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前。
芳山。
一身橙色小褂的小女孩兜着一包野果,小心翼翼的走着。
一身蓝色小袍的小男孩捧着一壶清水,小心翼翼的走着。
然后,“砰!”
红红的野果洒落了一地,透亮的清水淋湿了两人。
两个孩子一抬头,都是一惊。
男孩皮肤胜雪,眸若星子;
女孩满脸麻子,嘴大如锅。
一惊为美,一惊为丑。
不过,稚子的纯净之心,是不会在意容貌的。
后来,男孩被女孩罚采野果,女孩被男孩罚盛泉水。
两个小娃娃成了朋友,一天的朋友,不知道姓名的朋友。
之后,小女孩再也没有看过他,甚至没有听爷爷的话,偷跑出家,在林子里寻找了很多天,却始终无缘再见。
再之后,爷爷告诉她,京都里的孩子都穿着类似的袍子,以此彰显富贵。
再再之后,小女孩长大了,来到了京都。
再再再之后,她就坐在京都的郊外,围着火堆发呆。
好吧,小女孩就是苟杞儿。
那时的苟杞儿,信了爷爷的话,熊瞎子抓漂亮孩子,就涂了自己一脸的麻子,抹了一嘴的胭脂。
人生啊,就是这样,
偏偏在你最狼狈的时候,
遇见了自己最喜欢的人、、、
也是从此,苟杞儿再也不听爷爷的故事了,更是对哄骗,欺瞒一类的行径厌恶至极。
她一直在想,那日落在他眼里的,究竟是怎样一副傻模样。
“就这样?”听完了故事的黑小黑说。
“嗯”无精打采的回答。
苟杞儿有点伤心,一边懊恼着当时自己怎么不问人家的名字,一边埋怨着爷爷哄她信了熊瞎子的故事。
苟杞儿就这样恼着,怨着,直到视线中那束火苗消失了。
咦,天怎么又黑了?
哦,现在本来就是晚上啊。
哎,火苗怎么看不见了?
哦,原来是黑小黑的脸挡住了。
此刻,黑小黑的脸凑的很近很近,直直的盯着苟杞儿看。
就在苟杞儿要发雷霆之怒时,黑小黑的声音响起,
“喂,你是不是,喜欢那小子。”
刹那间,原本的雷霆之怒泄了劲儿,苟杞儿软了下去。
好吧,真的就是一见钟情。
心里虽然这么想,我们的苟杞儿可是很嘴硬的。
“才不是呢,谁说我喜欢他,我就是想、、、想再见见他。”
“哦,不喜欢,那为什么要见?”黑小黑又笑了。
“那个,就是,就是他随便上山,又拿走了泉水,那个,那个、、谁允许了,谁同意了!”声音随着底气不足而减弱,
“所以,我必须要训诫一下他。”
这样的理由,苟杞儿自己听着都觉得砢碜。山川草木本就自然无主,纵然她生长于芳山,又有什么权利干预别人呢?
倒是黑小黑,听了便是一愣,仿佛当真了一般。
“就为了这个?你也太小器了吧。”
苟杞儿顿时用同情的目光看着黑小黑,
可怜的孩儿,头脑果真不大灵光,连这都能信。
不过,黑小黑也不是完全傻的。
“你都找过了?官员大臣的府邸去了没有,还有俩王府、、、”
“你说什么!这儿还有两个王府?”苟杞儿大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