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对程阳昱的狼子野心,是这个办公室人人皆知的事情。整个办公室的老师都想撮合他俩,我当然也不例外。
程阳昱刚来到学校的时候,我亲自带他,这半年来,我对他就像亲弟弟一样,所以总有一种他的事就是我的事的感觉。自然,他对我也是很好,一般都会听我的话。
我清了清嗓子,“阳昱,小美没有带伞,你送她回家吧。”
“那你呢?你不是也没带伞么?”
小美迅速将她的伞塞给我,那动作真是动如脱兔。我扬扬手中的伞,程阳昱只得作罢。
他俩走出办公室的时候,小美又冲我挤了挤眼睛,是万分感谢的意思。
我坐在椅子上,开始整理着带小朋友去公园踏青的申请文件。办公室里异常寂静,窗外的风还在咆哮,老妈打来电话问我怎么还不回家吃饭,还特意叮嘱我回家的时候要借把伞,周六还要相亲千万别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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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完毕后,我走到阳台看我的仙人掌活得怎么样。学校开展“美化校园”活动,倡导老师都养一盆花,毕竟美丽能使人心情愉悦。自从我连续种5盆彼岸花和风信子都成为了枯草后,我对花花草草丧失了信心,于是我开始种仙人掌。
还好,仙人掌那一抹深绿在风雨中纹丝不动,很坚强。
走的时候我关上办公室的门,心里想着校长若是突然出现,看到我辛勤工作、敬岗敬业的情况,那该多好。
到楼下,雨下得很大,学生都走得差不多了。校门口的长廊里,我们班的田甜还没有走,她爸爸妈妈出国旅行,让田甜的小阿姨照顾她,他们走的时候特意让我留意关照一下。这是她小阿姨第一次接她,还没有来,我给她打了个电话,正在堵车。
于是,我陪着田甜一起等。
一等又是半个小时。没什么,反正除了老妈我也没有人陪,甚至,老妈都不需要我陪。
田甜的小阿姨接走田甜后,我不禁感慨基因的强大,田甜与她小阿姨真的都是气质美女,我自愧不如,自惭形愧。
之后,雨越下越大,我一个弱女子赤手空拳地跑到马路边,该死的,公交车和出租车一辆都没有!我跑到一家时装店的屋檐下躲雨,心里感到很孤单。我心里是喜欢淋雨的,可是我现在多希望能够有一个人能在雨中为我撑一把伞,对我微笑着说,“清清,我们回家”。可现实却是我看着从时装店出来的俊男靓女撑着一把伞,那帅哥还特意把雨伞偏到女生一边。
哎,也许这就是现实,我杨清清的现实。
雨已经不大不小,反正衣服已经湿了,我从屋檐下走出去,雨滴落在我脸上,成了泪痕。我喜欢淋雨是因为我曾经的暗恋——万家安,那时他撑着自己的夹克外套走我们头顶,我们两个一路地跑着,可就是那种狼狈让12岁的我很早熟地喜欢上他。我一个人在雨中想着、走着,很悠闲,慢慢有点享受这种感觉,不过估计很多人很把我的视为有精神疾病的疯子。
“笛——”汽笛声突然从身后出现,吓了我一跳,真是什么都欺负我。我向旁边靠靠,汽车在我身边停住,车窗落下。当我看见车主人英俊的脸庞时我打了个大大的喷嚏。
林彻,我上周的相亲对象,也是我第10个相亲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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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十次相亲的时候是在“荒岛咖啡馆”,约在我经常坐的位置。这个咖啡馆就与我家隔着一条街,是我小时候流眼泪的地方,是我人生记忆里的一个特殊的符号。当我还是个情窦初开的小女孩时,很有文艺青年的情怀,我每周日都会在一个角落里偷偷地望着一个看书的男生,他看一整天书,我便喝一整天的咖啡。现在咖啡馆早已重新装潢,莹莹发亮的水晶吊灯、“花园”风格的木制家具、浓厚的咖啡香味让这里变成了小资的舒适世界,不再是一般学生能消费起的文艺生活。也许唯一未变的就是墙角摆放着的花香清甜四溢的栀子花。
