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给程皎等人吓得够呛。
忘了说,保镖五人组+藏蓝弋也学会了骑马,整天跟在凌悦屁股后面,一开始心眼都提着,生怕出问题,后来已经习惯了......
整日与草原、星空为伴。
漠南的紫外线很强,两个多月下来凌悦成功晒黑,化身健康的小麦肤色,身体也比以前更为精壮。
值得庆贺的是,宋昕瑶减肥成功了。
为了感受驰骋的爽感,她和凌悦一起学会了骑马,更为了让身体变得轻盈,她每天都在锻炼身体,还做普拉提。
某天,凌悦和宋昕瑶骑着马来到遍地绿荫的山坡上,俯瞰着下首吃草的牛马。
“我想到一部电视剧。”
宋昕瑶的思维总是很跳脱。
但凌悦习惯了,“还珠格格吗?”
“卧槽,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啊?”
“我没那么恶心。”
凌悦嫌弃地瞥向她。
“终于体会到小燕子的快乐了~”宋昕瑶说着说着,居然开始唱:“让我们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
声音之大,低头吃草的牛马都忍不住嚼着草看向高处。
什么人啊,打扰牛马吃饭?
凌悦捂头:“我真求你了,这么完美的一天,你别跟我玩尬的。”
宋昕瑶这个死e人,不但不住口,甚至扯着嗓子高歌:“策马奔腾!咳咳咳......上不去了。”
但是e人会传染,凌悦清嗓帮她唱上去:“共享人世繁华,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牛马们纷纷跑远,纷忙的脚步似在说:离这俩神经病人类远一点。
彼时程皎他们正在准备晚餐。
听到歌声忍不住探头看向窗外。
“在草原待几个月,我感觉身心都舒展了,果然啊,牛马都是向往草原的。”施小莎坐着刺绣,听着歌声,她忍不住喃喃。
刺绣是她跟当地人学的。
其实服侍小姐,真的是一件相对轻松的工作。
只要摸清小姐的习惯与做人准则,处理一切事物都变得得心应手,
是以她空下来的时间就会跟当地人学刺绣,也算消磨时光了。
正想着,程皎的手机忽然响起来。
诶,是家族办打来的。
程皎接通,“诶诶,好好。”地说了一阵。
施小莎回头看向程皎,俩人什么都没说,但彼此都懂,这是来活儿了。
“去喊小姐回来吃饭吧。”
施小莎放下针线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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