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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玛莎纪事 > 【前言】我是诺厄的车

【前言】我是诺厄的车(1 / 1)

 但凡是个故事就总有无数个开头,从我来说的,从他来说的,或者是从邻居家的那条纯种苏格兰牧羊犬开始的。梅科姆镇的生活也是这样,五花八门,每个人都独自生活着,但又紧密相连着。比如镇上新来了一位年轻貌美的男士或者小姐,单身女性或是单身汉都难免蠢蠢欲动起来;哪一家新买了车,跑车还是什么,什么颜色的,配置如何,男人女人总会和脾气好的车主多嘴一番,这时车主也会很认真地说些感谢的话。可是,诺厄好像不是那位好脾气的车主,也不是那个容易躁动的的单身汉,至于这些都是为什么,我只能暂且将其归咎于我的魅力和诺厄太忙。

几年前人们可能还会纷纷猜忌芬奇家最后一个住在这里的成员,议论他是如何在这么年轻的时候就赚到那么多的钱,有钱还那么的古怪之类的话题。直到诺厄芬奇不知何时在他的车库里停了一辆宝蓝色的玛莎拉蒂GT,这种把别人的生活作风当为饭后谈资的无意识冒犯也渐渐消停下来,又马上转为了“从车看车主的性格”的娱乐性大众推断。好吧,诺厄本人倒是没有任何的反应,他似乎毫不在乎自己的邻居们对他的背后议论。他依旧能在晴天的时候在家门口洗车,对于装作路过的想要搭讪的女孩子他一概无视,或是在接近午夜的时候开车回家,以及有着强烈的“我的车别人不许碰”意识。然后的然后,诺厄芬奇,就被光荣地冠上了“恋车性无感洁癖狂”的称号。我说,这个荣誉称号是有点长了。人们讨厌和他们自己不一样的人,也许是这样吧。至少他们还是很关注他的,就算对方从不买账。

梅科姆的人们还是很可爱的,但是作为诺厄的爱车,我想我有必要说一说诺厄芬奇,说到这里又为什么不先介绍一下芬奇家族呢?芬奇家在梅科姆已经很久了,据说最早的芬奇们在亚拉巴马河岸边的芬奇园靠种棉花为生,直到后来第一个芬奇搬进了梅科姆镇,这儿离芬奇园有二十英里远。据诺厄说,那位芬奇是位律师,一位了不起的律师。我猜那大概是上个世纪的事情了,想来那会儿的日子也还是真的艰难。再后来,芬奇们就在祖国各地分散开来,而诺厄他们家依旧住在梅科姆镇,现在的诺厄芬奇也是一个人住在这里。我不大清楚诺厄他们家族的脾气,也许遗传的是温柔,是热情,是固执,总之诺厄只能说是一个不大好的表达者而已,因此人们对诺厄的评论有时并不让我高兴。

规则说窥探他人的个人隐私是违法的,但事物往往让人看到的都只是表面而已,人伦和法制之间也没有什么特制的屏障。好在诺厄不像是个有多大隐私的人,或者是他没有刻意掩饰的样子,这总是更能挑起大众的好奇心。我并不想暴露什么诺厄芬奇那些不为人知的小秘密,比如诺厄到底是不是一个正常的男人,他交过多少个女朋友或者男朋友,更或是说他在每个午夜一点回家的原因。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对他来说我终究只是一辆车,再怎么优雅再怎么狂野也不可能变成一个真正的人类来陪伴他。诺厄还很年轻,至于那些他深夜驾车往返于洲际公路间的疲倦和沮丧,夜晚在空无一人的大房子里做的恶梦,我想他从来不需要让别人知道。“没人会知道。”他对我说。

