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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旧唐书 > 卷一百八十八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卷一百八十八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2 / 7)

“忍”字。高宗为之流涕,赐以缣帛。

王君操,莱州即墨人也。其父隋大业中与乡人李君则斗竞,因被殴杀。君操

时年六岁,其母刘氏告县收捕,君则弃家亡命,追访数年弗获。贞观初,君则自

以世代迁革,不虑国刑,又见君操孤微,谓其无复仇之志,遂诣州府自首。而君

操密袖白刃刺杀之,刳腹取其心肝,啖食立尽,诣刺史具自陈告。州司以其擅杀

戮,问曰:“杀人偿死,律有明文,何方自理,以求生路?”对曰:“亡父被杀,

二十余载。闻诸典礼,父仇不可同天。早愿图之,久而未遂,常惧亡灭,不展冤

情。今大耻既雪,甘从刑宪。”州司据法处死,列上其状,太宗特诏原免。

周智寿者,雍州同官人。其父永徽初被族人安吉所害。智寿及弟智爽乃候安

吉于途,击杀之。兄弟相率归罪于县,争为谋首,官司经数年不能决。乡人或证

智爽先谋,竟伏诛。临刑神色自若,顾谓市人曰:“父仇已报,死亦何恨!”智

寿顿绝衢路,流血遍体。又收智爽尸,舐取智爽血,食之皆尽,见者莫不伤焉。

豫州人许坦,年十岁余,父入山采药,为猛兽所噬,即号叫以杖击之,兽遂

奔走,父以得全。太宗闻而谓侍臣曰:“坦虽幼童,遂能致命救亲,至孝自中,

深可嘉尚。”授文林郎,赐帛五十段。

博州聊城人王少玄者,父隋末于郡西为乱兵所害。少玄遗腹生,年十余岁,

问父所在。其母告之,因哀泣,便欲求尸以葬。时白骨蔽野,无由可辨。或曰:

“以子血霑父骨,即渗入焉。”少玄乃刺其体以试之。凡经旬日,竟获父骸以葬。

尽体病疮,历年方愈。贞观中,本州闻荐,拜除王府参军。

赵弘智,洛州新安人。后魏车骑大将军肃孙。父玄轨,隋陕州刺史。弘智早

丧母,事父以孝闻。学通《三礼》、《史记》、《汉书》。隋大业中,为司隶从

事。武德初,大理卿郎楚之应诏举之,授詹事府主簿。又预修《六代史》。

初,与秘书丞令狐德棻、齐王文学袁朗等十数人同修《艺文类聚》,转太子

舍人。贞观中,累迁黄门侍郎,兼弘文馆学士。以疾出为莱州刺史。弘智事兄弘

安,同于事父,所得俸禄,皆送于兄处。及兄亡,哀毁过礼。事寡嫂甚谨,抚孤

侄以慈爱称。稍迁太子右庶子。及宫废,坐除名。寻起为光州刺史。

永徽初,累转陈王师。高宗令弘智于百福殿讲《孝经》,召中书门下三品及

弘文馆学士、太学儒者,并预讲筵。弘智演畅微言,备陈五孝。学士等难问相继,

弘智酬应如响。高宗怡然曰:“朕颇耽坟籍,至于《孝经》,偏所习睹。然孝之

为德,弘益实深,故云‘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是知孝道之为大也。”顾谓

弘智:“宜略陈此经切要者,以辅不逮。”弘智对曰:“昔者天子有诤臣七人,

虽无道不失其天下。微臣颛愚,愿以此言奏献。”帝甚悦,赐彩绢二百匹、名马

一匹。寻迁国子祭酒,仍为崇贤馆学士。四年卒,年八十二,谥曰宣。有文集二

十卷。

陈集原,泷州开阳人也。代为岭表酋长。父龙树,钦州刺史。集原幼有孝行,

父才有疾,即终日不食。永徽中,丧父,呕血数升,枕服苫庐,悲感行路。资财

田宅及僮仆三十余人,并以让兄弟。则天时,官至左豹韬卫将军。

元让,雍州武功人也。弱冠明经擢第。以母疾,遂不求仕。躬亲药膳,承侍

致养,不出闾里者数十余年。及母终,庐于墓侧,蓬发不栉沐,菜食饮水而已。

咸亨中,孝敬监国,下令表其门闾。永淳元年,巡察使奏让孝悌殊异,擢拜

太子右内率府长史。后以岁满还乡里。乡人有所争讼,不诣州县,皆就让决焉。

圣历中,中宗居春宫,召拜太子司议郎。及谒见,则天谓曰:“卿既能孝于家,

必能忠于国。今授此职,须知朕意。宜以孝道辅弼我儿。”寻卒。

裴敬彝,绛州闻喜人也。曾祖子通,隋开皇中太中大夫。母终,庐于墓侧,

哭泣无节,目遂丧明。俄有白鸟巢于坟树。子通弟兄八人,复以友悌著名,诏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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