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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顾盼生夕 > 重逢

重逢(1 / 2)

 距离云昊送我回家那个晚上已经过去几天了。这几天我都在回避他。我需要时间想清楚,我到现在还弄不清楚他到底喜欢我什么?我们认识的日子屈指可数,如果说长相,他身边条件比我好的人多了去了。一见钟情就更不可能了。就他第一次见到我时我那鬼样子,连我自己想想都觉得不可能。我从小有个习惯,就是想不通的事情就不去想,时间久了总会有答案。

这边刚安慰完自己,那边小白又丢给我一个更头痛的问题:

“顾夕,收到邮件了吗?”

“不知道,我今天还没有登邮箱。”

“不是吧?都几点了?小样。上班又偷懒了吧?”我能想到电话那边小白母女那两张看不起我的嘴脸。

我不耐烦地了:

“说重点。”

“好好好。重点就是我们以前的班长林曼要结婚了。听说是嫁到国外,所以临走前办了一聚会,邮件都发到大家邮箱了,你自己待会看看,另外,你下班后来接我和安安,聚会嘛,总要置办点行头。”

小白的话无疑给我带来另一个更大的难题。林曼,大学三年同窗兼班长,特别仗义的一个人。在我和小白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挺身而出,出钱出力无半句邀功,这次她出国远嫁,再见不知是何年了?可是去的话,应该会遇到他吧?或者应该说他们,那么久了,他们现在应该已经在一起了吧?想到这,心像是被人攥住般,疼得喘不过气来。那么久了,我问自己,还是忘不了吗?抑或是,不愿意忘...

不得不佩服小白的办事能力,带着个孩子,在我下班后不到一小时的时间,帮我选好了一件香奈儿的白色礼服小短裙,搭配米色的皮毛披肩,白色的高跟鞋,银色珠片的手拿包。这样一身行头虽然花了我几个月的积蓄,但不可否认的,的确也让我清新脱俗了一番。果然人靠衣装啊。她给自己和包子清一色母女装。白色的毛衣搭配黑色小短裙。再配上一双精致的短靴,这样看上去小白清纯,包子可爱。就在这样周全的准备下,我们迎来了周末的聚会。

林曼嫁的是加拿大人,先生高大风趣,对她以前的同学更是绅士有礼。看到她如今有个好归宿,我心里很是替她高兴。林曼今天穿了一件宽松的粉色毛衣,看上去既喜庆又不失娇媚,身材比大学的时候微微发福了些,我仔细一看,小腹竟然微微凸起。我拉着她的手,往里面塞了一个大红包。高兴地说道:

“来来来,别客气别客气,大红包拿好了。”

她也乐了,耍起贫来:

“礼到了就好,来什么人嘛!”

就在我俩笑着闹成一团的时候,突然,林曼轻轻拉了下我的手,往门口的方向指去,我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心里一惊——

是林漠!他站在门口,身上穿着白色的衬衫,外面套了一件蓝色的毛衣。我就这样静静地看着他,没有上前,也没有说话。

他还是和从前一样,喜欢穿白色的衬衫。那时候我总爱拉着他衬衫上的衣角走路。每次他都会抱怨:

“顾夕,你把我衣服扯坏了。”

“可是我喜欢拉着你的衣角,这样你就丢不掉我了。”

林漠每次都拿我没办法,只能任我拉着。那时候林漠的衬衫左边衣角总是有微微的褶皱,那时候每次看到这些褶皱,我都会偷偷窃喜,那是林漠身上只属于我一个人的痕迹,是我们相爱的证明。我喜欢林漠,喜欢和他待在一起。哪怕是什么也不做只是静静地守着他,我也是快乐的。他看书,我就在旁边看着他。有时候看得久了,他抬起头来笑着问我:

“顾夕,为什么一直看我?”

我睁大双眼,一脸惊讶地回答:

“因为你长得好看啊。没办法我老是看得入迷了。不过要是要看一辈子的话...”我故意停顿没有说下去,发现他嘴角噙着的笑意冻住,追问:

“一辈子怎么了。”

喜欢看他紧张的样子,于是佯装苦恼的说:

“应该也是会厌倦的吧。”

“顾夕,你敢。”

原来你也有坐不住的时候,叫你平时装高傲,叫你不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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