不过有一点我想诺厄并不介意和他人分享,他是个很喜欢蓝色的人,也许是蓝色的一种,也许是所有种类的蓝色,这应该就是我为什么是宝蓝色的原因,也顺便解释了诺厄在家里常穿深蓝色牛仔裤的里有,而且我怀疑他的衣柜里的绝大部分裤子都是这种款式的牛仔裤,更何况诺厄从不穿有破洞的那种。“坚守原则。”诺厄芬奇这样说,每每此时他的脸上会露出一种严肃而坚定的神情,这大概也就是那第一个住进梅科姆的芬奇律师脸上常会出现的。虽然诺厄对蓝色有偏好,但他自己的眼睛又是绿的,因此我发现诺厄对蓝色眼睛的人总是会多看几眼。想象一下这样一个画面:一个长相漂亮的年轻人伫立在小镇电影院门口,凝视着图为生着一双深邃蓝眸的美国队长的大幅海报。而事实就是那一天诺厄芬奇无视过往路人的奇异眼光自顾自地看了许久,然后他开着我去了一些稀奇古怪的店,竟是去买了许多超级英雄的海报。于是我很担心接下来他要去玩具店买一大堆蓝眼睛的芭比娃娃,幸运的是他好像没有这个念头。他只是一个人去看了电影,回来之后整个人都容光焕发了,这种样子就像是人们常说的……恋爱了。几天后,帕克丝特小姐来拜访他,诺厄强烈要求一起去看那部正在热映的电影。纳塔莎帕克丝特先是吃了一惊,马上又露出了一个性质恶劣的笑容:“省省吧,和十六岁的小姑娘一样。”当然诺厄立即就作出了激烈的反驳,但是作为一个算是和这个别扭的大男孩关系较密切的人之一,纳塔莎从不会把这些放在心上。

镇上的人大多都知道纳塔莎帕克丝特,不仅是因为她是个从特大城市来的超精英分子,曾巧然为镇子的大改造作出了不小的贡献,这个风情万种的女人和诺厄芬奇的关系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确切的说,如果不是因为诺厄芬奇,梅科姆就不会有纳塔莎的出现。他们俩相遇是在大学的时候,直到后来一起工作,这种趋势似乎是很有可能演变为相爱再结婚生子的。但真相却不是这样,纳塔莎和诺厄一直保持着姐弟般的关系。可我心里清楚,这还不是最真实的。

那是去年的圣诞节,纳塔莎照旧来拜访诺厄芬奇。他们开着车到处游玩,最后诺厄将纳塔莎送到了火车站门口,正当纳塔莎转身要走掉的时候,诺厄喊住了她。“纳塔莎,我们复合吧。”他认真地说道,双手不安地握紧了方向盘,紧张地眨动着他那双翡翠色的大眼睛。这句话震惊了我,原来诺厄和纳塔莎真的曾经交往过,而且听上去诺厄芬奇还是依旧一往情深。但是纳塔莎的反应破坏了这突如其来的浪漫气氛,说真的,吓到我了。纳塔莎突然大笑起来,她笑得直不起腰来,过了好久才擦着眼泪冷静下来。诺厄则无辜地望着她,一脸沮丧。“哈,大男孩,”她挑着眉,一手叉腰,淡金色的大波浪卷发垂在胸前,“纳塔莎帕克丝特可不是一个会每天给你煮牛奶煎鸡蛋做意大利通心粉的保姆阿姨。”“等等,我不是那个意思。”诺厄着急地想从车里爬出来,但他好像忘记了自己还系着安全带这件事。纳塔莎及时地在他扯坏安全带之前制止了他,她有点疲惫地说道:“好了,诺厄,你也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何必要勉强自己。”她支起手肘揉了揉太阳穴:“还有和你交往的那一个月里我简直快精神分裂了!”纳塔莎咬牙切齿地说道,诺厄被她突然的抱怨截断了所有想说的话。“那好吧。”他耸了耸肩,恢复了往常的毫无波澜的表情。纳塔莎帕克丝特无奈地拍拍车门,表示她要走了。诺厄微微点点头,她才放心地转身走向了火车站的大门,留下一个高挑的倩影。诺厄望着她消失在人群中的地方,目光茫然了好一会儿,直到后面的车不耐烦地鸣笛,他才惊醒过来。而目睹了全过程的我,暗自里觉得诺厄之所以被纳塔莎拒绝的原因是她知道诺厄不是真的爱自己,而诺厄不是真正的喜欢纳塔莎的原因又是她的眼睛是棕黑色的,当然这都是我猜的。身为一辆骄傲的玛莎拉蒂,我自我认为还是很聪明的。

