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最让他记忆深刻的大约是军训吧,半个月的军训差点没把他折腾死。
可是明明是在夏季的军训,烈日下暴晒了那么长的时间,他居然没有多黑,在男生堆里越发衬托的白皙,时常被刘洋耻笑。
除了无视,子凉还真不知道能干嘛,况且他也累的没力气说话了,他又不是刘洋那样精力旺盛的人,他绝对是普通的宅男。
军训结束后,他居然也开始跑步了,起因还是刘洋,那人居然能够坚持一大清早起来抓他去跑步,说是他体力差到连他都看不过眼了。
其实他的很多习惯都是被刘洋带动影响的,以至于连原先的木讷性子也开朗了些,连带着宿舍几个人的关系也很好。其实他们宿舍四人有三个南方人,只有刘洋一个北方人,但是他却是跟所有人都关系最好,算是宿舍最混的开的人。
不好相信的是刘洋居然会做饭,不过前提是他们必须打下手还有洗碗,他是个讨厌洗碗的人。子凉也是那时候才开始学做家务的,当然也摔过碗,不过他们宿舍都是直接拿饭盒当碗的,抗摔。
大约是因为和刘洋要熟悉些,他也就跟他要好些,其实子凉本身就是个脾气软的,想想刘洋是为他好,也就乖乖地办了。他们两也只有社团是不同的,刘洋参加的是篮球社和田径社,而他只参加了文学社,事实上他也没喜欢过运动,唯一的兴趣也就写写东西看看书罢了,可是偶尔遇到大型比赛还是会被勒令去给刘洋加油,那个人人总是强势地揉着他的发,吼他,你好意思不来?
而他只是温温地笑,表明了不好意思,然后乖乖地去当“家属”,递水递毛巾,看他像匹脱僵的野马在场上奔驰,时常是在露天的操场上看着,灼热的阳光强烈地眼睛都有些睁不开,却忍不住看着场上的人,他总不是在看比赛,而是看刘洋。
几乎很少有人能灿烂灼目得像夏季的阳光,让人没法移开视线,或许是过分地靠近和依赖,他为自己这些莫名的情愫找了太多的理由,却终究抵不过一句心动了。
子凉一直是知道的,喜欢文学喜欢小说使得他接触过的书籍要比别人多得多,他总是比别人要理智许多,分析了,又思考了许多,他知道,他喜欢他,不是错觉,而是真实的喜欢,即便从一开始就知道性别的问题,还是不由自主的喜欢上了。
他只是不动声色的维持着两人好到些许暧昧的关系,而不去尝试打破,子凉这样的人,总是要自私些的,再喜欢,也抵不过现实罢了。
土木工程可以说是个几乎没有女生的专业,今年他们这个专业也就两个女生,还不在他们班,也是这样,大学里其他班级的联谊总喜欢找他们班,不过他和刘洋倒是很默契地没有参加过,别人问时,他总是笑笑道不习惯,带一点温和的疏远,而刘洋更是直接,耸耸肩表示不屑,连个解释都不给,那人素来生的好,多的是其他系的人来打听,倒是不缺一个,在这个狼多肉少的年代,他们也没多怂恿他去,反而对子凉这样威胁度不高的表示友好的欢迎,不过他向来选择拒绝。
其实享受刘洋暧昧地照顾对他来说并不幸运,他只是觉得难受,为自己陷得更深而挣扎,可以说那次去井山寺他是故意的,明明那样毒辣的夏,他居然表示愿意参加驴友活动,刘洋只是微微讶异,立刻表示也要去。
他当时跟那个女孩,不熟,只觉得人小小的,微胖,莫名地像个孩子,就忍不住上前帮了他,也顺带着刺激了刘洋,听他有些气愤地念叨你以为你力气有多大,抢过他肩上的包,一脸气愤带着妒意,他就觉得解气,凭什么这样一个人要让自己费力气去烦恼去喜欢呢?
