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歌再次拉着自家金毛小黑站在T城机场大厅时,心里不是不感慨的。
毕竟,五年了,第一次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在异国他乡的深夜一个人喝着苦涩的啤酒时,心中总会不自觉地想起曾经的如此熟悉的家乡的一切。当远方变成了自己的家,家就成了曾经的远方。
北方八月的夕阳折在对面高耸入云的大楼那纤尘不染的玻璃墙上,闪得对面的南歌有点睁不开眼。
两个行李箱,一条金毛。
一个人。
五年前,小小的金毛尚还稚嫩,还要那年同样青涩的南歌抱着离开这里;而现在,已经是一条浑身金闪闪发亮的漂亮大狗。现在,单薄的南歌拉它出去时几乎吃不住劲,这一幕被加国的室友戏称为“dog-kite”——放风筝的狗。南歌第一次听到这个比喻的时候和室友一起哈哈大笑,转头却敛了笑容,悲戚慢慢蔓延了小小的脸;她想起几年前那个心中曾经最最割舍不下的人,和那段最最不能忘怀的回忆——
“云帆云帆,以后咱们再养一只小东西陪着小黑好不好?”
“家里最多有两只小畜生。”
“呀,那只能你走啦……”南歌装作无辜的严肃对着云帆说,云帆默默回头,试图用眼刀杀死南歌。
南歌还沉浸在自己的花鸟鱼虫市场里:“你说,养只小狐狸怎么样?”
“先把小黑养大,然后你去遛它。”
“那你干什么?”
“我在楼上看放风筝。”
南歌楞了一下,然后笑着抓起枕头作势拍打云帆:“叫你说叫你说!”
云帆不躲不闪,一张帅脸探到南歌面前:“你打呀。”
南歌娇俏的一张脸不争气地红了个透。
云帆伸手把南歌圈在怀里,下巴顶在她的头顶,轻声说:“那我做饭好吧,喂胖你,小风筝就飞不起来了。”云帆松开眼泪汪汪的南歌,用手指刮了刮她的小鼻头,狡黠一笑,说:“让你以后飞狗玩。”
还没从云帆百年一遇的甜言蜜语回过神的南歌:“……”
闭上眼睛,心里抽痛。真希望当初曾用相机留下这一幕一幕又一幕,不要让它们寂寥地褪色,终于褪去上面的一个人,变成了另一个人的独角戏。时至今日,独身一人在异国他乡独自伤神,留心中一片抽离的空白,和无尽的痛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