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晒在身上懒洋洋的非常舒服,尤其是天冷的时候,总有一种让人沉迷的力量。
好在及时的想起了,自己躺的不是自己那张舒服的大床,而是在草堆上,自己竟然在破庙住了一晚,这是在以前根本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起床,看了看身边,火还着着,自己竟然还好好的,没有滚到火堆里去,而对面的那个男人已经不在了。
走出破庙往西边就能看见一条小溪,想了想自己从昨天开始就没有洗脸刷牙,整个人都不好了,好嫌弃自己。
水很干净,用手拨了拨有点凉。
欢欢将头发拨到身后,露出整个小脸,人的倒影在水里,虽然看的不是很清楚,但这张脸应该不会是丑的,捧着溪水打在脸上有种凉意,但还可以忍受,用手将脸上的水渍轻轻拍干,又捧了一把水漱了漱口。
刚想走回破庙,就听见一声嘶鸣声,转头一看,那个端坐在骏马上的人不是斐琛又是谁呢。
一看到是他回来了,欢欢也不过去,就站在原地等着他过来。
斐琛从马上下来,将缰绳绑在了一棵树上,树下有一片肥美的草地,又从马背袋子上取出了一个黑色布包,又摸了摸马的头,才不急不缓的走了过来。
还没等到斐琛开口,欢欢就先嘟着嘴说“斐大哥,你对我也太放心了吧,竟然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竟然把自己一个大美人放在荒郊野外,实在是太不可原谅了。
看到她瞪大的双眼和噘起的小嘴,斐琛终于知道自己对她的好感来源于哪里了,她现在的样子像极了自己小时候养的猫夫人了,尤其是生气的时候,好像随时会扑上来咬你一口似的。
斐琛没有说什么,只是把手上的布包递给了欢欢“昨日将你救出来的时候,也没有帮你带衣服出来,行走江湖还是男装打扮更好些,这是新买的男装,尺寸可能不是那么适合,将就着穿一下,等到了下一个镇子再帮你采买一些”。
对新衣服,欢欢还是非常感兴趣的,“那我这次就原谅你了,下次你可不能这样做了”完全自说自话。
走到破庙里,打开那个布包,就看见里面整整齐齐的摆放着一件男装,有外衫,内衫,裤子,还有一双小靴子。
其实也不是很难穿,只要把该系的地方依次系好就可以了,穿戴完毕。
只是梳头发太难了,拿着发冠走到门口,斐琛正在喂马
“斐大哥,我不会梳头发,帮我梳吧”说着就将手中的玉冠塞到了他的手上,坐到了门口的那块的大石头上。
斐琛愣了一下,显然长那么大还从没有人对她提过这种要求,当他的手触碰到欢欢的头发时,第一个感觉就是,好滑,好舒服,比记忆中的猫夫人的毛还要舒服,束发对一个做惯的人非常简单,很快就完成了。
“怎么样,我这样帅不帅,不对,是俊不俊美呀”蹦蹦跳跳的跑到溪边,照了照,又马上跑到斐琛的身边,拉着他的手臂,大大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他。
“嗯,很俊俏”斐琛摸了摸欢欢的头顶,连他自己也没有察觉到自己语气里的宠溺。
“会骑马吗”斐琛牵着他的白马慢慢的走在欢欢的前面。
“会骑,不过不是很熟练”欢欢是会骑马的,参加过马术课,但不是经常练习。
“那我们等会儿先去吃饭,然后去马市替你选一匹温顺的马”
“好啊,我要选一匹最漂亮的马,比斐大哥的马还要好看”
两人缓缓向前走着,一路上,欢欢像一个采蘑菇的小姑娘,东采一样西采一样,在斐琛眼里没有什么用处的野草,问她她也不说,斐琛也没有继续问下去了。
阳光很好,小姑娘的笑容很美,他的心情也很好。
一刻钟后,到了城门口,已经有一些小贩陆陆续续的挑着扁担进城了。
小镇的早街一向是非常热闹的,叫喊声此起彼伏,还混杂着各种食物的香气。
跟着斐琛来到了一家早餐店,要了两碗豆腐花,一碟生煎包,几块大饼。
欢欢在喝了半碗豆浆,一块大饼之后已经非常饱了,而对面的斐琛还在吃东西,他的动作非常斯文好看,吃饼的时候会将外面一层酥脆的皮先吃掉,然后才是里面,喝豆浆的时候会将豆浆里的葱花挑出来,吃生煎包的时候总是一口就咬掉底部的脆皮,再不紧不慢的把整个吃掉。
“你在看什么”被这样火热的目光注视,斐琛再也装不了不在意了
“看你呀”
斐琛“……”放下一块碎银子结账走人了。
吃完早饭后,很多店铺已经开门了,走在拥挤的小路上,欢欢怕自己被人挤散,就拉着斐琛的袖子,还偷偷望了他好几眼,怕被他发现。
斐琛怎么会不知道呢,从刚才吃饭的时候他就知道她在看自己,现在偷偷摸摸的拉着自己的衣袖,他只是装作不知道而已。
还没到马市门口,看到许多人围着一个角落看,她也生出了几分好奇心,拖着斐琛挤在外围看,只是她人矮,看不见里面的具体情况,只听有几个人在议论。
“好可怜的姑娘啊”
“老子要是有钱一定把这个小娘子买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