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荆山下离国都近百里的木屋中。
转眼已是春光明媚,等闻到窗外阵阵清香扑鼻时,才知晓屋子外的梨花一定又开了。
听师父说,我只剩下两个时辰便可以行动自如了。等的时间虽是不长,但对我来说却是心急如焚,尤其是被困在这样一个不能说话,不能走路,不能吃饭的石像里,更是觉得百无聊赖。
掐指算算,从我溺水而死到现在,已有三个月之久了,这三个月以来,我的魂魄一直被师父用法术定在这个石像里,至于原因,师父一直不告知于我太多,只是一直强调说,要想再活过来一次,就得好好待在石像里,只要待够九九八十一天,就可以借与石像之身,稳住魂魄,便可以重返人世了。
我一直对师父的话坚信不疑,打从第一次见他起,我就知道,此人不可小觑,定有神力焉。
兴许是命里多灾,第一次见他就是我上上次死的时候,也就是我这次死的上一次。死的次数多了,我自己解释多了也觉得舌头有些打架。
说来话长,那已是许久之前的旧事了,那时我才十五岁芳龄,是姬水镇柳知县的小女儿,名叫柳衣衣。那时我正值青春年华,出落得绮颜玉貌,在街上出行都能引得众人失魂落魄,但年少轻狂不懂事,却是镇上出了名的惹事精。
因父亲为人谦虚诚恳,为民尽心尽力,在镇上德高望重,即使平日里我惹出许多事端来,百姓们也看在父亲份上,能容忍则便容忍。于是从小在镇上我便过得跟公主似的,逍遥自在,无拘无束,有时候甚至无法无天。
比如,有次在集市上我看中了一家绸缎庄的一块织云锦,忍不住满怀野心地捂嘴阴笑,眼神一勾,示意丫鬟赶快给我打包带走,岂料那家老板不识抬举,道我已拿走他家多块名贵绸缎,他家本是小本生意,哪怕以死相逼也不让我再拿走这一块了。
我俩争执许久,他不松手,我也不放手。许久后,他见我气势汹汹执意要拿,最后直接扑通一声地跪了下来,泪流满面地磕头求我手下留情。
此情此景,感人肺腑。
若不是我多年抢人东西练得铁石心肠,脸皮颇厚,还差点被他感动,金盆洗手了。他的哭声震耳欲聋,引得路人皆屁颠屁颠地围过来看好戏,对我指手画脚。我一脚跨过去,用手捂着他的嘴,不让他继续狼哭鬼嚎下去,谁知竟弄得我手上口水直淌,不忍卒视。我擦了擦手,咬咬牙,只得气急败地对他拳打脚踢一番。
好吧,打已打矣,能耐我何。
我也懂得人之初,性本善之理,但偏偏我性情天性偏恶,曾经由于作恶多端,十二岁时还被父亲送去普南山的理音寺,让那里的方丈大师大发慈悲,解救年少失足的我。在那个鸟不生蛋的荒芜之地,我连续一年被逼着学佛理,知佛法,抄佛经,做善事,每天念着南阿弥陀佛都念到昏昏欲睡。
一年后,父亲满怀期待地来接我回家,见我眉目慈善,面容亲和,欣慰得老泪纵横,要等要牵我归家之时,我却笑着摇摇头,双手合在胸前,喃喃道“爹爹,女儿已看破红尘,不再留恋人间烟火,无心回归尘世,女儿不孝,爹爹你还是请回吧。”结果当场把我那若不禁风的老爹吓得花枝乱颤,口吐白沫。
最后出动我那躺在病榻上的奶奶好说歹说才把我给请了回去。我回到家后,老爹生怕我再提要出家之事,于是鼓动全家来教我平日里要尽可能地肆意妄为,想干嘛干嘛,可不能憋着自己的本性。我一听,为了不使他们失望,也不想落得个不孝的骂名,只能勉为其难地答应了。
后来我也终于明白,什么叫做“子不教,父之过”了。
所以那次的抢布事件传到了老爹耳中,他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面夸我干得漂亮安抚我想出家的心,一面为了给百姓交代,对外传说罚我在烈日当空下在院子里跪了一下午,以求悔过,然后补偿了那家绸缎庄老板一百两医药费。
其实当天下午我早已将此事忘得干干净净,兴致勃勃找来了隔壁知县家的二小姐斗了一下午的蛐蛐。
不过,除了仗我父亲的势来欺人外,方臣君更是罪魁祸首。
方臣君是安慕侯家的公子,我俩因吃结缘,后他见我对美食颇有研究,一心死心塌地跟着我混吃混喝。他家权势较大,在朝中连皇帝都要看他爹三分颜色,所以自他跟着我之后,我也便更加为虎作伥,一发不可收拾。出了事就拿他顶事,多年来便一直安然无恙地继续犯事。
不过果然是恶有恶报,苍天有眼,我做尽了坏事,终于得到了报应,还死得不明不白,不知所谓。
那是个天朗气清的午后,我用过午膳,便又野心勃勃地继续上街去“猎物”,岂料正好看上一小贩摊上的一个用竹子雕成的面具,觉其精致有趣,便欣喜地戴上。
正欲拿起镜子自我陶醉一番时,便听见不远处呼啸起一嘶长鸣,我飞快警觉地回过头,还未曾来得及反应,只瞥眼瞧见一匹失控疯跑的棕色马横冲直撞地冲我奔来。
我吓得惊慌失措,大汗淋漓,顿时脑袋里嗡嗡作响,身体僵硬无力,脸上都失了血色,直到耳中传来“砰砰!”的声音,眼中还看见地上躺满了刺目的鲜血。
没错,声音是我被马踩踏发出的声音,鲜血是我倒在地上汩汩流出的鲜血。刚刚戴上的面具也飞向了空中,然后稳稳地砸在了地上。
古人云:“死,有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