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桑国,景隆帝三年。
这一年战乱刚过去,新帝登基也不过才三年,正是百废待兴,新帝打算大干一场的时候。
北方此时正是隆冬季节,刚下过雪,高大的柳树被白雪覆盖,树头上还有霜雪,真是一幅美丽的冬景图。
眼看新春将至,有句俗语说的好,有钱没钱,娶个夫婿好过年。
位于北方偏远的黄粱村,此时也沉浸在一片喜庆当中。村头的王家正在娶亲,娶的是外村一个私塾先生的小儿子,今年也已经十七岁了。王家长女今年十八岁,十六岁那年,跟人去赶考,却不想在途中染了病。被村人送回来,便一直卧病在床,这一躺就是两年。眼看着人越来越消瘦,像是要熬不下去的样子,也不知道是谁给想了个办法,说是冲喜兴许能让人好起来。
王家的当家主夫爷便着人找合适人选,这找来找去,就找到了离他们村几百里外的私塾先生家的三儿子,王家有几分薄产,给了私塾先生一份丰厚的礼金,私塾先生便答应了将儿子嫁给王家。
这一天,天空阴沉沉的。这一天,全村的人都来看热闹,村头树上还挂上了红绸,红白相间,倒真是好看的很。
新娘子没有体力起来拜堂,新郎是抱着一只母鸡拜的堂,行了礼,新人就被送进了洞房。
还不到三刻,新房里就传来噩耗,新娘子不但没因为冲喜好起来,反而死了。新郎还来不及享受新娘子的体贴,便就成了新寡。
王家祠堂,王家当家主母坐在首座,旁边便是王家的主夫爷。
“刘实啊刘实,我们娶你进门,是为了给喜儿冲喜,哪里想到你就是个克星,进门就克死了我女儿。”王家主母一脸沉痛,边说边重重的拍了下右手边的桌子,仿佛那就是今日的新郎刘实。
祠堂正中正跪着一身喜服的新郎刘实,他低着头,一身红衣倒似一身红血,没有喜气,反而带了几分沉重。
刘实抬起头来,看向自己的婆婆公公,他们长的都很慈善,一头白发想来是为女儿,他不怨他们让自己跪在地上,也不怨他们恶毒的话语,怨只怨他生为男子。
“娘,爹,不是我的错。”他只有这一句。
王方氏一直坐在妻子身旁,死去的那个是他第一个女儿,也是王家的嫡长女,也是最有出息,最让他骄傲的女儿,他心里的恨意一点不比妻子少,他以为这跪在祠堂中间的男子会有悔意,哪里想到他居然说没错。
啪--
一只茶杯被扔在刘实跟前,茶水洒了一地,有些就淌到了刘实的衣服里。
“孽障!孽障啊!”王方氏怒瞪着刘实,继续说:“给我把茶杯捡起来,不捡干净不许起来。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王家的女婿,是我王家的人,我让你干什么,你就得干什么。”
刘实心中一颤,他在家里,父亲教导他要孝顺爹娘,到了妻家要孝顺公婆,公婆的话一定要听。可是,他不傻,如今妻子死了,公婆怎会好生对待他,他想争辩,可是,嘴唇动了动,却什么也没说出来。他弯下身子将茶杯碎片一点点拾在手里,茶杯的碎片里还有有水的,便顺着他手指的缝隙淌了下来。
“以后,你就去佣人房住,哪里有活,你就给我去哪里。这算是厚待你,若不然,我定让你给我女儿陪葬。”王方氏似乎觉得让刘实捡茶杯碎片还不过瘾,又下了另一道命令。
刘实听罢,心咯噔一下,要知道从小家的公子变成仆役,那是多么大的羞辱,况且还要到处受人指派,那苦可想而知。
“爹!”他抬头想要为自己争取一点利益,与王方氏对上那一刻,他看到了那双眼中的不是慈爱,而是满满的恨意。
“不要叫我‘爹’,我承受不起,以后要叫我‘老爷’!记住了吗?”王方氏恨不得现在就掐死这个男人,他有一张狐媚的脸,可是,却没能挽留住女儿的生命,他本欲让他陪葬,不过,他又想到了更能折磨他的办法。
“是!老爷!”刘实垂下头应了,他谨记爹娘的教导,一切听公婆的。
“小冬,带他出去,给他换身衣服。”王方氏喊人进来,吩咐道。
叫小冬的男孩进来,说了声“跟我走吧”,就转身往外走。
刘实手中还拿着茶杯碎片,跪的时间长了,他的腿都麻了,稍微一使劲,腿就钻心的疼,他刚拿手拄了下地,手中的碎片就扎进了手心。
他的手心很疼,腿也疼,可他还是忍住了没有叫出声,斗大的汗珠顺着他的头脸淌了下来。
坐在首座的王家主母有些于心不忍,想要唤住挣扎着起来的刘实,却因为夫婿的一个眼神,终于还是没能开口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