和警方办案,分明就是不务正业!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真当自个儿是少年包青天转世呐?

听了欧宇辰的冷嘲热讽,孙启森更加火大,恨恨剜了夙夜一眼。

无辜躺枪的夙夜,压根没留意到他,确切地说,夙夜谁都没留意,一直盯着脚下的地板出神,好像能在上面看出朵花儿来似的。

孟彦名假装没听见欧宇辰的话,瞟了夙夜一眼,望着托盘内的“东西”,自言自语般:“这东西,毫无疑问是一块人皮。把它剥下来的人,手法很专业,碎肉残渣都剔除得干干净净。

跟你们说,这真的很不容易。

人的皮肤,比猪皮薄,也比猪皮细腻,要想完好无损的剥下来,需要一把非常锋利的刀子,和非常好的技术。

这家伙,这活儿干得实在太漂亮了!”

孙启森没控制住,嘴角又抽了抽,黑着脸说:“孟法医,您能不能别用赞美和崇拜的语气,夸奖一个罪犯的犯罪行为?”

“赞美是没错,可你哪里听出来我崇拜他啦?”孟彦名不屑地白了他一眼,满脸骄傲的说,“要是换我来做,肯定比他做的还好。我会把汗毛都刮干净的,血渍也绝对不会留下。弄完的皮肤,保证跟张白纸似的,毫无瑕疵,能送陈列馆展览。”

一群乌鸦从头顶,哦不,房顶“嘎嘎嘎”叫着飞过。

“……”孙启森黑线。

“……”叶子辉黑线。

“……”欧宇辰沉默。

“……”众围观警察黑线。

室内一片沉寂,好半天,孙启森才艰难地开口,他这回抽搐的,绝不仅仅是嘴角:“孟法医,你能不能,不自动带入罪犯的视角?”

“亏你还是警察,一点实践精神都没有。”孟彦名又丢给他个白眼。

我一点都不想有罪犯的实践精神!孙启森内心咆哮,他开始后悔,当初主动申请留在B市公安局,是不是错的……

用小镊子,把托盘上的皮肤尽量理得平整些,孟彦名凑近皮肤,嗅了嗅,然后直起身子,边观察皮肤纹理边说,“有淡淡的香水味,还挺好闻,不像是廉价的便宜货。

皮肤白皙细腻,毛孔很细,汗毛很淡,十之八九是属于年轻女性的皮肤。”

没有人说话,叶子辉忍不住看了他一眼,心里很好奇,孟彦名是怎么在浓重的血腥味中,闻到香水味的,还能判断出不是便宜货。

盯着皮肤,孟彦名继续说道,“根据皮肤的缩水程度判断,剥下来的时间不超过六小时。

嗯,看起来还很新鲜。”

“新鲜?”叶子辉确信自己没听错,心里哀嚎,孟大法医,知道您心理素质杠杠的,解剖啥的毫无压力,可是,用“新鲜”来形容剥下来的人皮,您觉得妥当吗?妥当吗?!

孟彦名目光投向夙夜,嘴角的笑意加深了,放慢语速:“这块被剥下的皮肤上,画了一只眼睛,被三角形和放射线环绕的眼睛。奇怪,我好像在哪里见过这个图形。夙夜,你听说过吗?”

夙夜猛然抬头,黑黝黝的眸子,迎上他的。

孟彦名和他对视,微笑:“你真的,不想亲眼看看吗?这个罪犯,留下了很特别的标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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