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安汉千童县,属渤海郡。后汉改为饶安,隋因之。武德元年,移治故千
童城,仍移州治于此。六年,州移治胡苏。贞观十二年,移县治故浮水城。
无棣汉阳信县,属渤海郡。改为无棣。贞观元年,并入阳信。八年,复置。
大和二年,属棣州,又复还沧州。
临津汉东光县地。隋于故胡苏亭置胡苏县。武德四年,属观州。贞观十七
年,属沧州。天宝元年,改为临津。
乾符隋鲁城县。武德四年,属景州。贞观元年,改属沧州。乾符年,改为
乾符。
景州汉鬲县地,属平原郡。隋置弓高县,属渤海郡。武德四年,于县置观
州,领弓高、蓚、阜城、东光、安陵、胡苏、观津七县。六年,以胡苏属沧州。
贞观元年,省观津县,复以胡苏来属。十七年,废观州,以东光、胡苏属沧州,
蓚县、安陵属德州,阜城属冀州。贞观二年,又于弓高县置景州,又以弓高、东
光、胡苏来属。长庆元年,废景州,四县亦还本属。二年,复于弓高置景州。大
和四年废,县属沧州。景福元年,复于弓高置景州,管东光、安陵三县。天祐五
年,移州治于东光县。领县六,户一万一千三,口五万七千五百三十二。在京师
东北二千九百里,至东都一千三百里。
弓高汉鬲县,属平原郡。隋置弓高县,后于县治置观州、景州。兴替不常,
事在《州说》中
东光汉县,属渤海郡。历代不改
安陵隋宣府镇。武德四年,置安陵县,属观州。贞观十七年,废观州,改
属德州。永徽二年,移治白社桥。景福元年,改属景州。
德州汉平原郡。隋置德州,又为平原郡。武德四年,平窦建德后,置德州,
领安德、般、平原、长河、将陵、平昌六县。其年,置总管府,管博、德、棣、
观四州。贞观元年,废都督府,割沧州之滴河、厌次来属。十七年,废般县,以
滴河、厌次二县属棣州。又以废观州之蓚县、安陵来属。天宝元年,改为平原郡。
乾元元年,复为德州。旧领县八,户一万一百三十五,口五万二千一百四十一。
天宝领县七,户八万三千三百一十一,口六十五万九千八百五十五。至京师一千
九百八十二里,去东都一千一百三十八里。
安德汉县,属平原郡。今州治,至隋不改
平原汉旧平源郡所治,故城在今县西南二十五里。今县治城,北齐所筑
长河汉广川县,属信都国,后废。隋于旧广川县东八十里置新县,今治是
也。寻改为长河县,为水所坏。元和四年十月,移就白桥,于水济河西岸置县,
东去故城十三里。十年,又置河东小胡城
将陵汉安德县。隋分安德于将陵故城置此县
平昌汉县,属平原郡。故城在今县东三十里。大和二年,割属齐州,又还
德州。
定州上后汉中山国。后魏置安州,寻改为定州。隋改博陵郡,又复为高阳
郡。武德四年,平窦建德,复置定州,领安喜、义丰、北平、深泽、毋极、唐昌、
新乐、恒阳、唐、望都等十县。其年,置总管府,领定、恒、井、满、廉五州。
六年,昇为大总管府,管定、洺、相、磁、黎、冀、深、蠡、沧、瀛、魏、贝、
景、博、赵、宗、观、廉、井、邢、栾、德、卫、满、幽、易、燕、檀、平、营
等三十二州。七年,改为都督府,管定、恒、满、井、赵、廉、栾、蠡等八州。
贞观元年,以废廉州之鼓城来属。五年,废都督府。十七年,以废深州之安平来
属。先天二年,以安平还深州。天宝元年,改为博陵郡。乾元元年,复为定州。
大历三年,以鼓城隶恒州,曲阳隶洹州。九年,废洹州,曲阳复来属。贞观十三
年,复为大都督府,十四年废,依旧为上州。旧领县十一,户二万五千六百三十
七,口八万六千八百六十九。天宝,户七万八千九十,口四十九万六千六百七十
六。在京师东北二千九百六里,至东都一千二百里。
安喜汉卢奴县,属中山国。白容垂改为不连,北齐改为安喜,隋改为鲜虞
县。武德四年,复为安喜,州所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