刘洋喜欢他,他是感觉的到的,可是他居然也敢来跟他告白。
那天骑完自行车已经挺晚了,他们是在井山寺边的小旅馆里,那人强抱住他,在他耳边一遍一遍地说喜欢,像是压抑了很久的声音,他只是沉默着,枕在他颈项处的头颅被抬高,半强迫似的吻上了他的唇,其实他没有反抗,甚至微微张开唇配合着,眼里满是那人惊喜而铮亮的眼,滚烫的肌肤相贴,真的像是拥抱着夏季灼热的光呵。
他只是闭上眼,抓住那人在他身上游离的手,轻轻的回吻。
只是,刘洋不会知道,即使是喜欢,子凉终究是个更重视现实的人,他只是想在这四年里肆意一番,算是对得起这份喜欢了。
刘洋是个大大咧咧的脾气,可真正在一起了,才真正体贴起来,依旧是要他洗碗,但做饭时却更加用心,依旧是强令他做家属,越发理所当然来,有短时间甚至还迷上了磕瓜子,却从来磕不出个完整的,他就习惯了抓一把,磕开壳,给他瓜子肉,看他笑得像颗发亮的太阳。
甚至他是做接受方的,刘洋本来就不是细腻的人,像只成长中的兽,带着北方人特有的粗犷,亲吻他,拥抱他,尽是灼热的味道,几乎有种错觉,那人滚烫的体温,会把他灼烧成了灰烬。
第一次还是流血了,两个人在旅馆里住了一个晚上,第二天起来看着床上的斑斑血迹,那人很是心疼地抱着他安慰,而他只是浅笑道,没关系。
其实是真的没关系,从开始在一起,他就已经算好了毕业时的分开,甚至于他从没有断开过跟倩文的联系,他从来都是留有一手的,只是先把他的愧疚补偿完了,断起来才干脆罢了。
只是,那人怎么会懂呢?
明明应该是感情越来越淡的,可是刘洋对他居然从没淡过,越发像只圈地盘的兽,总是绕在他的身边。
即使是这样,他还是选择了跟他分开。
分手是子凉提的,他不太记得那人说了什么,印象中残留的就是那人错愕的受伤的眼神,他总觉得两人只要毕业了,一个在南方,一个在北方,终究扯不出什么瓜葛,既然快毕业了,也该要断干净了。
他还记得刘洋拉着自己的疼痛,几乎要把骨头勒断一样,他知道那人的难过,可他只是皱着眉,压下内心的愧疚,抿着唇不发一语,隔了许久才告诉他,我有喜欢的女人了。她是倩文。
那人离开的模样,有些落寞,在阳光下拉出一道长长的倒影,子凉只是皱了皱眉,闭着眼睛,一瞬,又是一副平静温和的模样。只是他总低估了那人对他的喜欢呵,他从来没想过他居然会把简历投到他居住的城市,到底是意料之外的事,也就是在那时候他才下了决心要娶个女人,他素来是个理智到有些可怕的人,而那时候倩文就是他眼中最好的人选,也是在那时候他才选择了提出在一起。
他们交往快一年的时候他已经在着手准备结婚了,结婚前半个月,他才主动跟那人联系了一回。
只是告诉他,我要结婚了,你要不要来?
那是刘洋第一次强要他,粗暴残忍,滚烫的温度却只让他觉得疼,但他只是沉默,听那人快哭了一样的说,就那么喜欢她吗?为什么?
他没有回答,只是微微点点头。
其实没有喜欢的,只是需要罢了,相互放手的契机罢了。
即使是受了伤,他也没有在那人停留,凌晨就离开了,他知道他的眼一直在盯着他,可他却只是拒绝得远离,二从那之后,他才算真的跟他失了联系。
大约是真的难过了吧,他的婚礼,他最终还是没有出现。
5.
在见到刘洋是在电视上,新闻一线正在播报一起车祸事故。
环江路边的小流里捞到一具浮尸,泡到发白了,尸检结果是死在一个礼拜前。
他几乎没有听进那些报到,只是盯着那泡到发白的手指上那枚银白色的尾戒,和他的是一对的,只是他为了自觉后患,离校前就扔了。
那人泡在水里太久了,已经看不出原本的模样了,大约除了他,谁都认不出来了吧,不,他也只是认得那枚戒指,根本不像是一个人,他拿起桌上的开水,滚烫的温度灼的咽喉疼痛,可他只是缓慢地吞咽下去,像是往常的温和淡然。
夏季慢慢走到了尾声,天黑的更快了,几乎让他觉得秋天已经到了,明明是这样滚烫的温度,却觉得发冷。他忽然有些怀念那个滚烫的拥抱了。
等到天完全暗了,倩文也回来了,开了灯,房子才亮堂了许多,她关了门,看见子凉一个人拿着空杯坐在沙发上发呆,新闻早就播报,完了,现在放映的是他平时从来,不看的台湾片,她摸了摸他的额头,关心道,怎么这么凉,他只是轻轻地将她拥入怀里,却不是记忆里滚烫的温度了。她还像只雀儿一样说着话,想了想像是记起什么似的,对他说,我们上个礼拜的婚礼刘洋来过的,好像喝了很多酒,满身的酒味,看起来挺难过的,跑来看了看我,什么也没说,也没留下来参加婚礼就走了,不过还是来了,你不要太慢过了,晚上睡觉还老念叨,傻瓜。
她摸摸他的头,像个,善解人意的好妻子。
那一瞬间,他忽然觉得,原来夏末的温度已经低得有些让人恐慌了,他忍不住抱得更紧些,再发不出声音。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