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叹了口气,拍拍我的背:“都过去了,都过去了,以后依依就跟我过,照样把依依养的漂漂亮亮,白白嫩嫩的!”
要离开的时候,我对顾岑挥挥手:“你要记得来找我玩喏,我请你吃外婆特制的猪脚,绝对好吃哦!”
他没什么表情,挥了下手,就转身离开了。夕阳下的小身板勾勒出落寞的样子。
我问外婆认不认识顾岑,外婆说认识,只是神色有些不自然,匆匆带过就没再提了。
我自然看不出她的反常,还在想着下一次一定还要去顾岑家蹭几碗面吃。
回到家后,我径直去了外婆为我准备的房间,什么话也没说,一头闷进柔软的被子里。
外婆哽咽的话语还耳边一遍又一遍的回荡着:你妈妈她已经离开了……
是吗?那么迫不及待的走了啊……果然还是她的幸福重要一些呢,自私的女人。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暑假已在蝉鸣的聒噪中过了大半。我有时候会忍不住想妈妈的婚礼,以及她那所谓的婚后幸福生活,应该已经成了阔太太了吧,嗯……上流社会的女子?这个称呼似乎很贴切。就是不知道那个家的小孩接不接受她呢?我想如果是我的话,一定很难接受。就像没有人可以替代爸爸的地位一样。
似乎小孩子的小小心结能够很快的忘记,尽管这只是短暂的。
导致我暂时忘记妈妈的事是因为我认识了除了顾岑之外的朋友,他们可不像顾岑一样冷冰冰的,不苟言笑。三天两头上房揭瓦,捉蝶掏鸟,风里来太阳底下去,弄得黎河坪人仰马翻,鸡飞狗跳。按大人们的说法,就是一群猴孩子。
我很荣幸的成为他们其中的一员,这都归功于李博学。
李博学之所以叫李博学,是因为他爸妈希望他做一个博学多识的人。夫妻俩人没读过书,深知读书的重要性,也是为了表达他们曾经的遗憾,就给取了这个……我认为不咋地的名儿。事实上,李博学一看就不是读书的料,才十岁就已经是我们这一带的孩子王,没少打架。长的倒是人摸狗样,浓眉大眼的,为了赶时髦,故意把他妈给他新买的牛仔裤上剪几个洞,还向我们嘚瑟呢,刚回家就被他妈就拿着笤帚给追了出来。而且听说他已经留了一个年级,年年期末考试牢牢的霸占着倒数第一的位置,这种无私的精神让每一个同学都感动不已。
至于我和李博学怎么勾搭……哦不,怎么认识的,那可就说来话长了。
俗话说不打不相识,在我的人生里,更多的是,不吃不相识。
话说那天我正蹲在门口在啃一只猪脚,那是外婆的拿手好菜。卤出来的猪脚特别滑嫩有嚼劲,再以蜜渍之,绝对的秀色可餐。
隔得老远,就能循着香味儿而来。
李博学就是这么被勾来的。当我看到那个流着哈喇子的男孩时,一只猪脚已经啃了一大半,看上去有些惨不忍睹。我开始并没搭理他,继续埋头与猪脚作战。等我成功的啃完时,听到了一声清晰的吞咽声。
我抬头,发现那个一脸不怀好意的男孩还没走,笑嘻嘻的问他:“你很想吃吗?”
李博学特装:“怎么可能?我就是……溜达溜达,正好到这了!”
“那就好。”我挑眉,从身后的盘子里又拿出一个油亮的猪脚出来啃,勾魂摄魄的香味立刻溢了出来。
李博学的目光都快黏在我手上了,一个劲的咽口水。
我看的好笑,拿出身后的盘子,一盘子诱人的猪脚让李博学的眼睛都快直了。
那时候乡下人基本上都是逢年过节才开荤吃肉,很少有我家这样的,几乎一星期就有肉吃。而且李博学的家境相对其他人来说要差上一些,吃肉什么的基本是过年才有。
看到我在啃又香又嫩的猪脚时立刻就走不动道了。
我说过我是个善良的姑娘,好东西肯定不会藏着掖着,于是我朝他招招手:“我请你吃啊,我一个人吃不完。”
他犹豫了一会儿,终于还是美食的诱惑战胜了那点小小的定力,边走过来边说:“我可不是好吃,我是……助人为乐!看你吃不完才勉强过来为你解决麻烦的!”
我把盘子端到他面前,笑的一脸灿烂:“多吃点哈!”
他勉为其难的抓起一只猪脚放进嘴里咬着,然后……又抓一只,接着……又抓一只……
吃到最后,我们都舒服的摸摸圆圆的肚子,觉得幸福莫过于此。
李博学眯着眼大言不惭说:“我真的只是助人为乐。”
我猛的拍了下他的脑袋:“哼,助人为乐你个鬼,吃了姐的东西,以后就得听姐的话!”
“你……”
“你什么你?我外婆说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你吃了姐的东西,姐不收点回报怎么行?记住,以后你就是我叶依的小弟!”说完,笑眯眯的捏了捏他的脸蛋,“乖哦,听话才有肉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