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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 / 1)

 锣鼓喧天,迎亲的队伍浩浩荡荡。梅雨淅沥的大街上,看热闹的人群伸长了脖子打望,只求能一睹新娘子的芳容。

清河镇的船运可以说是易家一家独大,这次娶了商贾世家风家的独女,也算是强强联姻。风家虽说世代从商,但到了风信诺这一代却已然没有昔日的风光,所以风家急着嫁女儿,既找了个好靠山,也打通了沿江一带的商路。易家经商时间不如风家悠久,却颇有手段,短短十年便坐到了镇上船运的龙头之位,而要挖掘出更广阔的财路,风家多年积累的人脉是必不可少的。于是易、风两家的联姻,就成了镇上众人津津乐道的一件事。

清河镇许久没出过什么大事,要说上一桩,还是在约莫二十多年前,现在也只有一些上了年纪的人还记得。

那时的清河镇与其说是一个镇,不如说是一个小村,平时邻里和睦,百姓安居乐业。只是那一年,老实的李二狗得了失心疯,还丧心病狂地活活烧死了自个儿的媳妇儿,但所谓人在做天在看,那场大火吞噬了一切,包括他自己。

这事当时简直是震惊全镇,但因为他俩都是外乡人,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虽然最后也没有个结果,但那件事还是在清河镇轰动了好一段日子,简直成了人们茶余饭后必须唠一唠的嗑。

不过此事与今天要说之事无甚关系,今天要说的是大喜之事。

芙蓉帐软,新房内一片喜红。摇曳的烛光更为房内添了一抹朦胧与暧昧。挑盖头的秤杆静静地躺在一旁。风婉直挺挺地坐在床沿,等着她新婚的夫婿。

早听闻易家大公子风度翩翩,一表人才。想到这里,风婉腮上红晕更胜——才怪。

风婉锤了锤被凤冠压得酸痛的脖子:这凤冠也忒沉了吧。脖子痛,肩膀痛,腰痛,屁股痛,痛痛痛,全身都痛!这出嫁的阵仗也算是大得可以了,真是把她累得不行。

但是新郎官怎么还不来,她都快被沉甸甸的凤冠给压死了。想毕,风婉柔荑一掀,自己撩了盖头。

窗门紧闭,看不清外面的夜色。

眼前一桌子的好菜泛着可口的光芒。风婉双眼发绿。这些看起来貌似很好吃的样子。

一天没吃饭,她早就前胸贴后背了,不过易家这个厨子真是不错,比家里陈妈的手艺好。这道麒麟鲈鱼汁足肉嫩,还有这道鼎湖上素,鲜嫩爽滑,清香四溢。也不知道易家是从哪里挖来的厨子,这么厉害。

暮雨推开门就看到自家主子狼吞虎咽的吃相,不禁眼角抽动,满脸黑线。

“小姐,你脸都快埋进盘子里了。”

风婉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本想着自己也不是做什么偷鸡摸狗的事情,但毕竟是心虚,被这么一吓,到嘴的五彩牛柳都掉回了盘子,唯独一根刀工独好的胡萝卜丝还恋恋不舍地挂在她嘴角边,随着门口灌进来的风,迎风飘荡。

几只黑乌鸦默默从头上盘旋而过,暮雨关上门,替主子清理好嘴角的油渍,道:“小姐啊,你这个样子,怎么像个大家闺秀呢?要是刚刚进来的是姑爷,你这个样子还不把人给吓跑啊。”

提到这位新姑爷,暮雨心中满是不悦。

如今酒席已散,听说姑爷在前厅喝得个酩酊大醉,竟自个儿回书房歇着了。主子才刚进门就遭到这种待遇,以后的苦日子怕是不少了。而主子又不如那些大家闺秀般知书达理。想到这里,她不禁觉得前路灰暗,她真是个苦命的丫鬟啊。

“小姐,暮雨服侍你洗漱吧,姑爷已在书房歇下了。”

“什么?他已经歇下了?”风婉用力将筷子往桌上一拍,震得桌上的汤羹都差点溢出来。暮雨知道主子生气了,连忙安慰道:“小姐不要动气,明早还要给老爷夫人敬茶,小姐到时候只管叫夫人给你做主……”

“怎么不早点来通知我!我快被这凤冠压死了,快快快,帮我拿下来。”风婉好像完全没有注意到暮雨眼中的悲戚与不满,只希望早些把这死沉的凤冠给拿下来。不过她所注意的重点好像从来都与别人不太一样。

卸了一身的束缚,风婉顿时觉得整个人都轻松了。洗下厚厚的脂粉,眉目也清晰起来:没有倾城容貌,皮肤色泽微黄,不够白皙,五官怎么看都很普通。重要的是,低头一看,她胸前可以说是一马平川,低头就能看到脚尖,腰都不用弯上一下。正因如此,风婉平日溜出去时扮个男装,倒也不会特别显眼。不过那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倒是分外清澈明亮,看起来十分精神。

如此看来,这也不过是中等姿色。易家的大公子本是人中之龙,文武双全,年纪轻轻又经商有道。如今易家的船运事业蒸蒸日上,却逼他娶了个要姿色没姿色,要身材没身材的落寞商贾之女,心里不愿意也是很正常的。

