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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古惑仔(2 / 2)

于夜在一旁叫苦,敢不敢!敢不敢!不是能不能!猪脑子!

这莫名其妙的一句话硬生生将遥杰的气场从替天行道扭成了拦路抢劫,从风卷残云、横扫千军的豪杰变成了讨价还价、吆喝叫卖的小贩。

对方的脑子也是一根筋长成的,没见过打架前对方用商量的语句问你能不能再骂一遍,那需要推辞?结果可想而知,还不等他说完第二遍,遥杰的钢管就直接招呼到他的猪脑上。

那次对战,很混乱,很火爆,混乱到你根本看不清谁是谁,火爆到所有人都挂了彩,只有一旁观战的于夜是新鲜完好的。

遥杰受伤是经常的,或者说遥杰家所有的男丁挂彩都是家常便饭,而安顺医院就是他家的定点医疗站,一般来讲皮外伤挂外科,但是他们从来都是挂骨科。

骨科的那位陈医生每次见到遥杰都是劈头盖脸一顿臭骂,“遥杰,你真是败家子!又去打架了?!”

“陈医生,”遥杰一脸讨好的笑,“就是有点擦伤。”

“擦伤挂外科,跑到骨科来干什么?你哪根骨头断了?”陈医生一边说着,一边抓起遥杰那只受伤的胳膊使大力又捏又掐。

“疼疼疼,陈医生,疼……”

“知道疼就不要去打架!你老爸那点家产迟早要败在你手上。”陈医生嘴里发着牢骚,却还是麻利地取出双氧水和纱布,消毒包扎,一瞟眼看到一旁安静的于夜,“你多大?”

“十……三”

“在哪儿读书?”

“没读,退学了。”

“不读书你准备干什么?成天跟着这个败家子去打架,就你这小身子板能挨几下?”

“这个,是我表弟。”遥杰插话道。

陈医生回头瞪着遥杰,“这么小就被你带坏,你害人不浅呀!”说着手上故意用力,疼得遥杰呲牙裂嘴。“别沾水,三天后来换药。”

“谢了陈医生。”

“行了,赶紧从我眼前消失,还有你,”一指于夜的鼻子,原本想说什么,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隐隐叹了一声,惋惜地摇摇头转身走了。

“这个医生好凶哦。”于夜的意思是说,遥杰不苟言笑的表情总是让人觉得凶巴巴的,十足□□打手的模样,跟他的小弟个个都怕他,但是这个陈医生却不怕,想骂就骂。

“他和我们家有关系的。”

“什么关系?”

“他象你这么大的时候是跟着我家老头子混的,后来考上了一中,那是重点中学,再后来他也挺争气的,居然考上了大学,还是学医的,但是没钱读想退学,老头子对他搁下了话,只要他能读,不管读多长时间,钱,不用他担心。”

“他上大学是遥叔资助的?”

“是呀,那家伙也真能读,后来就在安顺医院了,现在升成主任,会读书的人就是有出息。”遥杰试着活动那只受伤的胳膊,脸上不经意流露一丝羡慕崇拜的表情。

在那之后,每逢遥杰打架,于夜必在一旁观战,当然了去医院也是他陪着,陈医生每次见到于夜都会叹气,脸上时常流露出恨铁不成钢,你已经无药可救的表情。

日子就在这种有惊无险、有风无浪的轰轰烈烈中转眼过去快两年,这两年里,他和遥杰吃饭在一起,睡觉在一起,打架在一起,除了洗澡不在一起,几乎是形影不离。

北方的冬天总是特别寒冷,于夜每次在游戏厅打游戏,遥杰都会替他泡上滚烫的热茶让他暖着身子,看他粗壮的外表你完全想像不到,就是这样一个整天和拳头棍棒打交道的大男人,也会小心翼翼、无比耐性的泡着热茶,而且,只为于夜一个人这样做。

冬天的夜晚,两人会睡在一张大床一个大被子里,遥杰总是喜欢抱着他,靠在他在耳边深吸一口气,说道:“小夜的身上有股牛奶的香味。”而后,两人可以相拥一梦到天亮。

和遥杰睡在一起,于夜从来没有自然醒,每天早上都是窝在遥杰怀里被他捏鼻子、掐屁股、挠痒痒以及各种手段叫醒,当然了,有时候于夜先醒,所谓以牙还牙,这一招被于夜运用得格外娴熟。

一个十三岁,一个十六岁,只有象这样干净单纯的年纪,才会有这样干净单纯的全心付出,明明毫无血缘关系,彼此间却能感觉到比血缘更亲密的依赖,在七百多个日夜里,两人毫无保留地享受着这种甜蜜而微妙的幸福感,

可惜,那两年时光在外人眼里,于夜却生活在一种极其危险的环境里,在他身边已经发生的或者正发生的所有事情都是另类非主流的,通俗来说,这个,不是正道,没有哪家父母希望看到自己的孩子变成不学无术的市井流氓。于夜就好象沿着悬崖边在行走,向左一步坠入崖底粉身碎骨,向右一步海阔天空是另一番景色,只是于夜自己并没有感觉。

众所周知,在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初中到高中这个时期由于升学、人际关系这些压力的增大,处在这个时期的青少年心理会发生变化,在很多事情上他们都是似懂非懂,但是偏偏喜欢装成什么都懂,喜欢跟家长和老师唱反调,似乎觉得如果按大人们的方法做了,会很不甘心很委屈,这个,就是叛逆期。

而于夜的情况却正好相反,他没有升学的压力,没有学业的负担,没有那些做不完的卷子考不完的试,没有老师的高压紧逼,更没有爸妈的严厉苛责,他在这个时期过着让所有同龄人羡慕无比的天堂般的日子,也因此让他的性格没有明显的缺陷,没有过激的变化。

但是另一方面,在他的生活中遥杰毫无疑问代替了他父母的位置,扮演着哥哥的角色,成为不可取代的唯一。在那两年时光里,他享受着遥杰对他的无微不至、不求回报的关心照顾甚至是溺爱,身为独子的于夜从来没有从父母身上得到过这么多的呵护,在于夜的心目中,他对遥杰几乎是毫无保留的崇拜和依赖,更关键的一点,在这个时期,于夜的生活圈里印象最深刻的,除了暴力,就是充满阳刚之美的男性——遥杰。

当我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心里隐约有一个认知,于夜在十六岁那年觉醒,以及若干年后他所经历的一段段百转千回、缠绵绯侧的同志情,是否源于青春期时性接触的偏离?

遇见遥杰,到底是于夜的幸福,还不幸?

就好象我无法界定遥杰这个人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在《花谢无声》这个故事里,遥杰永远是一个让人又爱又恨,让人为他惋惜、为他感动,为他矛盾的一个人。

如果于夜一成不变地享受着那样自由无聊的生活,我想,我这一辈子是不可能遇见他,更不可能与他成为朋友。

安顺这个小城市在于夜十五岁那年曾经发生了一起恶性事件,虽然在于夜眼里那是一场令他终身难忘的惊心动魄的经历,但是在老百姓街头巷尾的八卦口水中,这件事只新鲜了短短三天,而后便被人们渐渐遗忘。

没有人知道,一个少年的命运由此改变。

“人在邂逅某个命运之前,其实已经朝着那个命运迈进了。”——威尔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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