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先不管长虹是怎样在门口鬼哭狼嚎的,宋东庭端坐在客厅中猜测着自己究竟是上辈子做了什么孽。他原本是怀疑论者,对什么转世轮回的乱七八糟的态度是信也不信,结果今天遇见两把剑那么一刷新世界观,瞬间就变成了有神论者。就现在的宋东庭心里就这两件事:赶紧行善积德,和求两道辟邪的东西……
不过门口那玩意实在是太闹心,要不是没有挠门的声,听着就跟谁把自己从小养到大的哈士奇给扔出家门了一样,听着那是一个凄惨惹人心疼,可惜屋主早已在明白门外的家伙是个逗比之后心死,现在绝对的是心静如水,听着动静那叫一个解气!
过了十分钟,门口就安静了,怎么听也听不见任何声音,这下宋东庭这个哈士奇主人坐不住了,心想:我们家的二哈是丢了跑了还是又认错主人跟着路人甲走了?虽说平时二了吧唧的吧,好歹那也是我的啊,我就是扔门口没说要不要呢你就给我拿走了?这可真是叔叔能忍我不能忍啊!
一坐不住宋东庭就去开门了,虽说才认识半个小时不到,那也不能随手这么一扔吧,万一这玩意去坑别人了呢,万一把人家坑成救世主了。回头救世主再写一本自传,名字就叫《我就是顺手帮邻居扔个垃圾怎么就不得不去拯救世界了啊?!》你说宋东庭是不是该提着果篮去跟人家道歉去啊!
宋东庭把门开了一条缝,从门缝里往外撇:“剑精……长虹,长虹,你丫还在不在了?”
“诶诶诶!在呢,在呢……您快把我带回去吧,我保证不胡说了,向马克思保证!”长虹非常谄媚的说。
宋东庭把他带回屋子,一边关门一边说:“你还知道马克思呢,挺先进的啊。”
“是啊,当初我在柏林住了几年,呆的地方和他家还算挺近的呢,一来二去也就算熟了。关系还算可以吧,他辞去《莱茵报》主编那天我怕他心情不好还请他喝酒了呢,没想到这小伙子看得蛮开的,生气归生气,倒是不后悔。”
宋东庭憋了半天也不知道他说真的还是假的呢,最后就憋出了一句:“你还真认识他啊。”
“是啊,我觉得大卫·科斯塔贝尔和他长的挺像的呢。”
“……谁是大卫·科斯塔贝尔?”宋东庭猜测这可能也是个什么几百年前的大人物,就是不知道百度能不能找到他。
“哦,就是演《疑犯追踪》第一季里的一个法官的演员。”
宋东庭在那里无语了半响,最终从牙缝里挤出一句:“您还真是够博学多才的。”说完他随手把长虹放到了客厅茶几上,自己扑进卧房里,心道自己要是再跟他耗下去迟早变成神经病。为了给市第六医院的医护人员减轻工作,他决心明天一定要把这玩意退还给明泉,同时疑惑道是不是明泉早就知道这把剑是成了精,因为嫌他太吵受不了了才把他随手送给宋东庭的。
想到这,宋东庭觉得心里高兴多了,或许是为了能摆脱这把话唠剑精,或许是因为能在看见那个长得很漂亮的摊主。可惜卧室外的话唠太有破坏力了,随着他的两句话又把好心情赶跑了——
“诶,我说你看没看过《疑犯追踪》啊,那个可是弘扬同性才是真爱的优秀美剧啊!一打开就看见两个老男人和两个漂亮妞秀恩爱,实在是太美好了!我大FFF团支持他们!可惜主创是个美国愤青,天天跟有妄想症一样的黑我大天朝。”
你说这丫是不是神经病?!宋东庭怎么会不赶紧把它请走?!我大FFF团是烧情侣——只要是谈着恋爱不管性别全都烧!
当天下午,实在是受不了这么个破玩意的小宋同学用一沓破报纸和透明胶把一米二长、帅得掉渣、看上去很酷炫的长虹绑的活像是从菜市场买走的半斤带鱼,虽然长虹在过程中不断挣扎,但是……谁管他啊!
只要能摆脱他,当下就是让宋东庭去拯救哥谭(蝙蝠侠所在的城市,犯罪率高的就像是一个体重三百斤的糖分狂热者的血压一样)他都愿意!
