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取一分;若半已上,三分取一分,以加来月朔蚀度及分。若今岁日馀度及分,
然后可验蚀度分数多少。又云:六月依节一蚀。是月十五日是月蚀节,黑月尽是
月蚀节,亦以吉凶之象,警告王者奉顺正法,苍生福盛,虽时应蚀,由福故也,
其蚀即退。更经六月,欲蚀之前,皆有先兆。月欲有蚀,先月形摇振,状若惊惧,
月兔及侧月色黄如有忧状。自常晕,月初生时,光不显盛,或极细微。日欲有蚀,
先日形摇振,极如惊惧状。或光色微昧,不赫盛,或黎惨。日月蚀先同候,光陨
坠,或旦暮际有赤色起,如火烧,金银珠玉诸宝失光。或有阙尽如云入日,或有
黑尽入月,鸟声细隐,乌不显亮,云交扰扰,光景浑乱,忽极令诸乳卒竭,月湿
如汗状,日形段裂无光,犬嗥猫叫,虹见有声,三辰失阙,月时有缺,水赤色有
腻。十四日、十五日,辟鸟圆集者,亦是蚀之先候。此等与中国法数稍殊,自外
梗概相似也。
步五星术
见伏五十二日,晨见伏六十三日,馀、奇同终分奇。
求五星平见术
各以伏分减总实,馀以其星总率去之。不足去者,反减其馀总率。馀以总法
约之,为日,不尽为馀奇,即所求年天正恒朔夜半后星晨夕平见日算及馀奇。天
正定朔进退日者,进减退加一日为定朔夜半后星平见日及馀奇。其金水二星,先
得夕平见,其满见伏日及馀者去之,馀为晨平见日及馀奇。命见日天正历月大小,
以次去之,不满月者为入其月,命日算外,即晨夕平见所在月日及馀奇。
求后平见在月日术
各以其星终日算及馀奇,如前平见所在月日算及馀奇。奇满奇率,从馀。馀
满总法,为日。去命如前,即后平见所在月日及馀奇,其金水二星,加夕得晨,
加晨得夕。各半见馀,以同半总。
求五星常见术
各依其星平见所入恒气,计日损益。分满半总为日,不满为分,以损益所加
减。讫,馀以加减讫平见日及分,即其常见日及分。星日初见去日度,平见入气
历。加减日。损益率。
岁星初见,去日十四度。见入冬至,毕小寒,均减六日。自入大寒已后,日
损六十七分。见入春分初日,依平。自后日加八十九分。入立夏,毕小满,均加
六日。自入芒种已后,日损八十九分。入夏至,毕立秋,均加四日。自入处暑已
后,日损一百七十八分。入白露,初日依平均,自后日减五十二分。入小雪,毕
大雪,均减六日。
荧惑初见,去日十七度。见入冬至,初日减二十七日。自后日损六百三分。
入大寒,初日依平。自后日加四百二分。入雨水,毕谷雨,均加二十七日。入自
立夏已后,日损一百九十八分。入立秋,依平。自入处暑已后,日减一百九十分。
入小雪,毕大寒,均减二十七日。
镇星初见,去日十七度。见入冬至,初日减四日。自后日益八十九分。入大
寒,毕春分,均减八日。自入清明已后,日损五十九分。入小暑,初日依平。自
后日加八十九分。入白露,初日加八日。自后日损一百七十八分。入秋分,均加
四日。自入寒露已后,日损五十九分。入小雪,初日依平。自平后日减八十九分。
太白初见,去日十一度。夕见:入冬至,初日依平。自后日减一百分。入启
蛰,毕春分,均减九日。自入清明已后,日损一百分。入芒种,依平。自入夏至
已后,日加一百分。入处暑,毕秋分,均加九日。自入寒露已后,日损一百分。
入大雪,依平。晨见:入冬至,依平。自入小寒已后,日加六十七分。入立春,
毕立夏,均加三日。自入小满已后,日损六十七分。入夏至,依平。自入小暑已
后,日减六十七分。入立秋,毕立冬,均减三日。自入小雪已后,日损六十七分。
辰星初见,去日十七度。夕见:入冬至,毕清明,依平。入谷雨,毕芒种,
均减二日。入夏至,毕大暑,依平。入立秋,毕霜降,应见不见。其在立秋及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