林彻是一位作家,视沉默为花一般诗意浪漫的人,而我视沉默为临死前的独奏。虽然两人性格迥异,但相亲前老妈很看好他,因为老妈在我相亲失败的基础历史中得出一个结论:性格互补是我相亲成功的不二法门。老妈认为他沉静谨慎与我大大咧咧的性格相辅相成,遇到什么事情,两个人不会像冰山一样沉寂,也不会像疯牛一样挣得死去活来。
我记得与林彻相亲时,我轻轻地坐在椅子上,两腿斜放,两眼端视前方,辛辛苦苦练就的“八颗牙”式微笑,说话轻声细语,这样扭扭捏捏地做一个知性婉约的女人,很累。我是一个兴趣广泛没脸没皮的人,与所有人都能聊得开心,林彻也不意外,他既是作家,必有作家的通病。我就一路或深或浅、笑笑呵呵、不怕任何尴尬地与他聊了下去。
最后,我们对相亲都很满意,不过那种满意只是作为朋友的满意,这几天一直没有再联系。彼此没有说同意,也没有说不同意。不过默认为不同意。
我问林彻为什么会出现在我学校附近,他回答纯属巧合。他在等红绿灯的的时候,看见一个人特别像他初恋,就开车一路跟了过来,没想到会遇见像落汤鸡一样的我。
林彻和初恋是一段不欢而散的故事。他在大学时代是一个风度翩翩的佳公子,赢得无数的花痴女生的心。他虽然不是性情风流的人,但和很多女生关系暧昧,最终初恋承受不了,甩了他一巴掌告别昔日情感。等他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后,初恋已经离开并说永远不会原谅他。这么多年他一直想着她,也许他深爱着她,就像多情的段誉深爱着王语嫣一样。文艺的作家总是那么悲情,我长达十年的暗恋相比起来,不是这样高高兴兴,想笑就笑,活得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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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彻的家很大很舒适,我冲完澡,穿着他前女友的衣服照了照镜子,衣服很漂亮。作家的心理确实与我等凡夫俗子不同,林彻说,这几年他见到漂亮的衣服,感觉初恋会喜欢就会买下来,后来越买越多,便在家里特意装了个“初恋”衣柜。他还说,虽然见面的概率很小,但我总是想为她做些什么。
我看着衣柜里从春季到冬季华丽丽的衣服,不禁咋舌,“我去,你一个作家也太有钱了吧!”难怪乔乔一直想成为一个作家,还说小四是她的偶像。
“把这个喝了,小心感冒。”林彻将冲好的板蓝根递给我,我握着手里,心里暖暖的。
肚子咕咕地叫了两声,我看了看一旁正在喂金鱼的林彻,“喂,林彻,乔乔说言情小说里的男主角几乎都是万能的,上得了公司,下得了厨房,能文既能武,长相英俊,出生名族,还对女主角死心塌地……”
旁边的林彻手抖了下,将鱼食撒了很多,小金鱼们摇摆着开始争抢。我抱了个抱枕,歪着头,“林彻,你别激动,我就是想问,你会做饭不?”
“对不起,我是使男主角万能的作家,可是作家我不会做饭。”
我们决定煮面。但我们第一件事就是去超市买色拉油、鸡精、老抽、果酱、鸡蛋等厨房用品,因为林彻的厨房里很空,冰箱里都是红酒。回到林彻家,我便开始围着围裙打个鸡蛋煮面。
其实,我是一个没有大理想的人,国家发生什么事,谁发现了那一部电影票房创历史新高都不是我关心的事。我想做的只是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一起煮饭,一起洗碗,一起大笑,一起打闹,一起相陪到老。
只是迟迟等不来这个人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