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话:穿书
胡古月是只工科狗,写文的工科狗。
在他开始买稿纸挤钢笔、准备挥毫人生第一篇大作时,人家敲键盘上已经能半小时三千字了。
当然,这只是个开头。
也是个征兆。
要说年轻人有点儿野心是好事,不都说不想吃天鹅肉的□□不是好□□么,古月同学潜心打磨文字,历时三年,终于写成了一篇文,并被宿舍基友夸赞为纵观古今、以小见大、颇具时代感的好书。
然而这并未有什么X用。
就是这样一本惊天动地的好书,发了第一章,就光荣的给封了,理由:敏感题材,锁文查封。
坚强的古月并没有被打倒,励精图治,又出炉了一本儿,好在他吸取上回的教训,学乖了,改走男作家常写的玄幻线,打算过过孩童时的英雄瘾。
然而这依旧没什么X用。
即便不是大神的玄幻码字君,随随便便都能敲几万字出来,日更不解释,双更不困难,洒洒水啦~光是凭这一条,胡古月就成功躺枪,向来习惯慢工出细活的胡蜗牛,怎么可能噼噼啪啪,打字如飞?
他被挫败了,推推眼镜,收起钢笔墨水,滚回图书馆专研学术。
同系的妹子看不过去,好心来帮他,“哎呀,实在不行挑点热门的写,读者来的快。”
“那现在热门的是那种题材?”胡古月卷起图纸,虚心问道。
“现在腐女多,耽美什么的,比较热。”妹子诚实回答。
哦,耽美,那是什么?
好心的妹子一语道破真相,发誓要把胡古月拉入腐门,期待他节操扫地为路人。
妹子小看的他,即便是耽美,他都能写出正儿八经的范儿。
古月的第一篇耽美是这么个情节:江南大少爷白濂之是个纨绔,某日识得一琴师普洱,两人结为好友知己,正巧某日白濂之要北上做生意,顺带就捎上普洱同行,两人遨游山水,不亦乐乎......
“打住!”学妹忍不住叫停,“你写的什么啊,我都要无语凝噎了。”
“那敢问,该如何改?”古月不懂就问,认真咨询资深腐女。妹子得意洋洋,大有指点江山之意:“你看,主角一个是茶一个叫白莲花,读者会不会觉得雷?”
胡古月沉默,才不是白莲花,妹子耳朵不好,肯定没听清。
“再说,你那情节太平淡了,写文要的就是冲突,冲突懂不懂!结识至少要在青楼里好吗?!北上做生意要遇到劫道的好吗?!主角们要虐心虐身ok?”
胡古月听得一愣一愣的,幡然醒悟过来,原来是这么个套路。
犒劳过师妹,胡古月窝回宿舍,打开电脑,敲出一条大纲来,等到梳理完主要情节,已近凌晨,
舍友个个睡的打鼾。他再次检查遍文稿,合上笔记本,摘掉眼睛,起身伸个懒腰。
站起的瞬间,重心骤然偏移,胡古月只见眼前一团乌黑,天旋地转,椅子翻倒砸出“砰”的巨响,再然后他就失去了知觉......
笔记本的待机灯光一闪一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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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姨是水乡楼的二妈妈,负责照看姑娘公子们的饮食起居,具体工作就是偶尔抓个贪嘴吃瓜子的小孽障、提防嗜睡长肉的小懒骨,惩罚跳窗逃跑的小混蛋。
水乡楼里最爱吃的是花魁红袖,最爱睡的是琴师普洱,最好逃跑的是上月新买进来的玉枚。
对付这三人,秋姨自有办法。
每日先要来的是普洱的卧房,秋姨一脚踢开木制大门,亮开嗓门怒吼:“懒骨头你睡死了!”
只听室内“咕咚”一声好大的动静,紧接着是“嘶——”的抽气,秋姨快步冲入房中,那懒虫普洱已经倒插葱式仰倒榻下,撑着胳膊还试图爬起来,满脸痛楚显然摔得不轻。
“小祖宗唉,摔坏了我可陪不起!”秋姨拍头哎呦嚎了半句,上前就要扶他起身,谁知刚碰着普洱,那小子居然大惊失色,眼睛都要等成死鱼样。
不会吧,虽说街头杀猪的屠户的儿子被猪踹了一脚就踹傻了,可咱们楼的玉枚两天跳了三回楼也没见出个问题,普洱就是跌个床还真撞坏了脑袋?
“我的小祖宗,快坐好,让秋姨瞧瞧摔伤了没?”
“......”
这是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