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其贪秽谄谀,求名狥私者,亦谨而察之。皆附于考课,以为褒贬。若善恶
殊尤者,随即奏闻。若狱讼疑议,兵甲兴造便宜,符瑞尤异,亦以上闻。其常则
申于尚书省而已。若孝子顺孙,义夫节妇,精诚感通,志行闻于乡闾者,亦具以
申奏,表其门闾。其孝悌力田,颇有词学者,率与计偕。其所部有须改更,得以
便宜从事。若亲王典州,及边州都督刺史不可离州局者,应巡属县,皆委上佐行
焉。尹、少尹、别驾、长史、司马掌贰府州之事,以纲纪众务,通判列曹。岁终
则更入奏计。司录、录事参军掌勾稽,省署钞目,监符印。功曹、司功掌官吏考
课、祭祀、祯祥、道佛、学校、表疏、医药、陈设之事。仓曹、司仓掌公廨、度
量、庖厨、仓库、租赋、征收、田园、市肆之事。户曹、司户掌户籍、计帐、道
路、逆旅、婚田之事。兵曹、司兵掌武官选举、兵甲器仗、门户管钥、烽候传驿
之事。法曹、司法掌刑法。士曹、司士掌津梁、舟车、舍宅、百工众艺之事。市
令掌市厘交易、禁斥非违之事。经学博士掌《五经》,教授诸生。医药博士以百
药救民疾病。下至执刀、白直、典狱、佐史,各有其职。州府之任备焉。
县令(三代之制,五等诸侯,自理其人。周衰,诸侯相侵,大国分置郡邑县
鄙,以聚其人。齐、晋谓之大夫,鲁、卫谓之宰,楚谓之公、尹,秦谓之令、长。
秦制:万户已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皆有
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也。)
长安、万年、河南、洛阳、太原、晋阳六县,谓之京县。令各一人,(正五
品上。)丞二人,(从七品。)主簿二人,(从八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
下。)佐二人,史四人,尉六人,(从八品下。)司功、(佐三人,史六人。)司
仓、(佐四人,史八人。)司户、(佐五人,史十人。)司兵、(佐三人,史六
人。)司法、(佐五人,史十人。)司士,(佐四人,史八人。)典狱十四人,
问事八人,白直十八人。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五十人。
京兆、河南、太原所管诸县,谓之畿县。令各一人,(正六品下。)丞一人,
(正八品下。)主簿一人,(正九品上。)尉二人,(正九品下。)录事二人,
(史三人。)司功、(佐三人,史五人。)司仓、(佐四人,史七人。)司户、
(佐四人,史七人,帐史一人。)司法,(佐四人,史八人。)典狱十四人,问
事四人,白直十人,市令一人。(佐一人,史一人,帅二人。)经学博士一人,
助教一人,学生四十人。
诸州上县:令一人,(从六品上。)丞一人,(从八品下。)主簿一人,
(正九品下,)尉二人,(从九品上。)录事二人,(史三人。)司户、(佐四
人,史七人,帐史一人。)司法,(佐四人,史八人。)仓督二人,典狱十人,
问事四人,白直十人,市令一人,(佐、史各一人,帅一人。)博士一人,助教
一人,学生四十人。
诸州中县:令一人,(正七品上。)丞一人,(从八品下。)主簿一人,
(从九品上。)尉一人,(从九品下。)录事一人,(史四人,)司户、佐三人,
史五人,帐史一人。司法,(佐二人,史六人。)仓督一人,典狱八人,问事四
人,白直八人。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二十五人。
诸州中下县: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主簿一人,
(从九品上。)尉一人,(从九品下。)录事一人,司户、(佐二人,史三人,
帐史一人。)司法,(佐二人,史四人。)典狱六人,问事四人,白直八人,市
令一人。(佐、史各一人,帅二人。)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二十五人。
诸州下县: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主簿一人,
(从九品上。)尉一人,(从九品下。)录事一人,司户、(佐二人,史四人,
帐史一人。)司法,(佐一人,史四人。)典狱六人,问事四人,白直八人,市
令一人。(佐一人,史二人,帅二人也。)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二十人。
京畿及天下诸县令之职,皆掌导扬风化,抚字黎氓,敦四人之业,崇五土之
利,养鳏寡,恤孤穷。审察冤屈,躬亲狱讼,务知百姓之疾苦。
大都护府:大都护一员,从二品。副都护四人,(正四品上。)长史一人,
(正五品上。)司马一人,(正五品上。)录事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上。)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