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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篮球之黄金时代 > 第十三章 第一得分后卫

第十三章 第一得分后卫(2 / 5)

1992年夏天奥运会开始前,甘国阳去斯波坎出席“甘国阳日”活动。

菲茨杰拉德教练就缠着甘国阳说介绍一个好的球员来冈萨加打球。

甘国阳先是介绍了马健,菲茨杰拉德感到满意,说奥运会结束后可以来打球。

但菲茨紧跟着又说,最好再介绍个后卫过来,光马健一个内线还不够。

甘国阳望了一圈,中国队的那些后卫大部分都不愿意来美国读大学打球。

他们在各个地方队都是头牌,轻易没法离开,也不愿到异国他乡受罪。

思来想去,甘国阳掐指一算,就让菲茨看看邮箱,有没有收到什么高中球员推荐,他帮着看看把把关。

没想到一封一封的翻下来,就翻到了纳什高中教练写来的推荐信,甘国阳立刻抽出这份推荐,说招这个后卫进来绝对没问题。

“这家伙会是第二个约翰的。”甘国阳当时这样评价。

菲茨杰拉德同样看了纳什的录像,表示阿甘说的对,这绝对是个被埋没的优秀后卫。

冈萨加和圣克拉拉几乎同时向纳什发出了邀请,最终纳什接受了冈萨加的邀请。

因为在整个西北太平洋海岸地区,冈萨加的名声和奇迹故事一直激励和影响着那里的学生。

甘国阳率领一支寂寂无名的学校全胜取得NCAA全国冠军的故事随着时间的沉淀,成为了很多高中生心中向往的传奇。

但向往归向往,真正愿意去冈萨加追寻阿甘脚步的天才球员并不多。

大学篮球的选择不是儿戏,不仅关乎情怀,更关乎未来的前途,所以绝大部分球员还是理性的。

而纳什能做的选择并不多,去圣克拉拉和冈萨加的区别不会太大,冈萨加就在华盛顿州离家确实近。

于是1992年纳什去了冈萨加,成为继约翰-斯托克顿后,学校又一位出色的白人控球后卫。

同时,冈萨加内线又有了一个黄色皮肤的中国球员,一切仿佛昨日重现。

之后的四个赛季,冈萨加两次打进NCAA全国赛,最好成绩是打进32强。

这已经是除1983-1984赛季外,冈萨加取得过的最佳NCAA赛战绩,纳什的表现绝对功不可没。

就在1996年的三月份,大四的纳什率领冈萨加在NCAA全国赛首轮击溃马里兰大学,成功杀入第二轮。

虽然第二轮就输掉了比赛,但纳什在冈萨加的四年是成功的,他因此成功进入了全美视野,并在首轮被选中。

他参选时,人们都称呼他为第二个约翰-斯托克顿。

不过球探和经理们很快就发现,说纳什是第二个斯托克顿不过是一厢情愿。

猛一看两人确实很像,都是小个子白人控球后卫,组织、助攻能力强,投篮精准。

但细细品味就会发现,从大学时开始,纳什和斯托克顿就有显著区别。

技术上的细节不谈,区别很多,从比赛风格上看,斯托克顿更内敛克制,而纳什更加奔放洒脱。

而且斯托克顿的防守很好很扎实,虽然一对一防守受制于身体素质,有些比赛会被打爆。

但总体而言,斯托克顿的防守水平是高出联盟平均水准的。

纳什的防守就没眼看了,菲茨在纳什来到冈萨加训练后第一天就打电话给甘国阳。

他吐槽道:“这家伙的传球和投篮绝对没有问题,但是防守太他妈的差劲了!”

纳什防守糟糕不仅是因为受限于身体素质,更在于他的防守意识很一般,人家防守差也就慢一拍,他能慢两拍。

一些速度快的小后卫,过他就像过清晨马路一样简单。

撕咬式的防守更是不存在,他也不会像斯托克顿那样身体不够,黑脚来凑。

好在纳什有一点相当非凡,他的心里素质很好,有一种强烈的自信,不管别人怎么说。

很多人都批评他防守不好,包括大师兄甘国阳在比赛中都吐槽他防守糟糕要好好练。

但纳什根本不放在心上,他从不觉得自己防守不好会是什么问题,作为控球后卫最重要的还是进攻。

他对自己能力的注意力永远集中在奔跑、传球、投篮上,防守很重要,但他不行就是不行,不如扬长避短。

这种性格有好有坏,好的一面是可以屏蔽负面信息,专注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一旦路子对了会成果非凡。

坏的一面也很明显,所谓兼听则明偏信则暗,一味只相信自己,很容易养成刚愎自用的固执性格。

当他的决策中涉及到他自己时,固执不一定是坏事,可一旦牵涉的人多了,范围广了,麻烦就会来。

目前纳什只是一个新秀,一个需要在比赛中提升和磨练自己的年轻人,对自己充满自信不听别人的话,不见得是坏事。

在上半场短暂的上场时间里,纳什竭力表现自己。

虽然甘国阳在某几个回合里压制了他一把,但这是非常正常的事。

纳什的表现足够亮眼,这让坐在场下的科比-布莱恩特心里很不是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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