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地方,叫做地狱。然这地狱是什么样子的,想念永远也不会有人知道。
这个世界上,还有一座城市,叫做长安,在长安往西四十里,有一个地方,它叫做天狱。
子曾经曰:天将将大肉于私人也,必先苦舌头,饿其体肤,啃完其骨头。
所以,在天狱这个地方,就有了一套酷刑,它叫做——子曾经曰。
头皮上又是一阵冰凉,冰彻入骨的感觉顺着周身大穴开始游走,萧念月望着狱中灰暗的灯江,知道自己的生命就快走到尽头了。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但人都要死了,说什么还有意思吗?
“到底说不说?”一个黑衣狱卒手里搅动着墨一样的东西,里面拔夹了天底下能让人致痒的三百六十种药物。这种东西,只要沾到一点到皮肤上,就会全身发痒,奇痒。
所以,它就叫做“求死不能”。
萧念月全是血,在经过了那个“子曾经曰”后,她身上已没有一块皮肤,可以看出有“皮”的感觉了。
“……”她使劲咬着下唇,摇头。
“哼!”站在一旁的另一个狱卒冷哼,声音里却透出一股敬意:“没想到这个女贼,骨头还挺硬朗的。”
“你这又是何苦呢?”黑衣狱卒的手里还是挑运着药水,放低声音:“你何必为了一个和自己不相干的人,尝尽这种苦头呢。只要你松口,将那鹊桥大盗的组织说出来,我们就……”
“……”萧念月甚至连继续听下去的力气也没有了,摇头又要昏过去。
“那好!”对方露出了凶恶的目光,在天狱这么多年,他从没见过任何一人,能在子曾经曰 ,还是死不认招的。他心底的那股耐性终被突破,咬牙切齿道:“那好,我就让你尝尝这求死不能的滋味!”手里搅动着,就往她头顶泼下,站在一旁的另一名狱卒心有不忍,将头转到了别处——对于像萧念月这样的一个弱女子,能挨过子曾经曰,已经让他心生敬意了,更何况这“求死不能”不定期真不是人受的。
“啊——”地一声惨叫,久不出声的女囚还是忍不住心底的那股至痒,张口就叫了出来,惨叫声传出,竟震得屋檐上的灰尘漱漱而落。
这种痒,不同于痛的感觉。子曾经曰的那种痛感,虽然钻心钻脉,令人难熬,然而她只要靠边着心底的那股执念,拼着生命中的那股韧性,她就还可以支撑。
事实上,这种痛之于任何人,都是无法忍受的,在子曾经曰的摧残下,估让人觉得,原来这世上,还有一种幸福,它叫做死亡。
可是她没有,萧念月没有想死的冲动——虽然她能做的,确实只剩下咬舌了。因为她的耳边,至始至终都回荡着一句话——
没有任何人,可以轻视自己的生命。
这是三年前,水红勺从妓院中将她救出来后,所说的第一句话。
她就是拚着这句话,才熬过了那个子曾经曰的。
可是,求死不能呢?
她可以再次挨过吗?
她可以吗?
不,她不能。
因为这种痛苦,是人都无法忍受的,这时候,她已分不清自己什么地方痒,什么地方不关。只觉得从头到脚都是麻麻痒痒的。在这些麻痒的血管里,好像流淌的并不是血液,而是千千万万只虫子,它们在一分一秒,一寸一毫地啃食着她,让她无法呼吸。
在这种情况下,她已经想不起水红勺的那句话,她只知道,她想了结这种痛苦——不关生死,不关尊严。
红姐——她在心里颤抖着,望着头顶那微弱的灯光,开始绝望。
三年前,当我陷入绝望的时候,有你出手救我。那么,现在呢?
不会了,永远也不会有了。我知道,再也不会有人像你一样,能救我于生死之间了。红姐,我永远也做不了那个坚强的女子。对于你,那只是我的一个梦,一个我永远也无法到达的梦。
所以,永别了,请原谅我的懦弱,因为我只是我,一个平平凡凡的小女人。
她忽然不再叫喊,也不再颤动。轻轻地放开咬住下唇的贝齿,带着无限的遗憾和婉惜,往舌根深处使劲咬下。
原来,这世上,真有一种幸福,它叫做死亡。
萧念月的脸上,莫名地现出了一抹笑意,一抹既将得到解脱的笑意。
“你们在干什么!”突然有人暴喝,眼前黑影闪至,有人及时扼住了她咬向舌部的双齿。
“神……哐”地一声,手中的药坛落下,黑衣狱卒如同世界末日到来般地惶恐,又膝跪下:“神捕!”
是萧潇风!
萧念月只觉眼前晃过一张脸,儒雅中带着三分的英气,夹带着一股健壮豪放的美感,立刻压迫了过来。
原来,还是有的。
还是有人来救我的。
她头一歪,软倒在萧潇风的怀里,放心地闭上了眼睛。
“尹哥哥,”沉醉在甜蜜之中的水红勺忽然挣开,带着一丝惊觉,说道:“你看这些……”
“什么?”尹雁翎一时没反应过来,尚在瞢懂中,“……”
“这些树呀,”水红勺拉着他的手,道:“你看见了吗,那些七彩的花。”
确实,尹雁翎顺着她的手指望出。只见在树根的底部,皆颤微微地生出了一些小花,呈现着红、黑、橙、蓝、紫、青、白七种颜色,因为树林的茂密,林中阴影无光,所以他才一时没发现。这七种花,就挨着大树而长,每株身高不足七寸,但晶莹玲透,散出着一股淡淡地幽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