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听苏莫忘说了他的“女人理论”,对这家伙的好感度就下降了好几个百分点。这种看不起女生的男生,就该被讨厌!
帮花雪月写了一小段音乐小品,跟她约了在乐队见面。乐队的前辈早就听说这个设想,看了她写的歌词和剧情之后更是赞赏不停,说不愧是中文系的才女。
其实她真的是个存在感很低的人。大学和高中不同,不是成绩好就会被关注。平凡外表决定了旁人对她的第一印象,第一眼就没有深交的愿望,更不会去在意她的才华。
也只有花雪月,一直宣传着她林微雨是个多么多么厉害的才女,还总是让她帮着写东西,看起来像是找她帮忙,其实是在增加别人对她的关注。
周浩诚站在一旁不出声。他从上次被林微雨看到和米菲分手就觉得很羞恼,好像她是故意在那里看戏,又故意让花雪月去和米菲吵,让自己完全像个被忽视的人一样。
林微雨没有去看他。她很确定自己已经完全不喜欢这个家伙,只是会觉得尴尬。看到他被米菲甩了,就有种同病相怜之感,才会有些不舍。
她实在是个很容易心软的人。
花雪月要在乐队练习,她不喜欢吵闹,就去泡图书馆了。
杂志社说最近的读者都已经对古朴厚重高格调的影评书评杂文散文不感冒了,勾勒奢侈生活憧憬灰姑娘逆袭高富帅的狗血小言才是王道。
这样的东西怎么能出现在一本主打纪实文学的高端杂志上呢?
主编的意思就是,要用写自传或日记的方式,浓缩一部言情小说。
不懂奢侈品、不懂时尚、完全没有见过高富帅的林微雨,只好去图书馆找找灵感,并很快被冷出一身鸡皮疙瘩。
呃,话说住一起那位长得还可以,身高也够,看上去不穷,不过他绝对不是小说里那种温润如玉谦谦君子或邪魅狷狂霸道总裁,只是一个傲慢又懒惰的坏小子,是绝对不会有女生喜欢他的,她发誓!
做了一堆言情小说要点的笔记,悼念了一下自己牺牲的脑细胞,林微雨背起包包,走出校园。
从小区超市出来,经过花丛的时候,忽然听到一声呜咽,接着一只脏兮兮的小狗露出了脑袋,看上去可怜极了。
林微雨走过去,小狗就缩了回去,看上去有些怕人。她毫不吝啬地从袋子里拿出一包香肠,这是她本来想煎来吃的。
闻到肉香,小狗有些意动。在花丛里犹豫了好久,确认面前这个人类没有恶意,才终于小跑着出来,一口叼走了林微雨手中的香肠。
小狗趴在地上,三两口就把香肠解决了,又抬起头看看林微雨的手,又看看她的袋子,不肯离开,但也不敢往前。
林微雨没有犹豫,立刻又剥了一根香肠掰成小段丢给了小狗。小狗欢叫一声,吃掉了香肠,跑到林微雨脚边蹭蹭她,一脸乖巧粘人的样子。
林微雨最看不得这些流浪猫流浪狗了,当即抱起小狗回到家里,给他洗了澡。洗干净的小狗显出浅咖啡色的毛,眼睛亮亮的写满了天真,一看就是不谙世事的小盆友,是一只可卡。
抱着绒绒的新宠物躺在沙发上看电视,肚子忽然叫起来。给狗狗洗澡洗太久,都忘记做晚饭了,饿到不行。
把狗狗放下,去洗了手做了晚餐。下意识准备了两副碗筷,然后才想起,这个房子不是自己一个人的。严格来说,全部的房租,都是另外一个人付的。
本来下定决心再也不跟苏莫忘好声好气说话,不过现在看来,想让他答应狗狗留下,还需要自己先狗腿子一把。
手脚麻利地又做了几个菜,把狗狗藏到自己房间,然后难得没有先吃,而是一直等到苏莫忘回来。
“回来啦阿莫学长,快点来吃饭吧!”笑得春光灿烂。
苏莫忘挑了挑眉,还以为这丫头会很反感自己的言论呢,怎么反而更热情了?难道是知道了自己的身份?
“嗯,今天怎么这么晚都没吃饭啊。”
“我想学长回来得晚,饭菜会冷,就特地晚做了。两个人一起吃也热闹点嘛。”加一只小狗就更热闹了不是?
苏莫忘满脸狐疑地坐下,觉得饭菜里应该没毒,就吃了起来。
嗯,味道比平时还好。
搁下筷子,转头对上一双亮闪闪的眼睛。忽然发现这丫头眼睛还挺漂亮的,只是刘海太长掩盖住了。
“阿莫学长,你喜欢狗狗吗?”
“为什么这么问?”
“没什么,就随便聊聊,多了解对方总是好的对不?”一脸天真无辜地打着马虎眼。
“不喜欢,我对狗毛过敏。”
林微雨的脸一下子就垮下来了,仿佛从温室一下子掉到冰窖,眼神一片木然:“哦,知道了。”说着就起身走回房间。
“怎么了吗?”
“没事,学长你快回房休息吧。”
十分钟后,林微雨的脑袋从房门后探出来,然后是小狗狗的脑袋。确认苏莫忘在房间,才抱着狗蹑手蹑脚地走出房间,穿上鞋下了楼。
抱着狗坐在花坛边的椅子上,喂它吃最后的香肠:“小狗狗,姐姐对不起你,不能养着你了。你以后一个人,不对,一只狗要勇敢一点,希望你能找到一户好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