不过出了家门长虹还知道个好歹,在路上没大喊二叫的,姑且还算是老实。因为带这个么个东西,宋东庭不敢坐车,索性家离古玩一条街不算远,他就权当遛弯慢悠悠的走过去了,也不怕到那晚了明泉走了——古玩一条街再往西走走就是一个大型的垃圾回收站,实在不行就扔了他……
溜了将近一个小时,到人家地方的时候天都有点发黑了,到底是深秋了,一阵风吹过他紧了紧衣服,加快走了几步总算看见了巷子深处的那个小摊位。
明泉依旧是坐在太师椅上看书,手边放个古朴的铜制小风灯,灯中一截蜡烛燃的挺亮,而他侧着头抱着一本书静静地读,颇有民国的那种忧愁文弱的浊世佳人的感觉,典雅中带着新潮的气质让人不忍移开眼睛,恨不得随便拍一张他打哈气的照片都能去给民国电影当海报,不管是乍一看还细一看都特别赏心悦目。
没想到明泉的眼神还挺好,看见他笑眯眯的对他招招手,并没有大声叫他。等到了明泉跟前,宋东庭原本的那点怒火也被这张脸给熄灭了,原本还挺义愤填膺的也变得讪讪的了。原本还想嘲讽他一句(哔——)格挺高,结果怎么也张不开嘴了。
明泉看他眼睛一直盯着那盏小风灯,便笑呵呵地说:“这灯就是为了招揽顾客的,现在天还没真正凉起来,有时候还是会有三三两两的人进来逛摊,摆着这么个东西好歹能碰见几个对复古的东西感兴趣的呢。”
宋东庭心说想招揽顾客摆灯干什么啊,把你自己摆桌上人肯定乌央乌央往过涌。最后还是只敢想想没胆说,出口的就成了:“您这的东西不是复古,怕是真古吧。”
“小店的东西还不错吧。”明泉不答话只是笑眯眯的客气,可怎么看怎么厚黑。
宋东庭顿时抓狂:“您拿东西岂止是不错啊!简直就是传说级的宝贝啊,我觉得我的神功还没练成,配不上这盖世奇珍,不如您换一个人坑?总有愿意敢于自我牺牲的人吧!”
明泉也不恼,还是笑眯眯的,就是看上去更气人了:“我见你是有缘之人,怎么会不配一把断剑呢。年轻人,不要嫌弃一个残废啊,我们要平等的给这种连土豆都削不了的垃圾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就好像让他回到了垃圾站。”
一个突兀的声音插进来,带着颇有一种被人坐在大脑里用牙签戳眼珠子却无可奈何的恼怒喊道:“你残废!你全家都残废!你一户口本都残废!你一小区都残废!”
宋东庭无语的看着手中裹得跟带鱼一样长虹,心说盖世奇珍骂起人来都这么奇珍,不由的感慨:“次元不同,理解力也不同啊。”
正感慨着,就见一直摆着一张“温润如玉欠揍如斯”的笑容的明泉突然嘴角一僵,手指不自觉的抽搐了三下,宋东庭顺着他目光的方向看过去,发现他看的是一个老外。虽说宋东庭家住的地方偏,但古玩一条街这种极具游玩价值的地方总会在节假日来上几个连茶壶和夜壶都分不清的外国佬,然而没有一个外国人像这次这个人一样的显眼却不扎眼。
这个金发碧眼的老外非常的西方,就像最典型、堪称范本的一个外国帅哥。年纪二十三四,一米九挂零的身高,身形均匀,高大却不显臃肿,深陷的眼窝,耀眼纯粹的金发甚至纯的泛着银白色,金绿色的瞳孔,皮肤白的耀眼,而且纵然穿着白色半截袖和牛仔裤也带着一种古典美,总觉得他是从十八世纪的画像中走出来的。
说他显眼是因为他的相貌太过英俊漂亮——就是小白脸的那种漂亮,而说他不扎眼是因为他周身散发出一种与周围环境很和谐融洽的感觉,似乎这里很适合他,或是说他很适合这里。而这种感觉不是电视上那帮“普通发还说不飘准,就宣告自己多爱中国,明明才呆了一个月就说呆了好久了”的外国佬会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