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而言,烟灰是最早明白人生不可强求的人,他喜欢夹着人字拖穿过大街小巷,夹着人字拖聊天吃饭,即便是登山,也要在背包里加双人字拖,爬到山顶上,换上人字拖,点根香烟,让别人弓着身子帮他拍照,是的,他是个喜欢登山的男人,他说他喜欢那种霸气侧漏不可一世的感觉。我曾问他,那你登山还背着人字拖,有几个意思?他沉吟半晌才回复,人,总要有点什么与众不同。烟灰住在隔壁村,与我家不是很远,但我和他起先也是互不认识的,后来一起在镇里读高中,还成了同桌,一问,哎,你是从那个村子出来的,我在隔壁村。老乡见老乡呢。两只大手一握,兄弟。来回学校的路上,我骑摩托车,烟灰就在后座上唱歌,唱着唱着我跟着一激动,车就翻出去老远。后来不敢唱了,谈理想,谈抱负。 本以为我们会永远这样没心没肺下去,谈话里没有女人,只有两个年青人不切实际的梦想。可是这些梦想,都得有个起点,也许是父母的华发,也许是他人的一眼轻蔑,也许是穿着婚纱,你心中最美的新娘。有天中午,我刚打好饭,烟灰走到我面前说,摩托车钥匙给我。我说下午还有课呢。“你给不给” “等我吃完饭,我陪你”,我那时真不知道他要干什么,看他一脸严肃,我以为要打群架。我吃饭,他抽烟。这一次换我坐在后座,骑摩托参加一个女人的婚礼,天快黑了又骑回来上晚自习,班主任把我们叫住问我们为什么逃学,他眼眶红红的,声音轻微难觅,说,后山,后山的油菜花开了我回家看看。我俩那天在教室后边站了一个晚自习,烟灰没说一句话。有些话不用说吧!让我参加初恋什么的婚礼,我也不开心啊。还好到现在还没初恋,想想都害怕。烟灰后来跟我说“那天我袖子里藏了钢管,只要他有一点点的不开心,我就冲上去带她走在。”说完他就笑了,“好幼稚啊那时,人家结婚和我们有什么关系,我们可是要做大事的男人。”说完,眼眶又红了。 办大事,办给谁看?我们之间有千山万水,可只要你的一声呼呼,我便跋山涉水而来,可你把头靠在他人的肩上笑,我只能祝福一下,转身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