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日。二百五十九日行一百八十一度。自入立冬十三日已后,二日损日及度各
一。复冬至初日,二百四十二日行一百六十五度。
各依所入恒气,平者依率,自馀计日损益,名为前疾日度定率。其前迟及留
退入气有损益日度者,计日损益,皆同此疾之法,以为迟留旋退定日度之率也。
求变日率术:此疾,入大寒六日,损日率一,毕雨水。入春分,毕立夏,减
日率十。入小满初,减日率十。后三日损所减一。毕芒种,依平。若入立秋,三
日益日率一,毕处暑。入白露,毕秋分,均加率十。入寒露初,加率十。后一日
半损所加一。毕气尽,依平。
求变度率术:此疾,若入大寒,毕于启蛰,立夏至大暑气尽,霜降毕小雪,
皆加度率四。清明毕谷雨,加率度十二。初行入处暑,减日率六十,度率三十。
别为初迟半度之行,行尽此日度,及来所减之馀日度之率续为疾。入白露,毕秋
分,四十四日行二十二度。皆为初迟半度之率。初行入大寒,毕大暑,差行,先
疾,日益迟一分。各如上法,求其行分。其前迟后日率,既有增损,而益迟益疾
若分,皆检括前疾末日行分,为前迟初日行分。以前迟平行分减之,馀为前迟总
差。后疾日分,为后迟末日行分。为后迟日行分减之,馀为后总差。减为后别日
差分。其不满者,皆调为小分。迟疾之际,行分衰杀不论。所差多者,依此推算。
若所差不多者,各依本法。
前迟:顺,差行,入冬至,六十日行二十五度。先疾,日益。自入小寒已后,
二迟二分,日损日及度各一。大寒初日,五十五日行二十度。自后三日益日及度
各一。立春初日平。毕清明,六十日行二十五度。自谷雨气别减一气。立夏初日
平。毕小满,六十日行二十二度。自入芒种,别益一度。夏至初日平。毕处暑,
六十日行二十五度。自入白露已后,三日损一度。秋分初日,六十日行二十王度。
自后一日益一,日半益一度。寒露初日,六十日行二十五度。自后二日损一度。
立冬一日平。毕气,六十日行十七度。自大雪已后,五日益一度。大雪初日,六
十日行二十度。自后三日益一度。
前留:十三日。前疾减日率一度,以其数分益此留及后迟日率。前疾加日率
者,以其数分迟日率。旋退,西行。入冬至安装日,六十三日退二十一度。自自
后四日益一度。小寒一日,六十三日退二十六度。自入小寒已后,三日半损一度。
立春三日平。毕启蛰,六十二日退十七度。自入雨水已后,二日益日及度各一。
雨水八日平。毕气尽,六十七日退二十一度。自入春分已后,一日损日及度各一。
春分四日平。毕芒种,六十三日退七十度。自入夏至已后,六日损日及度各一。
大暑初日平。毕气尽,五十八日退十二度。立秋初日平。毕气尽,五十七日退十
一度。自入白露已后,二日益日及度各一。白露十二日平。毕秋分,六十三日退
七十度。自入寒露已后,三日益日及度各一。寒露九日平。毕气尽,六十六日退
二十度。自入霜降已后,三日损日及度各一。霜降六日平。毕气尽,六十三日退
十七度。自立冬已后,三日益日及度各一。立冬十一日平。毕气尽,六十七日退
二十一度。自入小雪已后,二日损日及度各一。小雪八日平。毕气尽,六十三日
退十七度。自入大雪已后,三日益一度。
后留:冬至留十三日。自后二日半益一日。大寒初平,毕气尽,留二十五日。
自入立春已后,二日半日损一。雨水初,留十三日。自后三日益一日。清明初,
留二十三日。自后一日损一日。清明十日平,毕气尽,留十五日。自入白露已后,
二日损一日益一日。秋分十一日,无留。自入秋分十一日已后,一日益一日。霜
降初日,留十九日。自后三日损一日。立冬三日平,毕大雪,留十三日。
后迟:顺,差行六十日行二十五度。先疾,日益疾二日。前后疾加度者,此
迟依数减之为定度;前疾无加度者,此迟入秋分至立冬,减三度,入冬至减五度,
后留定日朒十三日者,以所朒日数,加此迟日率也。
后疾:冬至初日,率二百一一日行一百三十一度。自后一日损日及度各一。
大寒八日,一百七十二日行九十四度。自入大寒八日已后,一日损日及度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