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之相比,dc漫画处境强多了。
他们早就卖给了华纳兄弟。
虽然电影化之路,走得也不顺。
但背靠大树好乘凉。
目前华纳签约了导演,克里斯托弗·诺兰。
准备重启《蝙蝠侠》系列。
但之前的电影化,失败多次。
华纳内部,对于超级英雄的电影,并不看好。
尤其投资又那么大,内部阻力不小。
要到今年年中,才下决心拍摄。
唐文想插一手,正是时候。
他暂停了《大明王朝》的创作。
花了一天一夜,把诺兰的《蝙蝠侠三部曲》的剧本大纲写了出来。
让罗伯特找人办理加急注册版权。
按理说,版权局的流程,走得很慢。
但美刀开路,走了加急通道,短短三天,流程走完,备案结束,法律效力生效了。
而此时,导演诺兰,在和编剧、漫画家讨论,如何创作。
创作之初,他们只有一个大致的理念——
【走暗黑风格,给反派设计合理的动机】
不像以前一样,反派纯纯是坏种。
罗伯特和唐文,便在此时找上门来。
华纳有自己的傲慢。
一听他们俩想要介入《蝙蝠侠》系列,断然拒绝!
华纳想要融资,手段多的是。
没必要让外人来分一杯羹。
当然,这并不是最终决定。
华纳只是在表达态度,让罗伯特、唐文继续上门,求着他们合作。
一来,掌握主动权。
二来,压价!
希望他们出最多的钱,拿最少的收益。
若是正常情况,两人真就没办法。
人家不想合作,要么放弃,要么让利再争取,顺着华纳的想法来。
但,唐文是有备而来。
虽然,罗伯特不知道唐文为什么这么有底气。
当着外人的面,他可不会露怯,冷冷地把剧本丢在了华纳高层的面前:
“《蝙蝠侠》故事的剧情大纲,人物人设,我们已经写好,注册过了!你们如果要拍,可千万不要侵权了!”
《蝙蝠侠》的故事,谁都可以创作。
写个没发表的剧本,完全不算侵权。
但是,剧本版权一经确立,你拍出来的故事和我的剧本类似,那可就实实在在是侵权了!
华纳高层不屑一顾:唬谁呢?
哪能这么巧的撞车?
两人走后。
他们看也没看,把剧本丢给了诺兰三人组。
正构思剧情,而头大的三人,认认真真看完,那叫一个“醍醐灌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