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有一个小男孩很喜欢音乐。到底为什么喜欢音乐,没人说得清。或许是受到哪些音乐节目的影响。因为当有人问起他为什么喜欢音乐,他总会说,那不是很帅吗?
很久以前有一个小女孩很倒霉。本来清闲的时间她可以玩好多多游戏。可是她有一个算是亲人的哥哥总是拉着她到他家里听他的演唱会。到底是什么样的演唱会呢?几个倒扣的塑料的桶和两根木棍就成了架子鼓。一把扫帚便成了吉他。破拖把头就成了演唱的麦克风。演唱会是如此的简陋,程琪也不说什么了。可是演唱会的鼓手,吉他手,主唱都是一个人是不是太寒酸。望着因为不断跑动的而额头都冒出汗珠的小男孩,小女孩真是为之心疼。当然如果仅仅如此也就算了。可是小男孩的歌声太过奇特,尖锐的嗓音,走调的歌声,是魔音,小女孩哭着想要离开……
很久以前,有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尽管他们会常常吵架,但是还会常常在一起。
“你就这么喜欢音乐?”小女孩问道。
“是啊,毕竟它是我的爱好。对了你有什么爱好吗?”
“这个……我没什么爱好。”
“那将我的爱好送给你怎样?”
“额……”
后来小女孩和小男孩逐渐长大。小女孩因为家庭的缘故很少再来。小男孩明白音乐不是想象那么简单的。可是他坚持了下来了。为什么?嘛,总归是我的爱好。他总会这样说道。
今天程琪奶奶家如此热闹。因为今天是程琪表叔的成亲的日子。
都说女人最美的时候,是穿上婚纱的时候。这句话看样子是很有几分道理的。表妈是地地道道的农村女人,平常看起来也并没有多么漂亮。可是今天却格外的迷人。是因为化了妆,好好打扮的原因?还是因为今天是主角光环加身的缘故?不过为什么今天的男主角就算是光环加身并且好好装扮,怎么还是这样?黝黑的皮肤,憨厚的傻样一点也没有变。漂亮的表妈到底是看上你哪一点了?
算啦,算啦,这不是重点,婚礼上的好吃的才算是真的。
农村里没有所谓的教堂。朴实的农村人也不搞这些。他们只需要摆上几桌饭菜高高兴兴的吃上一顿便是对新婚夫妇最大的祝福。
农村的规矩很多,晚辈不可以随意上桌,要为长辈端盘子。那是因为婚礼上没有端盘的服务生,所以定下这种规矩。程琪恶意的猜想着。
不过,这块鸡肉确实美味。鸡不是养鸡场用饲料快速养大的鸡。虽说这里的厨师不像饭店里的厨师,只是粗略的翻炒,没有精细调料,却很好的保留了鸡肉本来的味道。因为是在山上放养的,鸡肉在本身的肉香的基础上又有着淡淡的草籽香……恩恩,好吃,好吃。
啪……“好痛,好痛。”程琪的摸着疼痛脑袋,回身怒视程锁,“知不知道这样会让人变傻的。”
程锁一手端着盘子,一手摁着程琪的头顶。“你本来就很傻,要不还这样不长记性。那桌叔叔阿姨都等着上菜呢,你还有这个闲工夫偷吃?”
哼,程琪鼓着小脸,很是不满:“我不就是吃了一块鸡肉吗?”
“就一块鸡肉?”
“还有四只炸虾?”
“是么?”程锁捏着下巴,不确定的问道:“我怎么不记得我的妹妹有这么乖。”
“没有了,没有了。”程琪极力否认。
程锁笑着擦掉程琪嘴边的油渍。“摆脱就算偷吃也要消灭证据好吗?”
程琪的脸红了起来,眼睛瞟向旁边。“要你管。”
“对了,晚上八点你到小麦场。”
“干嘛?”
“去了就知道。别忘了。”说完,程锁便潇洒转身。
很帅气,对吗?
可是下一个瞬间,程锁的一只脚一歪,手上的银盘一倾,紧接着是噼里啪啦的瓷碟的摔碎声。
“呜呜呜……呵呵呵……哈哈哈哈哈……”
八点,就算到了夏日,天也早已黑暗起来。
如同钻石的星辰早已一颗又一颗的挂在黑色的幕布上。
按着约定来到小麦场。
小麦场是农村用机器打小麦的地方。所以小麦场一般都是广阔的水泥地。
“上山打老虎?”程琪望着黑漆漆的一片的小麦场,对着暗语。
搞什么,在进行地下党活动吗。
啪,小麦场的大灯打开。黄色而强烈的光线一下子照亮了整个小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