除了棕色眼睛的纳塔莎会定期到访,偶然会来的还有一个蓝色眼睛的青年。不像娜塔莎是从隔壁的某个州赶来的,他似乎来自土地的另一端。他是一位空军上尉,梅科姆的人们说。他要比诺厄年龄小一些,但是比诺厄更高大更健壮,和诺厄颇为相似的五官深刻,多了一种莫名的凌厉感。拉维芬奇,诺厄是这样叫他的。拉维应该是诺厄的弟弟,可我并不明白为什么两人的眼睛的颜色会截然不同。有时拉维会穿着一身深蓝色的军装突然出现在门口,似乎是匆忙赶来还没来得及换衣服,那么那总会是某个复活节或是平安夜的深夜将近二十三点或者更晚。满脸倦容的诺厄打开了家门,在那一两秒的吃惊后激动不已上前抱住比自己高了不少的弟弟,在拉维带着同样的疲倦请求他放开自己时,诺厄才讪讪地缩回手,然后拍着拉维的肩膀让他快进屋去,而嘴角有着无法掩饰的笑意。这是几年前的事了,拉维芬奇也好久没有来过梅科姆,但经常写信来。不得不说这对兄弟保持着与时代潮流极其不符的奇怪习惯,他们很少用电话交流,也不再互联网上联系,反而是喜欢互相写信。因此每天早晨诺厄在出门前都会检查新的信件,如果他记得的话。如果他在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里拿起其中一封,并且全神贯注的看着信封的一面,那我敢说那信十有八九是来自远方的拉维芬奇。“真是奇怪的浪漫,奇怪的兄弟。”纳塔莎似乎不怎么喜欢拉维芬奇,她不止一次对诺厄喋喋不休道:“他的那双西班牙人的大海色的眼睛肯定是在北冰洋最冷的水域泡过,还有他这个人也是,果然是有什么样的哥哥就有什么样的弟弟,你看你们都差不多……”不过事实证明除了纳塔莎——毕竟她自己也快成为一个剩下来的人了,梅科姆镇上有幸遇见过芬奇家这位俊美冷艳的青年上尉的女孩,都已经将拉维芬奇这个名字默默地写进了自己的奋斗列表中。可为什么不是诺厄呢?从某个方面来说,他是要比他弟弟来得柔软多了。我想大概是因为她们每次想走近些触摸我的时候,诺厄总会及时出现,并且非常不客气地叫她们走开。

当然诺厄芬奇也并不是总是很悠闲的,虽然他住在梅科姆,拥有很高的收入和稳定的生活。他是个年轻人,还是一个已经达成了大部分人一生都梦寐以求的目标的年轻人。但是没人知道他是如何做到的,他又经历了什么,他遇到过谁,是否曾绝望或者崩溃——不,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所有这些事这些过往,我也不知道。梅科姆的居民们知道的是一个脾气古怪的富有的年轻人,那些街上的路人们只知道这是一个已经成为人生大赢家的年轻人。仅仅因为他开着一辆价格不菲的玛莎拉蒂路过他们面前。但是,过去的事情就是过去了,它们不该也不能再次爬上生活的围墙,再次来骚扰一个想要或是已经在重新来过的人的生活。也许诺厄芬奇的一些不好的地方正是过去留给他的疤痕,那么它们再也不能得逞了。因为诺厄正在变成一个更好的人,一个更加可爱的人,我相信。

但可惜的是许多他的可爱的地方,诺厄芬奇总是不会轻易显露出来。大部分时间他总是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虽然也不是从来不笑,他也会愤怒也会哀愁,可就是有那么点的不自然,那大概就是过往在他心里的阴影。他好像做什么事都不上心,因此常常在洲际公路上错过该下的出口。不过幸运的是,他拥有了我。诺厄第一次在汽车展览会上看到我的兄弟姐妹的时候,就被深深地触动了,这是一次他和纳塔莎在车上的谈话中提到的。然后他将我带回了家,那又是将近半年之后的事了。我从不称诺厄为主人,不是因为我不尊重他不爱他,而是因为我坚信我们是共生的。也许我不能和他说话,不能拥抱他亲吻他,但我会带他去他需要去的任何地方,我能在大街上为他赢来惊艳和羡慕的目光,如果他感觉累了却无家可归,那么我就是他的家。我始终注视着他,始终在他身边陪伴着他,记录下他的喜怒哀乐。无论他知道与否,身为一辆车,我的寿命非常的短暂,也许只有十年,也许再多一些,也许更少。我很高兴我能成为他自己的第一辆车,这个第一次意义非凡,至少对我来说。以后他还会有其他的车,如果他有了孩子,他就需要一辆宽敞舒服的小面包;如果他要泡一个非常美的女孩,并且想要她成为他的妻子,那么他就需要一辆拉风的超级跑车,而不是我——我没有那么艳丽的外表,如果在大街上人们不认识玛莎拉蒂,那他们就是不认识,但他们不会不认识亮黄色的法拉利和鲜绿色的兰博基尼……好吧,就到这里,让我们来结束吧。我是一辆玛莎拉蒂GT,我真的非常的开心,还有……如果我能成为人类的话,我希望我能有一双蓝色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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