“哎呀呀,睡觉睡觉,累死了。”风婉大刺刺地翻身躺在床上,摆出一个“才”字,暮雨觉得无力,不知道明日公婆见到这样的“大家闺秀”会不会晕过去。而那位姑爷……小姐这个样子真的没问题吗。暮雨忽然觉得心口发凉,一下子苍老了几岁。

随着一声轻微的呼气声,红烛迎风而灭,一丝若有若无的青烟缓缓消失在无尽的黑暗里。是谁,在黑暗中发出了一声轻叹。

第二天一早,风婉在暮雨三催四请下终于起床梳洗。本来以她的性子,睡不到自然醒是绝对不会起的——反正也没人管。但是现在可不能像以前那般自由散漫了。今天要先去给公婆敬早茶,在公公婆婆面前要表现得知书达礼,娴静大气。还有从今天开始要学习女则女训,生儿育女,相夫教子……

暮雨像一个老婆婆似的一边梳头一边不停地在风婉耳边叨叨。风婉看着铜镜里暮雨的嘴快速地一开一合着,简直比寺里念经的和尚更有节奏,顿时觉得脑子里面一团乱麻,比头上绕来绕去的头发丝还搅。

“停!”风婉转过头来,脸色灰败,死气沉沉,无不散发着一种无声的怨念。暮雨瘪了瘪嘴,心中有种孺子不可教,恨铁不成钢的无奈:“小姐啊,这可是易家,易家!你知道镇上有多少姑娘挤破了头都想挤进易家的大门吗?你知道有多少姑娘立誓非姑爷不嫁吗?你知道就算是做妾也有不少名门千金挣得头破血流吗?你怎么可以还一副散漫的样子!你知不知道如果……”

为什么当年给她取名为暮雨而不是麻雀呢,风婉百思不得其解。不过想不到易无澜这么受欢迎,她还真的不知道。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什么时候呢。大概是十岁那年,她带着初来她家的暮雨从后院的狗洞越狱,偷跑到镇上去玩的时候。

那一天正赶上易家的商船返港,十几艘大商船渐次驶进码头,每一艘穿上都挂着一面紫色的商旗。那时的风婉其实并不识得几个字,但是那个字她正好认得,那是个易字。

为首一船上,一少年手持长剑,昂首而立,器宇轩昂。但那时的风婉还不知道器宇轩昂这个词,她只觉得站在船头的那个人好像聚集了正片天空的光华,那么耀眼夺目,晃的人眼睛发疼,却又移不开眼。

“小姐,小姐!不早了。”暮雨叽叽喳喳的声音打断了风婉的回忆。

细算起来,原来已经过了这么久了。“走吧,去书房请我那‘宿醉’的夫君。这早茶岂有媳妇独自去敬的道理。”

其实暮雨觉得,独自去才好,顺便把小姐昨夜受的委屈全部告诉老爷夫人,好好参姑爷一本,免得他以后变本加厉。

风婉不理还在碎碎念的暮雨,兀自拉开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身月华色的袍子。随着她目光渐渐上移,看到门口那人那一泻而下的如黑发,如深潭浓墨,在晨曦下散发出明媚的光泽。再看那一双细长的眸子,平静得看不出任何波澜,薄唇间却挂着不温不愠的和善微笑。发髻高挽,白玉的发簪更为这精致的容颜添了几分儒雅。

“美人啊……”风婉杏眼一睁,绿光泛泛,就差滴着哈喇子了。

“姑、姑爷!”暮雨也被眼前人吓了一跳,转眼再看自己主子的模样,不禁扶额。好吧,她承认她第一眼看见姑爷的时候也是小心肝一颤。可是小姐明明是一副要把眼前“美人”生吞活剥的表情。

“咳咳,相公,早。”风婉赶紧卷首低垂,身子微欠,对眼前美人行了个礼,顺便低头收了满脸色相。

“昨夜是我失态,冷落了娘子,还望娘子海涵,”易无澜无视掉刚刚被眼神调戏的尴尬,温文尔雅的脸上笑容不减,“请娘子与我一同去给爹娘敬早茶。”

听他这么一说,风婉脸上又灿烂了。“哦,那没事儿呀。咱走吧。”阳光明媚的早晨,阳光明媚的庭院,还有像阳光般明媚的美人。

风婉摇摇手,正准备迈步,却瞥见众人异样的眼神,霎时反应过来,她刚刚是不是表现得太随意了?霎时头皮一阵发麻,随即尴尬地咳了一声道:“呃……这个、那个我是说,昨日相公应酬宾客,劳累一天,自是应当好生歇息。妾身一介女子,不宜抛头露面,不能为相公分忧,当是愧疚不堪,又怎会责怪相公。如今相公宿醉已醒,自当与相公一起去给公公婆婆敬茶。”

易无澜看着风婉,挑了挑眉,笑而不语。

然而这神奇的转变,却激起了暮雨一身的鸡皮疙瘩。虽然小姐言辞得体又不失端庄,但是她实在接受不了这样的小姐。她不禁要在心中抓狂大叫:这不是我家小姐!这人是谁!她是不是昨天太累了没睡醒?熟不知,她刚刚苦口婆心的,不就是要让风婉成为这样的一个“大家闺秀”吗?

等她回过神来的时候,姑爷与小姐,已经走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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