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落英缤纷时节。
路樱整理好了今天公司活动的总结稿件,存档,关机,然后快步走出了办公室。现在是四月了,春暖花开,R市各个街道的樱花早已开的纷纷扬扬,如一场粉色的雨,滋润着这个北方小城春天略显干燥的空气。
路樱是喜欢这时的春天的,因为她出生时正好就是樱花开放,一派落英缤纷的时节,因此妈妈给她取名路樱,希望她也像春天的樱花一样美好。因此,每到春天的这个时候,她会变得对生活充满了期待,仿佛一切就像生命才刚刚开始,无限美好,又无限纯洁。
滴滴,是短信声。站在公交站牌处,拿出手机,入眼处,一个陌生号码显示在屏幕上, “这周末,海天酒店,大学同学聚会,多年不见,希望你能来参加 ——周名扬”。
心仿佛刹那间漏跳了一拍,这个名字,自从大学毕业那年算起,有四年时间没有再在自己眼前出现了吧。今天突然再次映入眼帘,还是让自己的心又起了波澜。尽管自己知道,这个名字其实从来没有真正离开过自己的梦境。但梦境与现实到底是不同的,在梦里,自己可以天马行空地想象与他再次相遇的一千种场景,可以自己骗自己,他其实心里一直是有她的,可以为他找种种理由……而当真的要再见面时,她发现自己拿手机的手已经开始颤抖,内心那种许久没有的酸涩感,再次席卷而来。整个人脑子木木的,不知自己身在何处。
等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只顾着发呆,已经错过了最后一班回家的车。看来今天只能打车回家了,心里哀叹一下,这个月加上两次迟到打车到公司的钱,已经可以够吃一顿大餐的了。这点可怜的工资,还没到月底,钱包就快要唱空城计了。暗暗发誓,以后一定不能再因为迟到而打车,必须克服早上赖床的习惯。
回到住处,已经8点了,屋里黑漆漆的,看来沈丹这疯丫头还没回来。路樱把买的菜放到厨房,给沈丹打电话,“喂,小丹,你怎么还没回来,我买了菜,你什么时候回来,一起做。”“哦,啊,你买菜了,我,那个,今天跟朋友在外边吃饭呢,忘跟你说了,你今天不用等我了,先自己吃吧啊,我一会就回去了。”“哦,不早说,那好吧,拜拜。”“嗯嗯,你快做饭吃吧啊,我先挂了啊,就这样啊。”这丫头,真够奇怪的,怎么今天这么急着挂电话,算了,不管她了,先做点饭喂饱自己的胃吧,饿死了。
“看看吧,你一回来就弄得我跟做贼一样,哎,真是败给你们两个了,这么多年了,谁也不肯先退一步。”沈丹嘴里叼着一根鸡腿,一边吧嗒嘴,一边朝对面的人抱怨。
“你不是不知道当年的事情,那时候她那么敏感、执拗,我怎么解释她都不肯听,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样去走进她的世界,她一直没有安全感,把自己包裹在自己的世界里,我始终走不进去,她自己也不愿走出来。而且那时候我们都太小,不够成熟,所以我只能选择离开,让我们彼此都冷静一下,等到足够成熟,再去面对这些事情。这也是我决定回来的原因。小丹,你应该会帮我的,是吗?”周名扬右手夹着一根点燃的烟,皱着眉头,用不容否定又略带祈求的眼神看着正大快朵颐的沈丹。
沈丹正吃的欢,被他这么一瞧,委实有些心虚的转了转眼珠,忙转移话题道:“嘿,几年不见,你好像还真成熟了不少,嗯,这么看着,有点成功人士的范儿了。”上下左右打量了一圈对面的周名扬,沈丹嘴里调侃道。
依然是那张有点瘦长的脸,浓重的双眉下,好看的双眼皮,一双眼睛不大不小,直视人心,带着一贯的自信和笃定。鼻梁又高又挺,但却有肉不尖,嘴唇有点偏厚,嘴角天生有一点微微上翘,嘴边带有刮完依然泛青的胡茬。五官并不是多么精致,但是却看着很舒服,不会太过于惊艳,也并不阴柔。曾经瘦削的身板好像也壮实了不少,散发出一种强烈的男性气息。当年周明扬可是学校里名声响彻四方的大人物,头上顶着无数的光环,不管是家世还是个人气质、才华,都称得上是H大几十年才出一个的完美人物。
四年,也许足够一个人成熟了吧,沈丹这样想着。当初那样傲气的一个人,是绝对不会对她这么低声下气地恳求的。
“哼哼,看在今晚你带我吃大餐的份上,我只能说对你继续观察,先看表现,如果你还是不思悔改,遇到困难像当年那样一走了之,那我可就不会再给你机会接近我们家路路了。”
“当然,这次,我不会再放手了,你尽管放心。”周名扬微弯嘴角,举起了面前的红酒酒杯。
“要是让路路知道今晚我是跟你吃饭,肯定会杀了我的,哎,交友不慎,特别是交了像你们这样的两个闷骚朋友。”沈丹虽然这样说着,还是咧开嘴开心地跟周名扬碰了个杯,“我只是想看到路路幸福,这四年她是怎么过的,我是最清楚的,所以,这次你要是再不好好把握,以后我也不会帮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