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林菀总觉得日子过得飞快。
还没提起精神来做几件事,一整天似乎就已经过去。努力回想以前的人和事情,却发现那些过往的人物已经很朦胧,自己仿佛隔着厚重的雾气看着过去发生过的一幕幕。最让人生气的的是,自己明明想不起来曾经跟谁在哪里做过什么,但当时场景里天空的光线、树叶的纹路、花朵绽放的芳香却能记得清清楚楚。就好像是在拼图,手里有很多线索,可是就是不能按正确的顺序拼接在一起。
真让人气馁啊。
难道老了么?
这天单位派林菀去参加一个行业会议,林菀只好先放下手头上的工作,跟着经营部的经理一起奔赴会场。一路上,林菀心里一直想着下周一要召开的公司例会,心不在焉的应着经营部经理赵彦的搭话。
汽车经过一片连绵的丘陵,这片丘陵的一处山峰是苏市海拔最高的地方,本地人称此处为“境山”。
“忘园已经荒芜成这个样子了,”赵彦对着境山脚下的一片别墅感慨道。
忘园这名字像是雨滴落在湖面一般的在林菀的心头泛开涟漪,忘园,忘园,忘之不得园,林菀在心里叹息着。
“看着真有点吓人呢。”营业部的副经理宋向文正在开车,他对窗外荒芜的半山别墅区感慨。
“这里也曾经是苏城闻名的别墅区。可大家都传说来这住的人家不是家破就是人亡,现在也没人敢在这里住了,忘园本来也没几处房子,没人住就看着就更荒凉了。”赵彦感慨道。
车里陷入了一片沉默。
林菀看着渐渐远去的忘园,仿佛当年与夏朗、关捷、赵曦、姜若等人一起在忘园纵情欢笑仍不过是昨夕之事,那时屹立在境山上闻名苏市的华丽建筑,怎么一眨眼的功夫,田园荒芜,而昔日的少年们也都各散东西了呢。
车上的收音机里正放着The Beatles(甲壳虫乐队)的“Yesterday”(昨日),保罗-麦卡特尼温柔的歌声轻述说着对过往淡淡的留恋。熟悉的旋律把林菀的心思拨乱,隐藏于脑海深处的一部分记忆翻滚叫嚣着,它不停地咆哮着,你怎能忘记的,你怎敢忘记属于你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
细细想想,认识夏朗已经六年了呢,准确的说,是六年零3个月。时间过得真是快啊。
那一年,林菀上大二。
林菀依稀记得那是个一个暖洋洋的四月的下午,梧桐花正在盛开,阳光仔细的穿过了每一片叶子,影子映在地上斑驳的样子很安静。下午第一节课与第二节课的课间休息时间,狭窄的校园小路上全是赶着去上课的学生。这是校园里一个最寻常的下午,尽管阳光灿烂绿荫如画。
林菀和其他人一样匆匆赶着去上她的英语精读课,迎面走来了一个瘦高身材、穿浅蓝色条纹的衬衫背帆布书包,五官清秀的男孩子。其实他与大学里长的好看的其他许多男孩并没多大分别,但不管你多么粗心你都能注意到这个男生的头发和眼睛是多么的与众不同,那好像是世上最深最深的墨色,在他经过那排斑驳着阳光的梧桐树时,你能看清楚他眼睛明亮得能让四月的阳光都显得暗淡。
那个瞬间,世界很安静,林菀甚至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
直到若干年后,眼神灼灼的黑发少年也不曾在林菀的记忆中褪色半分。
那一瞬间林菀被自己心底的慌乱吓到了,这是在她二十年的生涯中从不曾发生过的事情。林菀想跟随着他去他的课堂,看看他到底是哪个学院的男生,或许还能在老师点名时听一下他的名字。就在林菀纠结于是做一个变态的跟踪狂还是一个乖乖上课的好学生时,林菀碰到了同宿舍的赵曦,她很豪爽的拍一下林菀的肩膀,“林菀,你也这么晚?正好我们一起。”
赵曦一向是班里的迟到王,没有一节课是准时到教室的。连她都嫌林菀迟,林菀觉得自己的自尊心受到了不小的打击。在林菀还没来得及为自己的不思进取忏悔时,赵曦已经不由分说的拉着林菀向外语学院走去。
一整节课林菀都在想着路上遇到的美少年,心思完全没在课堂上,好几次被老师无情的眼神秒杀。一节一个半小时的精读课上下来已经五点半了,肚子不争气的开始饿了起来。下课后她往饭堂走的时候又特地经过了刚才经过的小路,夕阳的余晖撒满了这条长长的小路,刚才那个宛如空气般清新的男孩却早已不见了踪影。或许是因为四月的傍晚还有些寒意,她的心中竟满是失落。
在北院食堂林菀看见关捷正和叶明远一起吃饭,准确的说是他俩看见林菀了。他俩一看见林菀就问她一会儿愿不愿意去学生会设计海报,被林菀机智的拒绝了。
关捷是大林菀一届的师兄,林菀大一报名参加学生会时,他是纳新考官之一,所有的考官中新生们对关捷的印象最深,过了很久同学们谈起他来还经常说那个小麦色肤色的帅气学长怎样怎样…
后来林菀才知道他是外院学生会体育部部长,学院特招进来的体育生,负责每次召开校运会时帮外院多拿几个第一名以及在一切与外院有关的文体活动动中各种打杂。
林菀在学生会参加的是宣传部,他是体育部部长,论说他们应该算的上是八竿子打不着,但这个世界时常会有些偏差,让毫无关联的人们走在一起,在中文里,常常用“缘”字概括这种情况。
林菀大一有一次在图书馆自习时丢了钱包和手机,正一筹莫展时,关捷从天而降,拿着她的钱包和手机找到了林菀们班上,他说他在图书馆捡到了林菀的钱包和手机,看钱包里的校卡发现原来是自己学院的师妹,就直接找到林菀班里来了。她少不得一阵千恩万谢,差点激动地热泪盈眶。在同学的怂恿之下,林菀干了有生以来最傻的一件事,她写了一封感谢信送到关捷的辅导员那里,那位辅导员特别激动的表示要全年级通报表扬关捷,树立良好的典型。
之后林菀跟关捷在学生会相遇时的情景就颇有些尴尬了。或许是因为感谢他拾金不昧的义举,林菀对他总是特别客气有礼,可关捷却总是很不好意思,他几乎每次见到林菀都会说,林菀,你别总对我这么客气,然后毫不客气的拉林菀去做学生会志愿活动的义工。
在被关捷忽悠了几次后,林菀和关捷很快就熟了起来。
关捷经常请林菀吃饭,他说这是对林菀积极参加学生会工作的回报,并多次向林菀表示只要林菀能继续跟他一起参加志愿活动,吃饭的机会是大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