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打算加入器乐队,高中弹了那么久的吉他,再弹下去我就要生厌了。”
风南瑾失望,看着她带着球上篮,架势好像还不错的样子,不由得吃惊。
“你还会打篮球?”
“对啊,我打算加入校篮球队,要加紧练习。”
“你要加入篮球队?”风南瑾皱眉。“你不觉得相对于篮球队,器乐队更适合你一个女孩子加入吗?”
“呵……人生总要总让尝试不同的兴趣,那才有趣。”安笙一个三步上篮,,球被带进篮框。
风南瑾看着这个充满活力的女孩子,心里的某根弦被重新拨动,一种强烈的感情在胸间涌动。这么好的她,他舍得就这样放弃?
安笙再次投球,可惜球中边框,被弹飞了出去。风南瑾见状,一跃而起,截住了飞出来的篮球。
“一个人打多寂寞,有人对打才好玩,我陪你。”说完,风南瑾就带走了球。安笙见状,紧随其后。
虽说安笙篮球技术是不错,可是跟风南瑾这个一米八高,篮球从小打到大的男生比,安笙还是差了一截。安笙几次想截球都没能成功,由今天的情况看来,林箫以前跟她打球的时候是有多让着她了。
“看来你篮球蛮厉害的嘛!”打完球后,两人一起去食堂吃饭。
“这不算什么。”风南瑾心里有些小得意。“你的球技才真是不错,很少有女孩子打球像你那样好。”
“呵……你说笑了。其实有好些女孩子就打得比我还好。我在校篮球队的招新比赛上就见过不少。”
“是吗?”风南瑾挑了挑眉,以为她在担心招新比赛的事。“凭你的技术,我觉得你进篮球队是不成问题的。如果你担心,我表哥是篮球队的队长,我可以让他帮你说说情。”
安笙嘴角缓了缓,婉转地拒绝,“不用了。其实我不是担心这个。”
“那你是……”
“没什么。”
“我只是觉得我们可以成为好朋友,但也只限于朋友。”
风南瑾的笑容僵了僵,正巧这时,两人遇上了有事来找安笙的林箫。安笙只得先走。
“不好意思,我朋友来找我有点事,我先走了。你去吃饭吧!”
风南瑾看着两人走远的身影,嘴角升起一阵青涩的苦意。原来他的企图是这么容易就被看穿。安笙知道自己背后可能有一道目光正注视着自己,但是却没有回头。说清楚点,对谁都好,她可不想来到大学后因为其他什么人影响到她和水寒墨的感情,也不想被人说成那种绿茶婊。
时间慢慢向前走。在经历了吃喝玩乐荒废了一段时间后,大家似乎已经适应了大学的生活模式,变得越来越宅。大学生活闲散得很,如果没有加入社团什么的,除了上课,还有大把的空余时间。安笙进了校篮球队,每周都要集训四次,闲着的时间倒没有特别多,但是也不少,于是周末有空便去做兼职。而宿舍的其他三个女生,叶芩进了青协的外联部去历练,程晴晴进了文艺部,而杨恺,遵循着大学生活就是拿来挥霍的原则,宅在宿舍看小说。大家的生活都按照自己的方式过着,倒也充实。安笙也对目前的大学生活没什么不满,除了会经常想念水寒墨。水寒墨加入了校学生会的组织部,学生会的工作很忙,特别是组织部这个部门,学校大大小小的活动都要参与组织,忙得很而且水寒墨还做了两份长期兼职。经常两人通电话时,都还是他工作或兼职的时间。为了尽量不影响他的工作,安笙只得自动将原来定的一天一次电话改为两天一次。
挂掉电话后,看着手机屏幕,水寒墨嘴角扯了扯,又重新投入到策划部递过来的策划书中。学校最近要组织一次跟外国学校的交流活动,组织部人员都在为这个活动忙着,这已经是策划部交来的第三份策划书了,部长要求大家回来看,明天会议要统一讨论。
忽然间,宿舍门外响起了敲门声。水寒墨看了看时间,没反应,继续看策划书。张嘉佳见状,只得去开门。
“呵呵……嘉佳,谢谢啊!”刘沁看见开门的人,不免失望,但还是笑着把手中的宵夜递上去。
“你拿回去吧,阿墨不会吃的。”
“寒墨忙社团的事忙到这么晚,肯定会饿的。你就帮我拿给他嘛!他饿的时候肯定会吃的。拜托啦!”
张嘉佳没法,只能接过。刚合上门,外卖还没搁下,沈离伸手便拿走了。
“你……这是送给阿墨的。”张嘉佳不满。
“唉~,有什么关系,阿墨又不吃,放着也是浪费,还不如给我吃掉。我打游戏正好有点饿。”说完,沈离便开吃了。
张嘉佳看了眼无动于衷的水寒墨,叹了口气,也不再理。反正又不是送给他的,只是可怜刘沁最近还天天这个点专门爬上六楼来送宵夜,害他都不敢告诉她真相。
尽管两天一次电话,但很多时候,她打过去,水寒墨都在忙,安笙只能自觉地不再打电话,只等水寒墨有空的时候再打给她。为了转移注意力,安笙不得不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学习和兼职,也让自己忙起来。
安笙周末去做了一个琴行的兼职,长期的,每天9点开始上班一直上到下午6点,一个月1200元一个月,薪资不错,不过工作量也大,平时老板不在的时候要顾店,要做好乐器的清洁卫生,给顾客挑中的一些需调音的乐器校音,而且如果有必要的话,送货的时候需要跟货或直接送货。不过幸好,这里有个跟她做兼职的师姐。因为这份工作大部分时间还是很清闲的,两人可以说说话,不至于无聊。师姐是社会系专业的学生,叫韩涵,长得大方漂亮。在安笙还没进店的时候她就已经在琴行做了,也是因为她忙不过来,所以老板才想要招多一个周末兼职。因为工作关系,两人渐渐熟识。不过,安笙觉得师姐好像近来心绪不高,常常见她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安静的午后,太阳暖洋洋地洒在香樟树上。此时,若是静静地坐在摇椅上看书,喝完一杯咖啡,这该是多么惬意的事情!送走挑到好琴后心满意足的顾客,安笙忍不住偷了个懒,在门口站了一会儿,看到树下的摇椅,不由得幻想出这个情景。忽然,店内传来一段钢琴曲。安笙回头,便看见韩涵坐在钢琴前的小凳子上,青葱的手指在黑白琴键上漂亮地翻飞。
“师姐很喜欢弹钢琴呢!”经常见她在店里弹。
安笙搬来个小凳子坐在她旁边,听她弹曲子。听了一会儿,也抬起十指,落空地在琴键上舞动着。
“你也喜欢弹钢琴?”
一曲弹完,韩涵看着玩心重的安笙,
“没有,只是以前经常听别人弹。”安笙放下十指。
韩涵失望,随即又笑了笑。
“他以前也像你一样,喜欢在我弹琴的时候在一旁舞动十指,却从不落指。明明就是玩心很重,却说喜欢听我弹钢琴。”
“可惜……我现在再也弹不了钢琴了。”
韩涵摊开十指,葱白的玉指纤纤,可是右手手腕处,却留下了一条明显的疤痕。
“师姐的手……?”
“车祸的时候手被轧过,伤了筋骨。”
“所以不能弹钢琴了吗?”
“嗯,医生说,不能再经常弹钢琴了,否则就会把手掌的筋带伤坏,整个手都不能动了。”
看着仿佛依然十分康健的十指,却不能再像以前一样灵活地翻飞了。这样想着,韩涵的眼眶逐渐湿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