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是之恒嘛!你到没到!”刚按了接听,那边就冒出一个标志性的大嗓门,破机而出。
余辰微微皱了皱眉头,拉开耳朵与手机的距离,淡淡地“嗯”了一声。
“你到了啊!怎么都没通知我!昨天不是说好了让我去给你接风洗尘吗,有说话不算话。你说说你,倒是真能溜,自从大学毕业就没影了,这都多少年了?”
大学毕业?好像真是这样,余辰努力用这具身体回想了一下,那时候好像是遇到了什么事,陈之恒一毕业就申请了留学。只是那段记忆显得雾蒙蒙地,也不知是陈之恒本身在这段记忆中就有问题,还是那个系统在做乱。
“太晚了,没必要。”
“去去去!!!我们谁跟谁!什么没必要!麻溜报地址,我现在去接你。”
“长安街路口...”
“五分钟!!!”
还真是老样子。
有些人无论过了多少年,他们都会站在那里,不曾改变。时光走得那样匆匆,而他们却会在时间的缝隙里依然故我,就仿若隔离了全部的尘世喧嚣。
这是陈之恒对张朝旭的评价。
这红尘太污太苦太锦簇,这人情总浮总疏总麻木。
而有这么一个在青春岁月不朽欢歌的人,那其中的温暖,又如何道说?
余辰有那么一刹那很羡慕陈之恒。
这个世界上的朋友分为很多种,最典型的莫过于两种,一是记得你能给他的好,二是能将他的好给你。其实朋友这种东西没必要太多,看惯了虚情假意地堆笑,真情实意倒是不多。
谁能在多年以后得知你回来,就火急火燎地在大清晨打给你一个电话,只为了能给你接风洗尘?
物质追求太多的社会,似乎很容易让人忘记了那最质朴的情感。
想要辨认出张朝旭的车很容易,无论是他骑着自行车亦或是开着汽车,最风风火火来去匆匆的就是了。
余辰点燃一支烟,晃了晃额前挡住他视线的留海,发丝半遮住他的眼睛。他斜靠在柱子上,有一搭没一搭地吸着烟,心里似乎百感交集。
望着远方的街道,一辆吉普从老远处就火急火燎地前行,抖落了一地白雪,惊得路旁栖树的冬鸟都扑棱棱地飞往了高处,带起一树纯白。
一个提前急刹,冰雪路面的光滑使车子又向前滑了两米,反倒稳稳当当地停在了余辰的面前。
余辰面无表情地看着全过程,心里想着,错了,不是风风火火,应该是胆战心惊。
五分钟。
不差一分一秒。
张朝旭摇下车窗,眉眼间尽是眉飞色舞,他冲着余辰扬脖,“走啊,之恒!上车!”
将行李箱扔在后座,余辰靠在副驾驶的座椅上,半眯着眼睛,一副懒踏踏的模样。
张朝旭一边开车,一边斜眼睨他。
余辰似乎是再也受不了他那直勾勾地表达“你快说点什么啊”的眼神,睁开了眼睛。
扭头看着窗外,“你结婚了?”
“啊?”张朝旭被提问这个问题显然有些出乎意料,愣了片刻,才回过神来,“哦!是啊,早就结了。”
张朝旭看了一眼手上的戒指,笑了笑,哪像你们,净是单身汉。
“和谁啊?”
“还能有谁?秦诗诗呗,我还能娶别人吗?我这么专情。”
秦诗诗。
一个蛮可爱的女生,并不是什么重要的人物。
捕捉到秦诗诗这个人名后,脑海里才浮现了她的记忆。
她和张朝旭可谓是大学里的模范情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