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珏,字待价,赵郡人。父仲朝。珏进士擢弟,又登书判拔萃科,累官至右
拾遗。穆宗荒于酒色,才终易月之制,即与勋臣饮宴。珏与同列上疏论之曰:
臣闻人臣之节,本于忠尽,苟有所见,即宜上陈。况为陛下谏官,食陛下厚
禄,岂敢腹诽巷议,辜负恩荣?臣等闻诸道路,不知信否,皆云有诏追李光颜、
李酝,欲于重阳节日,合宴群臣。倘诚有之,乃陛下念群臣,敷惠泽之慈旨也。
然元朔未改,园陵尚新。虽陛下执易月之期,俯从人欲;而礼经著三年之制,犹
服心丧。今遵同轨之会,适去于中邦;告远夷之使,未复其来命。遏密弛禁,盖
为齐人,合宴内廷,事将未可。夫明王之举动,为天下法;王言既降,其出如纶。
苟玷皇猷,徒章直谏,臣等是以昧死上闻。且光颜、李愬,久立忠劳,今方盛秋,
务拓边境。如或召见,诏以谋猷,褒其宿勋,付以疆事,则与歌钟合宴,酒食邀
欢,不得同年而语也。陛下自缵嗣以来,发号施令,无非孝理因心,形于诏敕,
固以感动于人伦。更在敬慎威仪,保持圣德而已。
上虽不用其言,慰劳遣之。
长庆元年,盐铁使王播增茶税,初税一百,增之五十,珏上疏论之曰:
榷率救弊,起自干戈,天下无事,即宜蠲省。况税茶之事,尤出近年,在贞
元元年中,不得不尔。今四海镜清,八方砥平,厚敛于人,殊伤国体。其不可一
也。
茶为食物,无异米盐,于人所资,远近同俗。既袪竭乏,难舍斯须,田闾之
间,嗜好尤切。今增税既重,时估必增,流弊于民,先及贫弱。其不可二也。
且山泽之饶,出无定数,量斤论税,所冀售多。价高则市者稀,价贱则市者
广,岁终上计,其利几何?未见阜财,徒闻敛怨。其不可三也。
臣不敢远征故事,直以目前所见陈之。伏望暂留聪明,稍垂念虑,特追成命,
更赐商量。陛下即位之初,已惩聚敛,外官押贯,旋有诏停,洋洋德音,千古不
朽。今若榷茶加税,颇失人情。臣忝谏司,不敢缄默。
时禁中造百尺楼,国计不充。王播希恩增税,奉帝嗜欲,疏奏不省。迁吏部
员外郎,转司勋员外郎、知制诰。
太和五年,李宗闵、牛僧孺在相,与珏亲厚,改度支郎中、知制诰,遂入翰
林充学士。七年三月,正拜中书舍人。九年五月,转户部侍郎充职。七月,宗闵
得罪,珏坐累,出为江州刺史。开成元年四月,以太子宾客分司东都,迁河南尹。
二年五月,李固言入相,召珏复为户部侍郎,判本司事。三年,杨嗣复辅政,荐
珏以本官同平章事。珏与固言、嗣复相善,自固言得位,相继援引;居大政,以
倾郑覃、陈夷行、李德裕三人。凡有奏议,必以朋党为谋,屡为覃所廷折之。珏
自朝议郎进阶正议大夫,其年十二月,上疏求罢,不许。
四年三月,文宗谓宰臣曰:“朕在位十四年,属天下无事,虽未至理,亦少
有如今日之无事也。”珏对曰:“邦国安危,亦知人之身。当四体和平之时,长
宜调适,以顺寒暄之节。如恃安自忽,则疾患旋生。朝廷当无事之时,思省阙失
而补之,则祸难不作矣。”
文宗以杜悰领度支称职,欲加户部尚书,因紫宸言之。陈夷行曰:“一切恩
权,合归君上。陛下自看可否?”珏对曰:“太宗用宰臣,天下事皆先平章,谓
之平章事。代天理物,上下无疑,所以致太平者也。若拜一官,命一职,事事皆
决于君上,即焉用彼相?昔隋文帝一切自劳心力,臣下发论则疑,凡臣下用之则
宰相,不用是常僚,岂可自保?陛下常语臣云:‘窦易直劝我,宰相进拟,但五
人留三人、两人,勾一人。渠即合劝我择宰相,不合劝我疑宰相。’”帝曰:
“易直此言甚鄙。”又曰:“韦处厚作相,三日荐六度师,亦大可怪。”珏曰:
“处厚淫于奉佛,不悟其是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