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漫漫没说大话,她的确喝酒了。
她的车还在躺在修理厂里,从家里溜出来前她抢了墨圳的弟弟墨轩的车钥匙,红字打头的车牌压根没人敢查,踩足了油门一路风雨无阻。
她胆子大是大,但还没那个胆量酒气熏天的就去开车。宴席上她只喝了两小杯红酒,酒劲还没上来人就已经到公司了。她的酒量很浅,往柔软的车座里一靠,倦意便层层袭来。
修远单手握着方向盘,趁着红灯的空当腾出另一只手去揉发胀的太阳穴。前一晚他只有短短两个小时的睡眠,今天又对着电脑工作了一整天,眼睛酸涩不已,身体也疲惫不堪。
昏黄的灯光从挡风玻璃外投射进来,她浓密的睫毛遮挡住了两缕幽光,眼睑下方隐约可见两团浅浅的灰色阴影。
“把衣服脱了。”一天抽了大半包烟,他的嗓子已经哑了,他剧烈地咳嗽了好一会儿才把这几个字完整地说出来。
她迷迷糊糊地刚睡着,他一开口,她就被惊醒了。
“你喜欢在车里?”
嘿,这女人。不论你说什么话,她都有本事把你往歪了带。俗话说,打不起总躲得起吧,她咄咄逼人,他退让不争就得了。
口舌之争,没意思。
他淡淡地瞥她一眼,食指在面板上点了几下。
酒意上来,她的反应较为迟缓,等绿灯亮起,车子再次驶入夜色中后,她才明白过来他的话。
“哦。”她点了点头,动手脱衣服。
喝晕了之后人都是头重脚轻,她点头的幅度很大,齐顺的刘海像是被风拂起的柳条,欢快地跳动了两下。
余光中他看见她脱掉厚重的外套,露出内里米白色的羊绒衫。他偏头看她一眼,竟发现她的双颊爬上了两抹绯云,不是腮红的效果,而是从皮肤本身带着的颜色,粉粉嫩嫩的,跟她的唇瓣一样可爱。
可爱?
“你刚刚是打算送我秋天的菠菜吗?记得顺便捎一瓶香醋外加包邮哦亲,我喜欢将菠菜滚过热水后拌着吃。”她吃吃地笑,小女人姿态尽显。
他将她的话视作醉后的胡言乱语,注意力全都集中到了路况上,手指跟着音乐的节奏轻轻敲打着方向盘。
“抽烟吗?”她从包里掏出一包烟,取出一支放到嘴里。
他古怪地看她一眼,收回目光,不点头也不摇头,过了几秒才说:“我在开车。”
路漫漫乐了,她拉开烟灰缸将嘴里的那支烟丢进去,打了个响指,“你知道吗,我初恋男友见到我嘴里含着烟,立马和我分手;我外公见到我嘴里含着眼,当即甩了我一耳光。其他人也都骂我,女孩子好好的抽什么烟。只有你,当我是六娃呢。哦,对了,你没看过葫芦娃吧,蓝色的六娃是会隐身的,哎,没有童年的人真可怜。”
他抓住重点,沉声道:“女孩子还是不要抽烟的好。”
“我话还没说完呢。初恋男友喝醉后把我闺蜜的肚子搞大了,其实早有人给我看了他们进酒店的照片,所以他来找我的时候我就抽了人生中的第一支烟,他骂我是不三不四的女人,我就送了他一杯长岛冰茶洗头,哦不,是洗脸,他当时的发型是周立波同款,据说后来他的抬头纹没了,估计是那杯酒的功效。”她用食指点点他的额头,“长岛冰茶,去皱专家,你也值得拥有。”
他哑然失笑:“说相声更适合你。”
“如果可以不穿那身单调的大褂子,兴许我会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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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难得暖阳,修远一觉睡到中午,直到肚子抗议地唱起了空城计,他才从周公那恋恋不舍的离开。
搬进来到现在他没在家里开过火,冰箱里只有一瓶玉米汁,除此之外再无其他。他把玉米汁放进微波炉里加热,拿起手机叫外卖。
这栋公寓是早先年修临南帮他买下的,那时的他并不打算回国,一是已经习惯那个国度的生活方式,二是不想再同这边有多少联系。
他的亲生母亲孟若兰在他两岁就去世了,两年后修临南再娶,同谭明芳结了婚。他远在美国的舅舅孟若诚恐他被后母欺负,也怕以后修家再添人丁,他会遭到排挤,便将他带到身边,所以说他是孟若诚一手带大的。
孟若诚虽然时刻提防着修家,但还是要求每年的假期修远都必须回国探亲,同修临南住上一阵子。尽管如此,他们父子还是生疏得很。修筱彤这个同父异母的妹妹,调皮鬼一个,反倒成了每次回家的乐趣。
下定决定回国,只为修临南的四个字:叶落归根。
手机响起,是一条短信。
“下午两点,小区游泳馆见。ma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