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洛杉矶到芙城一共转了一次飞机和两次客车,但旅途上的疲劳在看到老爸老妈之后立刻烟消云散。再怎么说也有两三年没回来了,好不容易能回家过年我当然求之不得,一回来就天天陪着老爸老妈逛街购物打牌,而哥哥呢,肩负着他“班长”的职责,立刻投身到这次同学聚会上去了。
芙城,这座位于中国北方的小城,是我从开始上学到高中毕业生活的地方,这名字听起来和江南水乡有异曲同工的清丽感,但其实就是一个北方特色明显的不能再明显的城市了,当初习惯了这里的飞沙走石,刚考到上海的时候我一直难以习惯。
十多年前,两个青年怀揣一腔热血接受了政府“西部大开发”的任务,拖家带口离开故乡来到这里——到现在为止我都不能说老爸老妈这个决定到底是不是对的,毕竟如今我们家已经住上了三层洋房,而且芙城本身也迅速发展,恶劣的环境也是年复一年得到了改善,但无论如何,这里冬天灰蓝色的天空,苍劲却光秃秃的褐色树干,一眼望去整个城市都呈现一种黑白晦暗的特色一点没变。作为一个正统的南方人,我一点都不喜欢这里的气候,所以要么上海要么洛杉矶,总之很久没有回来过了。
哥哥有征求我的意见要不要和他一起去接谌曦,结果是我很爽快地拒绝了,虽然这么多年没见,但她在我脑海中的样子可是始终清晰如初,谁让她是谌曦呢,我也能想象出哥哥见到她的时候是一种怎样久别重逢的画面,我宁愿自己独自开车去也不想加入到这个画面中去。
这么说倒不是因为我讨厌谌曦,自从小时候有一次哥哥出车祸住院认识了谌曦后,我也算和她认识了二十来年了,算不上老友也是旧友,没有情谊也或多或少培养出来一点了。
我小时候打扮得活脱脱像个假小子,经常喜欢穿着哥哥的衣服恶搞,在我们两个的身高开始有区别之前,连亲戚有时候都会认错我们这对龙凤胎,更不用说当初认识的小伙伴了,但谌曦从来没有,我问过她原因,她就说了一句话——你和温文尔不一样。当时我只觉得这是一句废话,后来越发体会到里面深层的含义。
所以说,我不是讨厌谌曦,只是她很多超越在我之前的思想和做法总让我感到不舒服,虽然知道她的性格是先天性心脏病不能有过大的情绪波动导致,我还是觉得我和她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但客观来讲,她还是一个不错的朋友。
因为不知道路,我误入了一条单行道结果绕了一大圈才到“蓝桥”,一边走快点让自己能少迟到一会儿一边感慨芙城居然都有单行道了。
在电梯旁遇到陆浩出乎我的意料,按理说他应该很准时的,但第一个就见到曾经班里最赏心悦目的男人还是让人不由感到愉快。他除了下巴上隐约可见的青色胡渣显得更成熟了一些几乎没什么变化。估计等会儿那些女人听到他结婚了这个消息没几个能够接受的,对当年十班的女生来说,陆浩应该永远是白马王子一样的存在——不管什么时候脸长得好都是最重要的,即便当时他和赵可欣做了情侣,很多人都认为这是一个意外,在赵可欣越发受到排挤的同时追求陆浩的人不减反增。而现在他是真的结婚了,不是小孩子过家家的谈恋爱,这估计很多人都会受到一定的打击。
包括我。
再怎么说曾经也年轻过,当然会对陆浩动过情,何况十多年前在这样一个偏僻的小城,一个普通的重点高中里,一个能把校服穿出绅士气质,成绩优异,温柔又善解人意,最重要的是由于曾祖父娶了一位英国少女,所以有着四分之一的英国血统而长了一张近乎无可挑剔的脸,他当时几乎是所有女生心目中的完美情人。
当然我对陆浩也仅限于当时带点盲目的爱慕了,谁没有过年轻的时候嘛。
但陆浩喜欢的是谌曦,这个大多数人都知道,我估计这也是当时谌曦不怎么能跟女生相处融洽的原因。其实当年我一直无法理解为什么哥哥和陆浩都那么喜欢谌曦,她的长相绝对是掉进人群里找不出来的那种,又没有什么才艺,还每天都摆出一副“生人勿近”的表情,是很久以后我才意识到,谌曦这样的人包容了岁月的变迁,她是个有故事的女人,而哥哥和陆浩懂得欣赏她的故事——这玩意儿我可是总结了很久的。
本来以为哥哥肯定在我之前就到了的,结果他和谌曦才是迟到最久的,事实谌曦的变化还是挺大的,森女风的长裙,素色大衣,搭配一条同色围巾,及腰长发和兰州牛肉面一样直,精致的裸妆,看起来更成熟也更漂亮。如果说当年她是一块儿冰,现在就是裹了一层圣诞包装的冰,和人言语之间一字一句不再冷冰冰的,但我确定真实的她肯定还是那个样子。
一场聚会下来我应该是玩得最开心的那个人,撂倒了两个当初的闺蜜,和陆浩边聊边喝,一首张惠妹的《听海》保住了麦霸的称号,几桌麻将下来赢翻另外三个人,简直是让人不开心都不可能。如果没有一回家老妈及开始叨叨关于相亲的事情,而哥哥和谌曦不知道去了哪里还没回来,我只好苦着脸听她说关于“最适婚龄”的话题,这一天还是过得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