烛火轻轻摇曳。
李怀生披着夹袄,坐在书案前,面前摊开着一本《大夏律例》。
翻到户律中关于财产的一章。
“同居共财”。
律法写得明白,凡父祖在,子孙不得私藏财物。
家中所有成员,无论男女老幼,嫡庶尊卑,其个人所得,皆归入公中,由户主,也就是家主统一支配。
除非分家,另立户籍,否则子孙便不具备独立占有财产的资格。
李怀生扯了扯嘴角,露出一抹讥讽的笑。
多霸道的律法。
这意味着,即便他有天大的本事,能日进斗金,那些钱财,在律法上,也不属于他。
而是属于李政,属于李家这个“公中”。
他若敢私藏,一旦被发现,魏氏便能名正言顺地将之一扫而空,再给他扣上一顶“不孝”的大帽子,任谁也说不出半个不字。
这便是世家大族控制子孙最有效的手段。
用财权,锁住你的一切。
让你羽翼未丰,永远无法脱离家族的掌控。
继续往下看。
律法也并非完全不近人情,总会有些例外。
其一,便是“奁产”。
也就是女子出嫁时,娘家陪送的嫁妆。
这部分财产,律法明确规定,归女子个人所有,夫家不得侵占,不入公中。
女子有权自由支配自己的嫁妆,甚至可以在丈夫和公婆不知情的情况下,赠予自己的子女。
李怀生想到了原主的生母,沈云谣。
出身微寒,能有多少嫁妆?
即便有过一些,在她死后,这么多年过去,恐怕也早已充公了。
其二,外祖家的资助。
若外祖家显赫,自然可以源源不断地资助外孙。
这种赠予,只要做得隐秘,族里也很难干涉。
可他的外祖家……
李怀生自嘲地笑了笑。
他连原主的外祖姓甚名谁都不知道,更别提什么资助了。
其三,便是分家。
等家主故去,或是家主尚在,但允准儿子们分家立户。
到那时,他便能分得一份家产,从此天高海阔。
李怀生将书页翻得哗哗作响。
等李政死?
那得等到猴年马月?
他自己能不能活到那个时候,都还是个未知数。
再者,即便到了分家的那一天,按照大夏律,嫡庶有别。
家产的大头,永远是留给嫡子的。
他这个庶子,能分到一些田产铺子,让他饿不死,便算是祖宗开恩了。
指望这条路,无异于痴人说梦。
李怀生靠在椅背上,闭上眼,脑中思绪飞转,将一条条绝路与死路清出脑海。
似乎,所有常规的路,都被堵死了。
那么,非常规的呢?
假死脱身?这念头一闪而过。
可大夏户籍管理森严,一旦脱籍,他就是个没有身份的游魂,从此只能隐姓埋名,做个江湖草莽。
他要的是建功立业,名留青史,岂能做个躲躲藏藏的鼠辈?此路不通。
绕开官府,以平民之身去经商?更是妄想。
商贾在古代地位低下,没有官身作为保护伞,万贯家财也不过是引来豺狼的肥肉,顷刻间便会被吞得骨头都不剩。
没有权力护航的财富,只是镜花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